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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甘政发[2016]96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22
实施时间: 2016-11-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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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加快形成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优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机遇期,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以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为切入点,拓展融合发展新空间,构筑融合发展新生态,开辟融合发展新路径,提升融合发展新能级,营造融合发展新环境,加快推动我省制造水平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市场开拓意识,带动理念、技术、管理、业态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增强融合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
  ——促进融合、统筹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的综合优势,以需求为导向,培育发展新型业态,强化互联网平台双向带动和统筹整合能力,加快形成以互联网为依托、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良性格局。
  ——树立品牌、分业发展。立足甘肃产业空间布局和融合发展基础,培育一批具有甘肃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发展企业及品牌,针对不同行业、企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和水平差异,建立和完善融合推进机制和政策体系,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政府培育、持续发展。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优化政府服务,努力形成公平开放、透明高效、诚信有序的融合发展新环境。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使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成为全省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的重要发力点,形成一批示范性、引领性的制造新模式。组织实施10个以上“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争取建成3—5个国家“双创”平台示范试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2%,库存周转率提高25%,能源利用率提高5%。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建设基本完成,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以上,关键工序制造设备数控化率达到6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到90%以上,中小微企业采用云计算服务率达到80%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
  到2025年,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工业产品和成套装备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取得突破性进展,跨界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初步形成自主可控的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平台,拓展发展新空间。
  1.打造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组织实施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在钢铁、石化、有色等行业,选择带动性强的骨干企业,建立基于模型的复杂产品设计制造协同平台,探索产业链协同研发新模式。在装备制造、建材、航空、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开展生产管理运营平台试点示范,促进研发设计、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营销服务、经营管理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和综合集成,探索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新模式。在工程机械、汽车等行业,围绕大型装备产品的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开展试点示范,支持企业建设基于数据分析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探索发展面向产品设计制造、检测诊断、远程维护、回收处置等过程的信息共享、质量控制、产品追溯和精准服务新模式。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提供创业孵化、专业咨询、人才培训、检验检测、投融资等服务。
  2.推动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加强我省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云”、“网”、“端”的建设,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对“双创”基地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和大型互联网企业打造开放共享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核心业务发展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搭建工业云平台,提供面向小微企业的在线研发设计、安全监控、设备管理等软件应用服务。开展“创客甘肃”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众创、众包和众筹等线上线下服务。以西北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支持发展创客空间、开源社区、创新工厂等新型孵化模式。利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兰白科技创新改革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化完善现有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营机制,重点支持其进行互联网化改造,在登记注册、房租水电、宽带接入费用、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平台使用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探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机制,构筑发展新生态。
  1.营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以企业为主体,推动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在发展理念、技术产业、生产体系、业务模式等方面全面融合。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合资合作、跨界融合,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妥善处理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全面推进与错位发展、加快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关系,形成公平有序、激发创新的融合发展生态环境。
  2.推动制造业中小企业加快与互联网融合。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培育行动,推动大型运营商和信息化服务企业建设一批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的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控制和电子商务等提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服务。鼓励制造领域分享经济发展,以工业企业研发、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价值链环节富余资源的社会化按需配置,建立起产业链横向集成、跨产业链交汇融合的分布式、开放式的柔性组织形态。
  3.促进大型国有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相互渗透、融合发展。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互联网领域的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互联网领域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4.培养互联网企业和制造业诚信经营理念。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引导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三)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模式,开辟发展新路径。
  1.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双向跨界融合发展,促进研发、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构建包括供应商、加盟商、分销商与企业自身的产业链联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形成引领行业发展的服务型制造生态体系。依托新能源、装备制造、石化行业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培育跨界融合、多方合作的产用联动新机制,加快产业链协同优化,形成区域智能制造发展新模式。支持企业探索改造组织结构,通过内部组织扁平化和资源配置全球化培育竞争新优势。依托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兰州新区等地骨干企业,有效利用工业云平台,提升智能制造与智联服务技术支撑、协同创新与创客创业服务水平。中小企业借助互联网构建虚拟产业集群,以小批量、低成本的个性化定制产品优势发展壮大。
  2.支持开展个性化定制。以建材、轻工、服装、消费电子等市场动态需求响应服务能力为主要竞争力的行业领域为切入点,支持企业以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为基础,以柔性化生产线为依托,吸纳客户产品创意和技术解决方案,增强客户体验,将客户的个性需求融入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开展个性化产品设计和定制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竞争力。支持骨干企业搭建模块化、柔性化制造系统与价值交互平台,大力推广模块定制、众创定制、专属定制等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业务,培育发展网络众包、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支持建设3D打印等共性服务平台和线上线下展示中心,引导中小企业在线提供快速原型、模具开发和产品定制等服务,培育“互联网+”新型手工作坊等小批量个性化定制模式。
  3.积极拓展服务型制造。在装备制造领域,引导企业积极搭建智能云平台,研发具备嵌入式通信模块的智能产品,通过智能传感、数据建模、专家诊断等技术,集成机器设备运行状况、环境参数等信息,为用户提供产业链延伸服务。在汽车制造领域,鼓励企业依托无线通信技术和卫星定位系统开展远程诊断、安全援助、定位导航等安全信息服务。在仪器仪表、电气机械等领域,鼓励和引导企业立足产品功能,发展测试、检验、计量,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化在线服务。在钢铁、石化、汽车、电子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在采购环节,建立供应商管理和评估体系,实现采购全过程集中统一管理。在销售环节,强化全过程服务,确保企业经营管理、制造单元、分销渠道订单全程对接。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放电子商务平台,整合产业链各种资源,面向行业提供采购、销售、交易、客户服务、物流等专业化服务,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
  (四)夯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基础,提升发展新能级。
