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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函[2016]128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18
实施时间: 2016-11-18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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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8日
  杭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4
  (一)发展成就 ……4
  (二)存在问题 ……7
  二、发展环境…… 8
  (一)金融改革开放深化,拓展了金融发展新空间…… 8
  (二)经济社会转型加快,提出了金融发展新要求…… 8
  (三)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创造了金融发展新机遇…… 9
  (四)上海极化效应增强,带来了金融发展新挑战 ……9
  三、发展目标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发展原则 ……10
  (三)总体目标 ……11
  (四)具体目标 ……13
  四、发展举措 ……15
  (一)发展五大金融产业,构建新金融产业体系 ……15
  (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新金融市场体系 ……18
  (三)扩大金融双向开放,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 ……19
  (四)加强小微金融创新,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 ……21
  (五)深化金融模式创新,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 ……23
  (六)探索金融服务创新,打造一流财富(资产)管理中心 ……24
  五、空间布局 ……26
  (一)倾力打造“一湾”…… 27
  (二)创新建设“五镇”…… 28
  (三)协调发展“多点” ……29
  六、保障措施…… 30
  (一)创新金融管理体制机制 ……31
  (二)完善金融人才支撑机制 ……32
  (三)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33
  (四)强化金融对外合作机制 ……35
  “十三五”时期,是杭州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社会转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金融业是杭州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先导性支撑产业。科学编制和实施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金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杭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规划依据《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规划》,结合金融业发展实际制定,是新常态下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杭州金融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为“十三五”时期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发展成就。
  1.金融综合实力增强,区域金融中心地位提升。2015年杭州金融业实现增加值941.47亿元,比2010年增长61.4%,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9.2%,占比远高于同期全国及全省水平。201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29863.83亿元和23327.95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了74.8%和54.7%。全市保费收入374.4亿元,比2010年增长84.5%。杭州金融业增加值及其占GDP比重、存贷款余额等指标均位居浙江省第一位、长三角16个城市第二位(仅次于上海),在全国也名列前茅。
  2.金融业态不断丰富,大金融产业格局初步显现。“十二五”时期,杭州传统金融业持续发展,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银证保金融机构409家,比2010年增加136家。同期,新兴金融业得到了更快发展,2015年末,全市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995家,备案基金1243支,管理规模1215.46亿元,分别占全省的56.95%、58.11%和44.83%;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也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以传统金融业为主导、新兴金融业蓬勃发展的大金融产业格局。
  3.金融市场快速扩展,资本市场体系渐趋完善。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118家,比2010年末增加35家,累计融资额3008.58亿元,比2010年末增加2190.58亿元。在“新三板”挂牌155家,浙江股权交易所挂牌793家。2015年,全市企业在各类市场合计发债1062.7亿元,全市证券经营机构代理交易额22.7万亿元,期货经营机构代理交易额84.4万亿元,分别占全省的36.1%和64.3%。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4.金融创新深入推进,新兴金融领先全国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积极活跃,第三方支付和移动支付金额分别占全国48.7%和 69.6%,均位居全国第一。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电商网络信贷、互联网金融信息类门户等也都得到了创新性发展。2015年6月成立的浙江网商银行实行纯网络化运营、大数据征信,突破了传统银行经营模式与金融服务方式。以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为代表的金融集聚区的创新,成为杭州金融发展的一个亮点。
  5.本土金融实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十二五”时期,本土金融机构持续稳步发展。2015年末,杭州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120.5亿元和2152.6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04.9%和102.2%。杭州联合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为953.7亿元和657.6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49.3%和53.5%。杭州工商信托2013年获评“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坚持为“三农”服务,基础金融做到了全覆盖。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比2010年增加34家,股权投资机构增加270家,村镇银行增加6家。本土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在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广普惠金融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6.金融环境不断优化,促进金融业持续稳健发展。“十二五”期间,杭州陆续颁布实施了《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创新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行业对口管理机构和行业协会等,为金融业创新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2012年开展“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并通过多种方式激励与奖励创新创业。主办了“全球对冲基金西湖峰会”“2015中国(杭州)财富管理论坛”等高端金融论坛峰会,提升了杭州金融影响力。颁布实施了《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方案》,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二)存在问题。
  1.新兴金融发展有待规范。互联网金融、私募金融、场外交易市场等新兴金融发展很快,但监管及其他配套未能及时跟进,存在运行不够规范,行业标准缺乏,征信系统和信用体系不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等问题,不利其长远发展。
  2.地方金融力量较为薄弱。本土金融实力不足,本土法人金融机构数量较少、规模较小,缺乏强有力的龙头金融机构,服务本地经济的能力有限。同时,地方金融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全市金融办系统人员编制相对同类城市偏少,区县(市)尚未单设政府金融工作机构,与快速发展的地方金融和新兴金融的监管需求不相匹配。
