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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办发[2016]9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18
实施时间: 2016-11-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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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8日
  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入推进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出发点,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为关键点,以科普信息化建设为突破点,继承创新、协同发展,扎实推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助力精准扶贫,有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基层科普设施明显改善,科普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科普资源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0%左右。
  ——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工作主题,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大力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观念,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学习实践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和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生活能力快速提高,革命老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公民的科学素质显著提升。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增强。以科普信息化建设为龙头的现代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科普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科普产业健康发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多元化投入的科普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社会动员、监测评估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科技社团和科技型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推进学校科学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为农村青年特别是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科学课程,确保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育质量,更新、丰富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素养监测工作,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系统提升。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系统提升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和平台。
  ——丰富校内外科技教育活动。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活动、科技专家进校园、走近科学现场等活动。鼓励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公众科学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博物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培养提升大学生整体科学素质水平。
  ——推进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和新型电子媒介。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责任部门: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院、省妇联配合。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完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大力支持农村青年开展创新创业。
  ——健全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发挥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科普宣传作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提高农民科学素养。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银会合作”,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工作队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长效机制。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示范户等创建活动。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创意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创新创业。发挥科普中国服务云、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作用,建好科普中国乡村e站,大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
  ——加强对薄弱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实施科普精准扶贫,加强对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回乡创业的外出务工人员、少数民族群众、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加强对藏区、彝区民族科普工作,加强双语科普创作与传播。大力开展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智爱妈妈”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责任部门:农业厅、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中科院成都分院、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营造创新创造的社会环境。围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推动生产方式转变,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训为重点,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制化建设。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健全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等专项行动,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鼓励和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岗位练兵比武,扩大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等活动和“四川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牵头,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成都分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配合。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引导。贯彻落实好《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14—2018年四川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稳步提升,增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自觉性,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创新学习渠道和载体。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在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中开设全面创新改革班次,在各类班次中开设科技前沿专题,提高科学素质教育在教育培训课程中的比重。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运用好《创新驱动战略》等干部培训教材,继续编写出版符合省情的科技类培训教材和专业教材。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制订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
  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配合。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探索科技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和模式。发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研究建立青少年科学素质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体系。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师生树立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技教育等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一批优秀科技教师师资。增加在职教师培训和进修学习中科学教育内容比重,不断提升教师的科学素质。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到2020年,实现对全省一线科学教师和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全覆盖。
  ——加强科学教育培训基础条件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科技教育培训。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内容,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等。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科学测量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类科技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社区学校、培训机构等各类公共机构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责任部门: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科院成都分院牵头,省委宣传部、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配合。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广泛开展社区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社区居民安全技能、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
  ——着力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建好科普中国社区e站,深入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人员建设。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社区周边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科普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队伍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等带动作用,建设和谐美丽社区。
  责任部门:省科协、省妇联牵头,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院配合。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建设好科普四川服务云,用好科普中国服务云,引导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分享的科普生态圈,以科普服务云、传播网络、应用端为核心,推动形成“两级建设、四级应用”的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网络科普内容科学性把关、网络科普传播舆情实时监测机制。深入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科普公共服务新模式,实现科普的倍增效应。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把握公众科普需求,探索科普精准化服务模式,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强化科普头条新闻推送,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
  ——强化科普传播协作。支持电视台、电台开播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节目、科普公益广告,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办好电视科普频道。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组织开展科技宣传报道从业人员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培训。
  ——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科普文艺作品创作以及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大力开展科幻、动漫、视频、游戏等科普创作,推动制定对科幻创作的扶持政策,推动科普游戏开发,加大科普游戏传播推广力度,加强科普创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
  责任部门: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教育厅、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配合。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强规划和指导。制定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加强科技场馆与少年宫、文化宫、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实体科技馆为龙头,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为拓展和延伸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大力推动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的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建设科技馆。深入实施科技馆免费开放制度,提高科技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部门:省科协、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成都分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研究制定支持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普产业纳入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支持政策范围,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
  ——培育科普产业市场。促进科普产业健康发展,大幅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鼓励建立科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形成科普产业集群,实现集约发展。依托科普机构、科研机构、产学研中心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中心,增强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开展科普创作和产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建立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搭建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力度。
  责任部门: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科普人才,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结合各类社区科普设施和活动,发展壮大社区科普队伍。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发挥民族院校作用,加强双语科普人才培养。加强推进高层次科普人才培养,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为重点,培养和造就专业科普人才。
  ——完善科普人才培养机制。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的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学科发展、科普人才评价标准、技术职务等相关制度,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普人员积极性。
  责任部门:省科协、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要求和本实施方案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规划,发挥优势、履职尽责、协同创新、全面推进。省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方案。要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全面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督促检查,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
  (二)长效机制。
  ——建立科研和科普结合的机制。大力推动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继续落实在符合条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将科普工作作为省级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时普及,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专家带头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
  ——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体系,定期开展全省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全省科普统计工作,客观反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理论研究,把握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本规律,创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评估方法,适时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第三方评估。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加强科普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国际影响力。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省级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配套政策,推动落实好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6年,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7—2020年,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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