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建房管联[2016]106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1-25
实施时间: 2016-11-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14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各国有商业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各其它中资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
  为了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住房信贷房屋信息查询工作,严格核验购房居民家庭住房状况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出具查询结果。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三、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16年11月29日起施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 杭政办函[2016] 2016/2/26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 深府办[2016]12 2016/3/25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交易相 长住建发[2024] 2024/11/14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等部门 洪住建字[2024] 2024/7/1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 京建发[2024]40 2024/10/1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晋建房字[2023] 2023/9/2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 京建发[2010]67 2010/10/1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 苏府[2016]119号 2016/8/12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 沪建房管联[202 2024/5/28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等部门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