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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办发[2016]20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28
实施时间: 2016-9-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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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
  重庆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加快我市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层次,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构建符合我市产业特色的品牌体系,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强化消费者对重庆品牌的认可度,推动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同步提档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我市一二三产业重点领域构建起“2+3+3”品牌体系(原产和加工两大农产品品牌体系,国际化、国家级和区域性三大制造业品牌体系,文化旅游、大健康和商业三大生活服务业品牌体系),全面增强重庆品牌影响力,提升重庆品牌消费占比,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打造重庆品牌增加有效供给
  根据产业特性,重点开展农业、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品牌建设专项行动,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着力开创品牌,加快供给结构升级,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一)农业品牌培育专项行动。
  将提升品质作为农业品牌建设核心,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推动农业规模化、品质化发展,打造农业整体品牌,带动区域特色效益农业发展。
  1.构建绿色生态的原产农产品品牌体系。大力推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等品牌农产品发展,重点依托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发展地域特色农产品。优化发展设施蔬菜、有机蔬菜、特色蔬菜等蔬菜品牌,规模化发展榨菜、辣椒、花椒、油茶、油橄榄等特色蔬菜和调味品品种。丰富发展荣昌生猪、三峡生态鱼、丰都肉牛、石柱肉兔等肉类产品品牌。差异化发展脐橙、柚子、晚熟杂柑等错季上市柑橘品种。推动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笋竹、林木花卉、特色水果等地域文化特征明显的产品品牌化。(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林业局)
  2.建设安全健康的加工农产品品牌体系。依托我市优势农产品,大力发展下游精深加工,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品牌,提升产业增值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动火锅底料、烹饪调料、休闲食品等特色饮食文化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弘扬“重庆味道”品牌文化。提升蔬菜、柑橘、笋竹等特色农产品加工比例,做大榨菜、果蔬汁、中成药、木本油料等高附加值产品品牌。积极发展竹、藤、木等家居工艺产品品牌,提升原材料价值。发展现代烟草产业,巩固卷烟品牌。(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林业局)
  (二)制造业品牌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支柱产业品牌建设,提升品牌认可度和溢价能力,培育新兴产业品牌,抢占产业先机。以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为重点,加快产业集聚,推动制造业提质转型升级。
  1.升级汽车、电子、装备等先进制造产业品牌,增强国际影响力。支持整车企业提升品牌形象,零部件企业改进质量和性能,推动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建设国际重要汽车产业基地。鼓励电子信息企业完善产业链,发展上下游芯片、显示和终端品牌产品,打造国际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鼓励摩托车、跨座式单轨交通、风电装备等优势产业走出去,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装备制造基地。积极培育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增长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虚拟/增强现实等新兴产业品牌。(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质监局)
  2.优化材料、化工医药和能源等基础工业品牌,融入全国产业体系。推动冶金、建材等传统材料产业向新型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剔除无效低质供给,鼓励玻纤复合材料、石墨烯等新材料产品开发应用。促进聚氨酯、尼龙、聚酯等优势化工新材料和高效农药、化肥、涂料等特色精细化工产品集聚化品牌化发展,优化化工产业结构。推动化学药、生物药、医疗器械及耗材等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构建医药健康品牌集群。进一步扩大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品牌优势。(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3.做强家电、服装、轻工等消费产业品牌,提升居民消费品质。鼓励家电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发展智慧家电产品,引领产业发展,增强品牌竞争力。挖掘渝绣苗绣、綦江版画、荣昌夏布、城口漆器等传统文化工艺品品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服装企业强化产品设计,丰富面料种类,形成舒适、时尚、个性的“渝派时装”品牌特色。建设大足五金、奉节眼镜、垫江钟表等文化特色轻工产业,提升品牌集聚度。做强梁平塑料、永川造纸、巴南日化等生活特色轻工产业,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委、市质监局)
  (三)生活服务业品牌建设专项行动。
  丰富服务业门类,拓宽服务领域,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大力发展差异化服务业品牌,改善生活服务品质,培育发展一批新兴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助推我市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强化大足石刻、仙女山、金佛山、长江三峡、钓鱼城、白鹤梁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或准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品牌保护和开发,扩大红岩文化品牌影响力,打造“二战远东指挥中心”抗战历史文化品牌,挖掘巴渝悠久传统历史文化品牌,升级重庆现代文化品牌。依托我市特色和优势旅游资源,围绕“山水之都,美丽重庆”旅游主题,以山水都市、历史文化、世界遗产、观光休闲度假、森林体验养生等为发展重点,打造渝东北旅游金三角和渝东南旅游长廊等旅游集群品牌,提高西部动漫节、重庆文博会、重庆演出季等文化活动的品牌影响力,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委、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发展健康产业品牌服务市民生活。依托我市丰富的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扩大“重医”“三军医大”等医疗品牌影响力和服务范围,鼓励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稳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社区综合服务,培育一批集家政、儿童托管和居家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生活服务中心品牌。进一步完善奥体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设施,提升重庆国际马拉松赛、长寿湖国际铁人三项赛等赛事品质和影响力,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加强赛事品牌资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积极发展体育用品产销、体育旅游、体育电子竞技等新业态品牌。(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丰富商业品牌方便市民消费。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商业形象窗口和国内重要商旅消费目的地,建设解放碑等6大商圈品牌,朝天门来福士广场等3大观光型商业地标,布局6大新兴零售商业地标,在8个边贸区县(自治县)推进省级边贸中心建设。培育“渝洽会”、汽车展、房交会等一批会展品牌,发展一批龙头会展企业,鼓励会展企业参与国际展览协会等国际组织认证,推进悦来会展产业集群建设。弘扬以重庆火锅等为代表的“渝菜”饮食文化,打造一批国家级特色美食街(城),鼓励餐饮行业整合发展,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餐饮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引导消费升级优化需求结构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础设施,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扩大基本消费;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发展个性消费,满足不断升级的居民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品质升级。