  3.融资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杭州民营经济发达,中小微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仍然十分狭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体系不完善,以创业创新企业、“三农”为主要融资对象的普惠金融有待深入发展。
  4.潜在金融风险明显增大。“十二五”期间,由于传统制造业产能过剩,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等原因,银行不良资产率上升。2015年末,杭州信贷资产不良率为1.84%,虽然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但比2010年高出0.94个百分点。企业互保资金链断裂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新兴金融的违约风险也偶有发生。
  二、发展环境
  (一)金融改革开放深化,拓展了金融发展新空间。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新时期。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企业上市由核准制向注册制方向推进,由供求关系决定配置金融资源的市场机制基本形成。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加深,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政府鼓励金融创新力度加大,信息经济、“互联网+”、大资产管理、金融混业经营时代到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改革创新由试点到全面铺开。金融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转向综合化监管。这些均为杭州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经济社会转型加快,提出了金融发展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杭州实现经济社会转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金融业作为杭州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重要性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加快,促使金融需求主体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个性化、智能化,资金来源与投向多元化、国际化。“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个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建设与发展,G20杭州峰会和2022年杭州亚运会的主办,向金融业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使杭州金融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但也形成倒逼机制,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新机遇。
  (三)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创造了金融发展新机遇。
  浙江省和杭州市联手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是“十三五”时期一项重要战略任务。《钱塘江金融港湾规划》明确提出,钱塘江金融港湾以杭州市区为中心,包括钱塘江、富春江两岸沿江各区、县(市),在大约 200 公里范围内,打造一条黄金水道沿线金融资源集聚发展带。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拓展了杭州金融发展空间,为杭州金融业集聚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战略平台,极大地增强了杭州金融集聚与辐射效应。
  (四)上海极化效应增强,带来了金融发展新挑战。
  上海市已作出详细规划,要在“十三五”期末基本建成在亚太地区具有领先地位的国际金融中心。同时,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将进一步显现:一方面,通过辐射和扩散效应,提高杭州金融国际化水平和整体金融能级;另一方面,上海金融极化效应会增强,使杭州面临金融机构重心转移,金融资源竞争加剧,金融高端人才流失的风险与挑战。“十三五”时期,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三、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契机,推动杭州金融业实现创新性、突破性发展,成为杭州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和新的增长点。建立与杭州及浙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支撑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效率,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杭州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两区”建设和“两会”主办,促进与引领杭州及浙江经济在更高平台上持续、快速、高效、健康发展。
  (二)发展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积极进行金融业态、金融市场、金融集聚方式、金融管理体制等方面创新,挖掘金融发展新动力。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在互联网金融创新、财富(资产)管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拓展金融发展新空间。
  ——坚持协调发展。坚持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发展相协调,直接融资市场与间接融资市场发展相协调。坚持金融改革创新与稳健发展相结合,区域协同发展与错位发展相结合。坚持金融促进、引领经济发展与金融促进、帮助民生改善相结合。探索培育和谐金融的“杭州样本”。
  ——坚持绿色发展。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对企业转型、技术升级、环境保护进行绿色融资,发放以排放权、排污权和碳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探索设立环境能源交易平台,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产品交易。
  ——坚持开放发展。坚持金融双向开放,鼓励本土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吸引各类境外投资基金入驻杭州金融小镇,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配套国际金融服务。鼓励本土金融机构创造条件“走出去”,为境内客户提供境外融资、境外财富管理和境外金融投资,提高杭州金融国际化水平。
  ——坚持共享发展。扩大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的融资增信与政策性保险,拓展其融资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努力提升财富(资产)管理能力,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水平,共享金融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围绕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巩固拓展传统金融,大力发展新兴金融,到2020年把杭州建设成为以新金融产业体系、新金融市场体系、新金融管理体系、新金融空间支撑体系为载体,以互联网金融创新和财富(资产)管理为特色,具有较强支撑与引领实体经济发展能力的全国一流新金融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
  ——新金融产业体系。支持银证保等传统金融业开展金融创新、内涵深化和潜力挖掘,推动互联网金融、私募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实现创新性、突破性发展,形成全国领先的新金融产业体系,成为新常态下杭州经济发展新的驱动力和增长点。
  ——新金融市场体系。扩大与完善传统金融市场功能,提高其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与效率,推动各类要素市场、网络金融交易平台等新兴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形成交易主体广泛、运作机制规范、交易品种多样、交易方式灵活的新金融市场体系,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金融管理体系。积极进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与新金融体系相匹配、管理部门职责明确、管理有序的地方金融管理体系。条件成熟时,逐步建立混业监管、综合服务的新金融管理体系。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稳健发展。
