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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办字[2016]15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6-11-11
实施时间: 2016-11-1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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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组织)部门,市直各单位人事(组织、政工或继续教育)部门,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央和省驻青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准确掌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统计年报制度。现就开展2016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参加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含政工系列和持有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执行工人等级工资的人员)。借调(或借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一律由原单位统计上报。
  二、填报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统计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016年度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高级、中级、初级人数及经费,其中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培训的人数及经费;2017年度计划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高级、中级、初级人数及经费,其中计划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培训的人数及经费。
  (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20号),统计内容为2014-2015年岗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的数量及经费;2016年岗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的数量及经费;2017年岗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的数量及经费等计划。
  (三)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社会需求培训情况
  统计内容为我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6年度举办的各类社会需求培训数量,初列44项(若有未列项目请自行在后面空格填加);2017年度各类社会需求培训数量计划。
  三、统计分工及程序
  (一)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计汇总区(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和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情况,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附件1)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附件2)。
  (二)市直单位负责统计汇总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情况,填写附件1、附件2。
  (三)青岛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统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情况和社会需求培训情况,填写附件2和《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社会需求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
  (四)请中央、省驻青单位协助统计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情况,填写附件1、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继续教育统计工作对于准确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数量、经费投入、结构分布等情况,不断提高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及中央、省驻青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按时认真完成此次统计填报工作,防止虚报、漏报和填报不准确等情况的发生。
  (二)本年度统计数据统一截止到2016年11月底;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岗位统计,若一人参加多个继续教育培训的要归类分别统计,没有的培训项目统一填写为“0”;统计表中的“经费”是指各级财政投入或各单位投入的经费,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请于11月25日前将上述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继续教育邮箱jxjy9238@。
  联 系 人:阮中庆  丁寿千
  联系电话:85912041 85912790
  附件1:专技人员继教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社会需求培训情况统计表.xlsx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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