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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青政办字[2016]13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22
实施时间: 2016-11-2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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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40号文件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3号),促进消费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我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食品、纺织、家电和轻工等产业质量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型制造水平进一步提高,工匠精神进一步弘扬,消费品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显著提升,产品和服务对消费升级的适应能力明显增强,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1.6%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15%以上。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2%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20%。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达到20 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3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力争达到40家,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5以上。
  (二)质量效益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8%以上,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90以上。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达到8%,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提高2个百分点。
  (三)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中高端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显著提高,纺织、食品、家电行业前10名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同行业销售收入比重稳步增长。驰名商标达到50 件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600件以上,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800项以上,国际知名品牌达到5 个,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
  (四)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培育3个国家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20个示范标杆企业、50个示范标杆项目。
  (五)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成效显著,相关法规、标准、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清理,市场监管力度和政府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消费品品种有效供给能力
  1.启动消费品创意设计升级计划。以食品、家电、消费类电子、服装服饰、化妆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等行业为重点,创建5至8个示范性时尚创意设计名城和产业园区,创建6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打造4至8个众创、众包、众设网络平台。积极引进创意设计高端人才,加快培育工艺美术设计、工业设计等创意设计产业,着力做大时尚(服装)创意设计服务平台。实施“工业+文化”计划,大力发展创意产业和高附加值都市型产业,提高消费品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开展工业设计创新示范,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工业设计机构与制造企业对接活动,推进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和消费品工业融合发展。继续举办“市长杯”青岛工业设计大奖赛活动,加快设计成果的转化、运用和推广,提升我市产业的创新设计能力,引领消费需求和时尚潮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消费品精品供给行动。深度挖掘用户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创意设计、产品包装、用户体验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在食品、纺织服装、家电、家具、化妆品、箱包、旅游装备和纪念品等领域,发展个性化、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传承发展一批传统工艺美术产品,支持发展一批传统特色食品;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厨卫用品等生活用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力争每年推出10至20个科技含量高、设计精致、制作精美、性能优越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消费品精品。开展消费品工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培育一批生产技术和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的“单项冠军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智能、健康消费品发展计划。推进智能家电、锂电电动自行车、数字电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服务机器人、消费类无人机、智能音箱、虚拟现实产品、人工智能产品、智能计量器具、智能安防用品等智能消费类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建立覆盖创意设计、制造、应用和服务的全产业链新生态,实现智能产品的高端化、规模化、体系化发展。发展营养与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以及有市场需求、营养搭配合理的新型食品,满足高层次的消费需求。支持医药企业对已有产品开展各种形式的微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市场需求;重点丰富非处方药物(OTC)品种和剂型,发展康复辅助器具、健身器械、家用医疗器械产品,改进产品设计、功能定位和包装形式,满足自我健康管理需求。围绕老年、儿童和婴幼儿等特定人群的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健康营养食品、童装、玩具、乳粉等产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行业基础能力提升计划。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战略和“三中心一基地”行动计划,不断强化消费品工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解决重点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带动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空气净化器、智能马桶盖、文具、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产品的有效供给。(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消费品品质
  1.开展消费品对标达标行动。支持重点消费品企业在科技创新、工艺装备、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质量体系,培育一批对标达标示范企业。家电、婴幼儿配方乳粉、啤酒、葡萄酒、矿泉水、文具、婴童用品等行业产品技术和安全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轻工、纺织等产品国际标准采标率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产品达到或超过国际质量标准。在食品、纺织、家电行业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龙头企业采用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市质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消费品制造业标准化升级工程。创新“标准化+先进制造”模式,以产业链延伸、对接、产品升级换代为重点制定我市消费品工业地方标准,争取主持或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支持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创新活动,以标准化为手段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适用的企业标准体系。跟踪收集国际国内标准化发展最新动态,及时为消费品生产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质量精准化管理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在重点企业逐步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全面推广ISO9000、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支持食品企业建立和实施ISO22000、HAP、CMS等认证体系,推动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新版GMP要求,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产品可靠性。支持医药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通过日本、欧美等国家通行认证。在生物医药、日用消费品、食品等重点领域,推广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的全流程质量管控。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开展“市长质量奖”评选,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培育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高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水平。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推动建设一批覆盖食品、纺织、轻工等主要行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创建3个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2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品质提升和供给创新,更好满足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需要。加强企业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消除人为因素,确保质量安全。(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食品药品和优质原料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和引导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加快建设海洋生物医药生产基地,推动重大疾病治疗用新药、临床急需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中药新药的开发,积极研发市场急需适宜品种和剂型。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标准、开展诚信评价活动,严格行业自律。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在国内外建设奶源基地。支持粮油加工企业在国内外主要原料种养殖集中区,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和产地初加工设备设施。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鲜活农产品、低温保鲜食品专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制造装备升级工程。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全面提升企业制造装备整体水平,突出数控装备普及换代、现有装备智能改造、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培育智能制造模式,推进企业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规模以上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5%,支持食品、纺织、家电、轻工行业加快建设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对企业购置数控智能设备、采用软件改造现有装备、研制首台套重大智能装备,以及为企业制造装备升级提供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给予政策支持。推进行业骨干企业智能制造建设,每年培育5至10家消费品行业数字化车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品牌创建能力