  ——新金融空间支撑体系。整合、优化金融功能布局与空间布局,全力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形成与新金融产业和新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一湾五镇多点”的新金融空间支撑体系。增强金融集聚与辐射效应,促进金融业更快更好发展。
  ——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集聚,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持续开展业务创新,打造业态丰富、产业链完整、交易平台技术先进、运营规范、辐射广泛、具有全国领先核心竞争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争取获批国家级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集聚区与引领区。
  ——财富(资产)管理中心。加强财富(资产)管理及其配套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形成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私募金融服务、信托资产运作、期货交易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以一流的服务、创新的业务与产品、具有竞争力的优质管理水平,吸引全国各地财富(资产)向杭州聚集,成为全国一流的财富(资产)管理中心。
  (四)具体目标。
  1.金融综合实力提升。到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600亿元,比2015年增加63%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和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达11%和23%以上;202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45000亿元和36000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6%以下;融资结构不断优化,直接融资比例明显提高;全市保费收入突破750亿元,比2015年翻一番,年均增长15%以上,保险深度达4.2%以上,保险密度为6000元/人。
  2.金融产业丰富多元。深度挖掘银证保等传统持牌金融业发展路径,在保持资产负债业务快速发展同时,突出发展中间业务,使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得到大幅度提升。大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私募金融等新兴金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新兴金融业增加值占全部金融业增加值比重上升到30%以上,互联网金融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财富管理规模达1.3万亿元以上,进入全国主要城市前四位。
  3.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十三五”期间,银证保金融机构总部、省级分支机构或地区(业务)总部增加35家以上,年均增加5家左右。其他金融机构年均增加100家以上,其中股权投资、对冲基金管理机构年均增加40家以上。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期货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增信组织、中介服务机构等得到快速稳步发展,形成各类金融机构集聚、金融功能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
  4.金融市场功能扩大。拓展金融市场外延和内涵,构建以股权、产权、金融资产交易为主,涵盖有形资产和大宗商品交易的要素交易平台体系,形成1家以上万亿级、3家以上千亿级金融要素交易场所,优化扩大债券市场和中长期票据市场。提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程度,到2020年,全市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达218家,新增100家,年均增加20家。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新增200家,年均增加40家。上市公司数量位居全国主要城市前列。
  5.金融小镇独具优势。依托杭州依山傍水的美丽风光、充裕活跃的民间资本、宽松优良的金融环境,建设以玉皇山南基金小镇、西溪谷互联网金融小镇为代表的多家特色金融小镇,作为新兴金融发展的重要载体与平台。到2020年,金融小镇聚集的各类基金总额超过1万亿元,互联网金融产值名列全国前茅。把金融小镇打造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独具特色优势的杭州金融品牌。
  6.服务实体经济增强。金融资源配置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对接,通过债权、股权融资及公私合营模式(PPP)、民间主动融资(PFI)等方式,对杭州“两区”建设及其他重大项目和重要平台建设,提供全面高效的资金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努力吸引国内外金融资源,支持与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城乡居民创业创新,降低其融资难度与融资成本。在服务“三农”和普惠金融方面打造“杭州样本”。
  四、发展举措
  (一)发展五大金融产业,构建新金融产业体系。
  1.提升发展银行金融。支持现有在杭银行机构通过创新发展,扩大管理及业务辐射区域。鼓励本土银行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并择机上市,提升竞争力。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构建多元化业务体系。推进银行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融合创新,创造更大的价值增长空间。进一步优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创新各类绿色信贷产品。
  2.扩大发展非银金融。加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吸引保险、信托、证券、租赁、期货、基金、资产管理、汽车金融、第三方支付等持牌非银金融组织在杭州集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积极发展各类责任保险、涉农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科技保险,完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行机制,大力发展健康和养老保险,推动保险机构在杭州建立产品研发中心和区域性、全国性客户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申领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牌照。鼓励地方非银金融机构之间强强联合,探索以相互参股等方式整合资源、共赢发展。支持设立金融(融资)租赁公司、各类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子公司。
  3.突出发展互联网金融。着力培育发展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支持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跨境贸易、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领域融合发展,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方向,为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提供多样、灵活的金融服务。按照“有核无界”的布局原则,重点在西溪谷、钱江新城等地建设互联网金融集聚区,逐步形成有全国影响力的多元化、功能型互联网金融集群。
  4.加强发展私募金融。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外地资本、境外资本投资杭州企业。吸引境外金融机构和大企业集团,通过人民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RQFLP)、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方式在杭设立或合作设立私募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重点培育基金小镇、互联网创业园区等基金管理机构集聚区,促进各类基金在杭州集聚发展。
  5.创新发展其他新兴金融。发挥杭州金融机构数量多、活力强的优势,按照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择优培育,做强做大一批总部金融机构和龙头金融企业。根据总部企业特点,探索有效的总部融资模式,构建适应杭商总部经济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增强杭州总部金融影响力。完善市场化准入机制,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发起或参与设立中小型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间资本等各类资本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金融组织。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小型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积极运用公私合营模式(PPP)、民间主动融资(PFI)等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与营运。
