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办发[2016]13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31
实施时间: 2016-10-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9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31日
  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有力支撑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三大定位”,以服务自治区“四大战略”为主导,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主线,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重点,以运用专利制度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为导向,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开放合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努力把广西建设成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和全国知识产权后发赶超示范区,为实现广西“两个建成”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初步形成。全区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在支撑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国际交流合作、集聚创新创业人才、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
  到2030年,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基本建成。建立起布局合理、科学发展、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以夯实知识产权基础、优化知识产权环境为重点,聚焦广西区域定位和发展特色产业,统筹知识产权资源布局,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实现突破,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强局建设,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知识产权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区域发展计划(强区域计划)。
  建设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先行区。通过全面摸清广西知识产权资源及分布,理清知识产权资源与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的匹配关系,找出知识产权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编制知识产权在区域、产业层面优化配置的导向目录,提出知识产权及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等相关政策和建议,促进广西知识产权科学合理布局。(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统计局等,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排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建设广西北部湾地区及桂北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进南宁、桂林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动柳州、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支持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鼓励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成“一带一路”建设的知识产权核心区。到2020年,建成4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30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建设西江知识产权示范带。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以梧州为区域中心,打造一批沿江知识产权强县,吸引广东专利技术、服务机构、人才资源到西江经济带,促进当地产业发展。(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知识产权特色区。支持百色、河池、崇左围绕有色金属、资源精深加工、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等,加强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专利申请,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百色、河池布局建设一批生态原产地保护特色镇、特色村,建设一批少数民族知识产权主题园区,挖掘少数民族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资源,加强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保护、生态原产地保护申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百色、河池、崇左市人民政府)
  (二)支撑产业发展计划(强产业计划)。
  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围绕制造业,培育认定一批专利密集型企业,促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密集度快速提升。到2020年,专利密集型产业总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30%以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数量10个以上,工业产业平均专利密集度7件/千人以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实施产业导航应用示范工程。围绕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和专利预警分析,绘制产业导航路线图,推动专利分析融入产业决策,指导企业规避专利侵权风险。建设发达国家可利用专利数据库,指导和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国外未在中国布局或已失效的专利运用试点。(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服务广西特色现代和生态农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和农产品商标创造。重点培育亚热带作物、林业、桑蚕等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在农机、甘蔗收割机等领域开展专利布局。积极引导各地特色农产品商标注册,鼓励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到2020年,中国驰名商标达32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10万件,植物新品种达155个,地理标志性商标达40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达50个。(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建设专利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专利服务平台,推动园区内产业形成知识产权集聚发展效应。到2020年,建成5个专利密集型产业园区。(南宁、柳州、桂林、北海、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特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企业以相关专利技术为纽带组建专利联盟,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建立产业专利纠纷协调和应对机制,协调处理影响产业发展的专利纠纷、专利壁垒等问题。(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林业厅等)
  建设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在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中发展生产力,实现示范区“生态、生活、生产”共赢,以示范区的产业集聚组团为构架,以生态产业链为发展主线,发展示范区(园)循环经济。到2020年,建成10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强企业计划)。
  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通过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对600家企业进行贯标认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国资委)
  培育“十百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商标品牌培育、专利导航帮扶、地理标志保护、生态原产地保护、版权登记运用等,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形成有效专利超1000件的企业3—5家、超500件的企业5—10家、超100件的企业50家,大幅提升广西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重点在“互联网+”、创客空间等新业态领域,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倾斜,支持各类型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活动。支持2000家小微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各市人民政府)
  (四)转化运用建设计划(强运用计划)。
  推动专利转化及产业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核心专利给予支持,实施转化和产业化,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到2020年,累计转化500项核心专利技术。(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国资委)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培育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专业机构,探索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按需服务新模式。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其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提升广西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成效。支持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内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金融办,有关市人民政府)
  探索专利运营试点。引进和支持专业化专利运营机构在区内开展专利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业务,盘活专利资产。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价值评估、许可转让等工作,推动专利转化。(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财政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金融办)
  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入股、融资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的信贷产品创新。到2020年,质押融资金额年增长率达20%以上,质押融资金额达15亿元以上,专利运营、质押融资、专利许可合同等专利运用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金融办)
  (五)创新服务提升计划(强能力计划)。
