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农贸市场收费行为专项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检[2016]1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6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6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促进收费行为规范。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收费行为专项规范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农贸市场举办者执行水、电等价格政策情况;检查农贸市场举办者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情况;检查农贸市场举办者公示的收费项目外是否收取其他费用。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采取分级检查、属地管理的方式,市价检局将适时对区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价格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积极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整治,注重效果。各区市要按照《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要求农贸市场举办者或经营业户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商品品名、计价单位、价格等,鼓励采取电子显示屏、价目表、价格公示栏、标价签等多种标价形式,公开价格信息,增强价格透明度,便于消费者监督。
  (三)加强联合,履职尽责。各区市要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联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落实明码标价服务工作,帮助农贸市场举办者加强价格管理工作,提高价格自律意识和价格政策水平,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专项规范检查结束后,各区市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2月25日前报送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三科),电子邮箱:wjjjcwk@, 联系电话:8591663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进农贸市场工作的通 粤价[2011]21号 2011/1/20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 湘商建[2014]9号 2014/4/3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收费管理的通知 冀价经费[2012] 2013/4/1
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3/9/22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农产品批 鲁财税[2023]21 2023/10/11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青价检[2013]13 2013/9/6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 苏府办[2014]15 2014/1/29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 湘商建设[2013] 2013/4/1
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农贸市场价格管理考核办 苏价市字[2013] 2013/12/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新地税发[2012] 201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