  1.实施消费品名牌产品培育计划。深入实施“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进一步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培育一批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厚植“青岛制造”品牌优势,提升“品牌之都”的影响力。推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打造特色明显、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支持“中华老字号”产品,传承和发展传统生产加工工艺,推进企业标准化生产。支持省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不断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市场占有率,打造一批消费品工业精品。充分利用微信、搜索引擎、手机APP等新形式、新手段,开展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品牌宣传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网上交易会、展销会,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计划。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构建品牌管理体系,明确品牌定位,采用合理定价、差异发展等策略,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产品性价比。在食品、纺织服装、家电、轻工、医药等行业开展工业电子商务示范活动,推动企业与阿里巴巴、腾讯、京东、亚马逊等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发展网上交易、加工配送、技术服务、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与零售企业开展统一议价、集中采购,促进产销对接,拓宽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建立品牌商品工商对接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参加青岛名牌神州行及名优产品洽谈会,开展知名品牌产品网上行和进名店等活动,帮助知名品牌构建渠道、开拓市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品牌服务体系再造计划。发挥“品牌之都”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创建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创意设计中心和广告服务机构,建设一批专业品牌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品牌培育、评价、推广的服务体系。组织消费类名优产品企业、产业园区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创新举办中国(青岛)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中国(青岛)国际时装周等系列重大品牌展示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渠道、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展览展示机构。(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行业隐形冠军培育计划。加快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程和“千帆计划”,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增强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每年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产品,扶持一批长期专注于行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单个产品拥有强大市场地位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行业隐形冠军企业。支持消费品企业在智能制造、“互联网+”、制造业服务化、管理创新、产能合作、质量提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推广海尔和红领智能制造模式,每年培育5家左右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品牌国际化。抢抓“一带一路”和自贸区战略机遇,支持企业开展“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等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标准认证,收购国外品牌,扩大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关注度。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开拓国外市场,加大品牌宣传推广,不断扩大国际市场分额。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在境外建设销售网点、展示中心,以品牌和服务拓展国际营销网络。(市商务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各类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消费品工业企业创意设计、新技术应用、新产品产业化、技术改造等项目,通过贴息、补助、奖励、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工业转型升级等各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消费品工业企业,促进大众消费品创新、增加有效供给。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企业开展产业链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改进完善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融资租赁、存货和仓单质押等登记服务。鼓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加快债券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等资产管理产品创新。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走出去”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消费品企业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上市、挂牌、基金、发债等融资方式,实现多渠道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金融风险监测机制,加强企业资金链风险防控。(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保监局、青岛银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积极搭建产业联盟、创新平台、服务平台、信息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在政策研究、标准制修订、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时尚发布、新产品展览展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服务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支持行业协会针对所在行业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引导企业开发具有独特功能或实用价值的消费品,引导和创造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服务平台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引导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贸促会、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凝聚新型高端人才。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落实“青岛英才211计划”“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完善激励保障机制,集聚、培养、吸引一批掌握世界尖端技术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衔接、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终身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拓宽学校和企业“双元”制的技术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培训力度,造就一批技术应用娴熟、技能工艺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才,满足企业对消费品各领域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打造“工匠精神”。加大对传统手工业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有效继承和保护传统特色工艺和地方特色工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落实产业政策。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试点示范,争创国家试点示范城市、企业,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推进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进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以更加严格的安全、环保、质量、能耗、水耗、技术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制革、印染、铅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从源头上遏制新增落后生产工艺与装备。进一步改善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转移市场环境,引导企业过剩产能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南亚国家有序转移,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优”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消费品原料配料含量、原产地、特殊人群适用性等信息披露标签标识全覆盖制度,推行消费品能效标识、绿色标识等认证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能效标识和绿色标识制度的范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规定,建设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平台,依规对缺陷产品组织召回。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加强网络交易信息化监管手段建设,建立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严格依法处理网络违法交易。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开展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产品广告和相关信息发布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和不实报道。(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组织青岛日报、青岛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推出系列专题报道,广泛宣传我市改善营商环境、开展消费品“三品”行动、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的成效。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广告和品牌广告,加大我市优质品牌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提升消费者购买国货的自豪感。加强新闻报道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虚假违规和不实报道。(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区、市要结合实际,聚焦“三品”短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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