  (一)健全公共服务促进基本消费工程。
  推动各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就业。促进城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稳步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减少市民后顾之忧。规范市场,打击计量欺诈,维持物价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整治,宣传普及产品质量和消费知识,增强农村居民对品牌产品的认知和认可度。适时恢复“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活动,扩大农村品牌产品消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推动人口向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聚集,释放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二)丰富多元供给升级个性消费工程。
  鼓励居民根据个性健康、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升级生活方式,改善生活品质。完善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改进消费体验。鼓励养生养老、休闲度假、体育建设、文化娱乐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业发展,丰富市民个性消费渠道。依托夏令营等形式,推动职业技能、文化艺术、卫生健康等专业培训服务消费。合理开发航空、游艇、探险等高端消费服务业,满足高端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体育局)
  四、强化基础建设促进品牌消费
  完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品牌评价体系,提供品牌建设依据,树立诚信意识,提升品牌可信度,加大重庆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市民积极消费重庆品牌,实现供需结构同步升级。
  (一)提升质量标准完善品牌评价体系行动。
  强化质量技术基础支撑,构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健全粮食、蔬菜、食用油等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技术支持和问责制度建设,实施制造业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规范服务行业评价标准提升服务水平。提升质量标准,积极制定页岩气、休闲食品、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品地方标准,力推升级为国家标准,支持企业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和国家标准。建立各领域各层级品牌评价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质量品牌评价,针对不同产业特性开展地方质量品牌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构建企业诚信体系提升品牌诚信度行动。
  结合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规范企业数据采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加大信息开发利用力度。将信用记录作为评选“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市名牌产品”“重庆市著名商标”等的重要参考,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通过“信用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等平台依法进行公示。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重庆营管部)
  (三)宣传推广重庆品牌促进重庆品牌消费行动。
  依托电视台、电台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加大重庆品牌宣传力度,展示产品品牌文化、时尚理念和优秀品质,提高品牌认知度和认可度。鼓励优质产品宣传信息冠以“重庆”特征,形成“品牌重庆”协同效应。积极参与国家对外品牌宣传活动,依托重点出入境口岸、“渝新欧”铁路、博览会等对外窗口设置重庆品牌展示区,扩大知名度。设立“重庆品牌周”,联合本地知名品牌企业和媒体,讲好品牌故事,开展重庆品牌巡回宣传和展销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商场、批发零售企业提高自主品牌商品比例,扩大自主品牌、重庆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鼓励居民消费重庆品牌产品和服务,落实国家促进消费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我市居民消费的支持政策,增强重庆品牌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市文化委、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五、保障措施
  (一)实施创新驱动。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大创新投入,鼓励创新创造,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推出新产品,改进现有产品质量和性能,为企业打造品牌提供原动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与传统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大品牌战略研究力度,研究品牌培育提升推广机制,探索供需结构协同升级机制,加快本地品牌发展壮大。加大品牌领域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完善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
  (二)优化政策环境。
  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各类品牌的评比与管理,形成全市品牌管理体系。健全品牌发展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支持、引导和保护重庆品牌建设和消费。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商品监管全覆盖。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关系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食品、药品。维护公平竞争,打击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知识产权局)
  (三)强化激励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各类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企业加快品牌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研究支持重庆品牌发展的财政政策,设立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对重庆品牌的推广、营销给予奖励和扶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
  (四)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措施,着力强化重庆品牌建设,推动供需结构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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