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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湘政办发[2016]9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2
实施时间: 2016-1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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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培育、提升、壮大我省自主品牌,推动供需结构和品牌质量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培育湖南自主品牌为目标,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突出品牌带动和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构建完善的品牌管理制度体系。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加快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加大品牌创建、宣传和推广力度,以品牌建设助推湖南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质量为先。依靠创新驱动创建品牌,加快技术进步,推动管理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弘扬“工匠”精神,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突出质量导向,不断强化质量在企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提升产品品质,依靠质量提升不断增强品牌核心竞争力。
  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提升质量法制和诚信意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政府推动,分类指导。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挖掘政府、企业和公众对品牌的需求,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企业围绕消费需求打造自主品牌。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企业的发展特点和需求,因企施策、按需指导、注重实效,找准品牌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二、主要任务
  发挥好政府、企业、社会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之以恒,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制约品牌发展和供需结构升级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法规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保驾护航。推动地方立法进程,健全品牌发展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品牌发展扶持政策,净化市场环境。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形成品牌效应,扩大品牌影响力,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名牌违法行为。
  (二)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增强品牌意识,苦练内功,适应需求,改善供给,做大做强品牌。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一批名优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推动制造业品牌提升,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全流域质量管控,加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服务业品牌,实施“湖湘服务”品牌战略,在文化、旅游、金融、会展、商贸流通等方面培育一批支撑服务业发展、行业领先的企业集团和优势品牌。
  (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助力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引导企业坚守商业道德,强化“质量即生命”的理念,自觉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咨询服务。完善品牌宣传和保护机制,关注自主品牌成长,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的舆论环境。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发布制度,加大质量监督抽查、违法案件等信息公开力度,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建立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提振消费信心。
  三、重大工程
  根据主要任务,按照可操作、可实施、可落地的原则,抓紧实施以下重大工程。
  (一)品牌基础建设工程。围绕品牌影响因素,打牢品牌发展基础,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创造条件。
  1、完善标准体系。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发挥标准在品牌建设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健全现代农业发展标准体系,推广环境友好、安全生态、优质高效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一批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区)、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示范企业。健全工业发展标准体系,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研究新兴产业标准和修订传统产业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制定,鼓励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逐步将是否具有知识产权的标准纳入企业年度考评。健全服务业发展标准体系,确立质量标准、制定服务行业规范公约,编制高水平、可操作、有实效的服务行业质量标准规范。鼓励企业从组织设计、运营管理、业务流程、人力资源等多方位完善内部治理,鼓励专业机构提供信息咨询、试验验证、数据挖掘、知识培训等专业服务。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完善质监、卫生计生、安全、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公共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服务体系,促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移动通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将岳麓科技产业园检验检测专业园区打造为中部地区检验检测知名品牌。加快检验检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适时引进国际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推进湖南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建设。建立科学先进、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体系,加快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长沙基地建设步伐,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水平,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完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搭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检验中心。
  3、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培育品牌的内核,把品牌价值作为衡量创新成效的重要标准。推进科技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大力建设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等科技服务业聚集区,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集聚科技创新力量,加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平台、移动互联网聚集区、军民融合创新产业园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促进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打造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品牌,建好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县、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推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技术市场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技术经纪人。
  4、加强自主品牌培育。以推进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名(著名)商标、老字号、知名商号等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树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观念,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鼓励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不断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深入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创建,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影响广泛的区域品牌、企业(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文化品牌、技术和知识品牌,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鼓励品牌策划等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品牌培育活动,为企业提供品牌咨询、诊断、创建和运营等服务,构建具有前瞻性、顺应时代发展特点的品牌培育模式,加快培育一批“湘”字品牌与企业。
  (二)供给结构升级工程。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内容,从一、二、三产业着手,采取有效举措,推动供给结构升级。
  1、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重振老字号产品,加强对以湘菜、湘茶、湘瓷、湘绣等为代表的“老字号”企业的支持,重振一批具有一定影响的“名、特、优、稀、好”的传统本土品牌,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培育高端消费服务,加快汽车旅馆、游艇码头、自驾车房车营地、充电站、文化体育产业园、广告创意产业园、艺术街区、国际品牌街等建设,不断壮大通用航空、游艇游轮、房车、航模等高端消费。
  2、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培育优质农产品,做强优质稻、水果、茶叶、蔬菜、药材、地方畜禽、特种水产等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冷链运输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多层次消费需求,保障食品安全;完善农村电商体系,拓展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渠道,支持电商和快递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延伸。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程,以韶山市等县市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搭建以县为单位的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电商综合服务网络平台。
  3、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43号),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培育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等新业态。加快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由生产环节向研发设计、售后服务、运营管理等领域延伸,积极发展智能家居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服务业新模式。大力推进先进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改造,促进传统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4、提高生活性服务品质。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42号),大力发展家庭服务、健康养老、旅游、体育、文化、法律服务、商贸批零、教育培训等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业。深入开展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计量诚信、文明经商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氛围。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完善重点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生活性服务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三)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发挥品牌影响力,切实采取可行措施,扩大自主品牌产品消费,适应引领消费结构升级。
  1、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振消费信心。结合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家相关要求,加强质量信用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和整合,规范企业数据采集,实现质量行业信用档案的全覆盖。强化质量诚信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性、行业性、社会性和市场性的联合奖惩作用,提升企业信用认知意识,督促企业坚守诚实守信的营商准则,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完善重点产品安全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实行严格的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湖南”网站等的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功能,加大信息开发利用力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信用记录,为异地查处和联合打击违法经营、制假售假等失信行为奠定基础。鼓励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制发企业信用报告。
  2、深入落实促消费政策,推动城乡消费升级。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4号),推动农村消费升级,持续扩大城镇消费。在农村消费升级方面,开展农村消费升级行动,挖掘农村电商消费潜力,畅通城乡双向联运销售渠道,不断扩展农村消费市场;在扩大城镇消费方面,大力开展居民住房改善行动、汽车消费促进行动、康养家政扩容提质行动、教育文化信息消费行动、体育消费扩容行动等,满足城镇居民对绿色、时尚、品质消费的需求。
  3、打造品牌推介服务平台,挖掘消费增长潜力。拓宽品牌营销渠道,组织湖南自主品牌集体展示、集中宣传推介等产供销活动,多角度、多渠道宣传推广“湘”字品牌。实施移动互联网、绿色、信息等新兴消费促进工程,推进品质消费、个性化消费、服务消费、信用消费、信息消费等五大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引导境外消费回流,重点推进湖南中部进出口商品展销中心建设招商和上下游延伸,提升商品品质。开展“双百”活动和“湖南网购节”活动,推进湘品“六进”、“湘品网上行”和“湘品出湘”工程实施,提升“湘”字品牌整体形象。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品牌建设和价值提升,建立品牌及“老字号”企业培育扶持和创新发展体系。促进湘菜与湖湘文化融合,加快湘菜出省出境。积极承办国家级品牌展会,精心组织举办好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将品牌发展作为事关我省转型升级发展的长期工程常抓不懈。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品牌质量提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品牌发展具体措施,切实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力争尽早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形成支持品牌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强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推进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向企业提供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促进品牌发展扶持政策,加大对自主品牌发展的资金投入,将质量保障和品牌发展的项目建设纳入重点支持范畴。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三)坚持典型引领。加强政府激励引导,及时总结推进品牌发展的工作成效,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知名品牌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知名品牌权威信息,为推动品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净化市场环境。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品牌支持保护力度,维护品牌形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纪录,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营造有利于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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