  强化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在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中,建立投入产出目标责任制。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鼓励在新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开展专利检索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和科研院所评价体系。推动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规避知识产权风险。(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知识产权局)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服务机构拓宽服务范围,支持专利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形成一批专利服务业品牌机构。到2020年,专利代理机构达到40家,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95%以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南宁、柳州、桂林等3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吸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在试验区内培育一批众创空间,支持专利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向创业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互联网+专利”融合发展。(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等)
  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评奖与展会模式,支持各类社团举办展会活动,将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打造成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知识产权转化会展平台。健全完善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市服务站、企业三级广西专利信息服务网络,加强专利基础信息开放共享,支持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专利信息服务创新。以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依托,共同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市人民政府等)
  (六)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计划(强保护计划)。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自治区、市级专利保护工作责任机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强对专利侵权假冒案件热点、多发区域的专项整治;建立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的专利保护协作机制;积极开展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点展会的专利执法保护。制定举报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办法。深入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肃查处商标侵权大案要案。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工商局,各市人民政府)
  推进联合执法。建立执法信息定期沟通机制,形成专利、工商、版权、公安、海关等行政部门之间统一协调的行政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突出打击重大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南宁海关)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和案件移送标准与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共享范围、信息录入内容和时限。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例的宣传力度,震慑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分子,激发创新活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
  构建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推动各市分中心建设全覆盖。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服务能力,不断拓展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功能。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专业化发展,为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维权等智力援助,发挥科技社团人才荟萃、专利汇集优势,将科技创新转化成经济发展动力。(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系统,将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广西社会信用系统。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诚信机制,建立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申请人失信信息披露制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七)专利人才培养计划(强人才计划)。
  强化本地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编制培训教材,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到2020年,建成自治区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0家,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达5—10人,自治区“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达3000人,专利代理资格人员达1000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依托各类载体引进高端人才。完善高端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建立灵活高效科学的用人机制,通过“以才引才”和“团队式引才”模式,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打造知识产权东盟小语种人才示范基地。与高校联合打造知识产权东盟小语种人才示范基地,加强与东盟国家高校的交流合作,为相关人才到东盟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实务提供机会。(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外办)
  (八)国际交流合作计划(强合作计划)。
  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建设集知识产权展示、信息交流、交易代理、维权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作为与东盟国家之间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载体。(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外办、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广西博览局)
  举办区域性知识产权交流活动。争取在南宁举办中国与东盟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公务人员交流活动,建立与东盟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协作网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积极承办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国际活动,逐步增强对区域知识产权业务发展的影响力。(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外办、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广西博览局等)
  建设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东盟10 国专利、驰名商标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检索、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开展东盟主要国家专利竞争态势、最新专利技术发展动向与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商务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支持企业进入东盟国家布局发展。引进熟悉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规则的机构聚集广西,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到2020年,PCT申请量达500件。(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广西博览局)
  支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海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商务厅、外办、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广西博览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负责部署、统筹、领导、检查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工作方案实施。
  (二)深化改革创新。
  建立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与监测评估。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三)加强财政支持。
  通过设立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以及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各市县要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四)营造良好氛围。
  拓展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渠道,吸引各类社会力量投入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强化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广西知识产权政策法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有效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意 内政发[2016]11 2016/10/8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五部门关于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 2023/7/27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10 2016/12/30
关于启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1/21
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 国函[2016]52号 2016/3/2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 黑政办函[2016] 2016/10/11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5]5号 2025/4/2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打击侵犯知识 内政办发[2016] 2016/7/18
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法释[2020]9号 2020/9/12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实施 青政字[2017]58 20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