  1.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4G和全光网普及,加快建设甘肃省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作用,加快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企业工业数据平台建设,加快制造业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建设,在工业企业里构建先进、完善的工业网络基础设施。争取在1—2户重点企业中开展IPv6、SDN、5G等新技术融合的应用。建成制造业大数据云服务平台。争取覆盖全省60%的重点制造业企业,数据存量达到E级(100万个T)以上。基本构建智能制造发展体系,重点产业核心技术装备能力显著提升,智能制造模式在全省制造业领域示范推广,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促进智能制造的工业网络、大数据和信息安全基础体系。加快工控系统网络安全防御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全面提升工控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信息安全产业扶持力度,提高基础软硬件产品、专用安全产品、应急通信装备的自主可控水平。
  2.夯实工业云及智能服务平台基础。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云制造为核心,建设甘肃工业云平台。鼓励云计算企业构建智能制造资源和服务的可信云计算资源池,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研究面向工业云平台的安全检测技术和方法,建设工业云评价模型。支持第三方机构针对能源电力、钢铁冶金、机械装备等重点行业建设绿色制造服务平台,为行业内各企业提供节能监测评价及节能解决方案服务。支持金川公司、酒钢集团、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等制造业骨干企业建立大型通用流程工艺仿真平台。在兰石集团、白银公司、天水星火机床、长城电工、天光集成电路、华天集团、长风科技、三毛实业等制造业企业,实施制造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智能服务平台下的工业优化系统。建设两化融合工业软件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
  3.增强工业大数据基础支撑。统筹推进中国电信集团、中国移动公司、中国联通公司集团级数据中心建设,支持兰州新区、金昌、庆阳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建成运行。发挥甘肃省超算中心、丝绸之路西北大数据产业园和甘肃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等计算资源优势,挖掘其在制造业领域内的应用潜力。加快推进甘肃大数据产业项目建设,整合社会各类资源,打造企业应用云计算技术的互联网平台,为企业应用云计算服务创造政策、社会、技术生态环境。整合第三方数据中心通信、存储、软硬件基础设施等IT资源,推进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结合智能制造、互联网与工业融合试点示范,选择基础较好的制造企业开展工业大数据的集成应用创新实践,打造可复制推广样板,加速大数据技术与行业深度融合。搭建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将制造企业、ICT企业、相关研究机构以及标准化组织共同纳入到创新中心,加强关键数据技术和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力量。搭建工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型制造企业提供便捷的工业大数据分析工具,鼓励企业租赁运营商提供的大数据分析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4.强化基础技术研发实力。实施兰州新区中植北大众志“中国芯”高新技术产业化、华天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生产线升级改造等一批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依托兰州交通大学、甘肃省科学院、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天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建设甘肃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甘肃省集成电路工程研究中心和甘肃省新型半导体器件研发中心,为我省信息产业和微电子行业企业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撑。依托兰州市,实施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拓展工程,进行系统创新升级,大力推广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
  5.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在钢铁、石化、装备、汽车、航空等重点行业,遴选一批规模效益突出、行业影响力显著的典型企业,支持与信息技术企业联合开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针对每个重点行业,打造一批功能完善、模式创新、示范作用明显的样板式智能车间或智能工厂。培育面向工业生产控制环节的CPS典型创新应用,在钢铁、石化、装备、航空等重点行业培育实施一批CPS试点示范项目。在物理仿真、人机交互、系统架构、敏捷网络等核心环节,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等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智能制造系统产业化应用。
  6.重视融合发展科技支撑。实施国家及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强化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加快构筑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制造新基础。推动工业产品互联互通的标识解析、数据交换、通信协议等技术攻关,面向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组织开展行业应用试点示范。
  三、保障措施
  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引导,落实完善财政金融、“双创”用地、人才培养、试点示范等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融合发展的制度环境。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工信部、省政府《加快推进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及兰州新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取国家支持。依托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完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机制,加强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的统筹协调,强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组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为重大决策及相关工程实施提供咨询。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政府监管方式,营造有利于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环境,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同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消除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的各种隐性壁垒。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探索引入有限合伙制度,创新业绩考核制度,完善人才激励制度。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开展共性技术攻关、融合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通过补助贴息、股权投资等形式,为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双创”新体系、制造新模式、服务新业态等相关项目提供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投向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大对企业关键工序制造设备数控化和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应用方面的支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落实和完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鼓励政策,健全研制、使用单位在产品创新、增值服务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保险补偿支持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推动制造业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将符合要求的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
  (四)落实税收金融政策。严格落实营改增改革试点相关政策,落实制造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调动制造企业开展新业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服务在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大型制造业企业集团开展产融合作试点。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引导租赁服务企业加强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多渠道拓展融资空间,增强服务制造业企业能力。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制造业发展的产品和业务,提高中长期贷款比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股权质押等多元化融资服务。
  (五)盘活企业“双创”用地。支持制造企业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和兴办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制造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双创”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并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设施给予补助,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场所和服务。
  (六)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以高水平的试点和示范项目为抓手,建设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示范企业。集聚资源和政策,加强对示范工作的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广成功经验。积极组织合作交流活动,着力开展以商招商、主题招商、展会招商、委托招商、网络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充分利用兰洽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吸引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入驻甘肃。发挥甘肃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借助兰洽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的品牌效应,组织举办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专业展会、高端论坛、峰会,打响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品牌。
  (七)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构建融合发展领域创新型、高端跨界人才的引进机制,稳步开展引进高端创业创新人才遴选活动,改善引进高端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支持通过各研究院所、新型科研机构、科技孵化器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引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涉及领域高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各类学校聘请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所涉及领域的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融合发展领域的实践教学与应用。支持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依托自身的智力资源和平台,共同建立一批人才培训基地,推进融合发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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