  (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新金融市场体系。
  1.全面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水平。完善重点企业培育库,培植上市后备资源,推动一批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积极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和核心作用,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性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债券融资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创投企业发行债券,优化资本结构。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效益好的节能减排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2.大力发展各类要素交易平台。创新发展各类新兴要素交易平台,构建以股权、债权、金融资产交易为主,涵盖物权、大宗商品、知识产权等要素交易市场体系。支持“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杭州产权交易所”不断完善交易模式,争取成为国内一流的中小企业金融综合交易平台。充分发挥“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盘活存量资产的功能,推进开展债权资产、信托产品、保险资产等各类金融资产交易,增强区域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构建市、县、镇(街)三级联动、网络通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探索设立环境能源交易中心,积极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交易产品,促进绿色金融机制的建立。
  3.构建资本市场对接机制。推动地方性场外交易市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市场的对接,构筑互联互通及转板机制。加强资本市场交易平台与滨江、临江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对接, 着力解决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整体竞争力。推进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与产业基金的对接,孵化高成长性企业。加强场外交易市场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创新融资方式和服务模式。
  4.加快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评估、增信、登记、托管、结算等金融交易服务机构,为金融市场建设提供必要的组织、技术支撑。大力发展资产评估、金融资讯服务、信用评级、会计、律师、审计等机构,完善资本市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支持杭州实力雄厚的信用评级机构、增信担保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进行兼并重组,提升在全国同行业中的影响力。
  (三)扩大金融双向开放,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
  1.积极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和战略投资者。从以财税支持为主向人才、信息、产业链全方位支持转变,促进更多国外金融企业来杭落户。在互联网金融、私募金融、财富管理、中小企业融资等杭州优势金融领域和重点发展领域,积极引进境外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杭州法人金融机构,促进外资金融机构与杭州本土企业的合作。
  2.推动本土金融机构“走出去”。鼓励杭州本土金融机构加快战略布局,支持其“走出去”,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努力做大、做强、做出特色。推动具备条件的本土金融机构和大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活动,通过设立境外机构、开展跨境并购等方式,培育国内外知名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金融品牌。通过在境内外金融中心城市举办金融项目推荐会、高层次金融论坛等,提高杭州金融国际知名度。
  3.创新发展跨境金融业务。配合“两区”建设,积极进行外汇业务创新,在相关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争取开展跨境借款业务。支持银行机构与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开展合作,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提供支付与结算服务。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备案及货物流转特点,为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提供全产业链的互联网融资服务。
  4.大力拓展涉外投融资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本土企业在境外上市,推动本土企业到香港等地发行人民币债券,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引导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投资杭州重点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使用人民币在境外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推动设立海外投资基金,为杭州企业海外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
  (四)加强小微金融创新,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
  1.构建多元化的金融经营主体和产品业务体系。加快设立融资租赁专营公司,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探索设立独立运营的为小微企业和居民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的金融组织。支持商业银行发展保理专营部门,吸引国内外大型贸易企业、物流企业在杭设立独立保理机构。培育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支持创投、众筹、创业辅导机构等进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融智服务。加强银证保混业合作,推出面向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的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银行机构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和企业群融资,创新开展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信用贷款、小额循环贷款、租金收入质押贷款等业务。
  2.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支持专业市场运营机构、产业链核心企业、行业协会等依托自身资源,设立特色小微金融服务机构。提升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建成集融资筛选、数据分析、监测、考核、管理为一体的小微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全面共享。支持社会征信机构建立网络金融征信与信用评分系统,利用数据挖掘和信用评价,为小微金融服务机构提供客户信用分析报告,促进“数据驱动”的投融资模式创新。
  3.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快推进银行科技支行、科技保险分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科技专营机构建设,增加科技金融供给主体。在国家级高新区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聚集区,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融资服务,助推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创新适应科技企业“轻资产”特点的信贷融资产品,探索投贷结合等新融资模式。完善市、区县(市)引导基金合作体系,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着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精准、高效对接。
  4.扩大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各类资产确权、评估、登记、流转、处置的配套政策和服务平台,有效盘活农村存量资产。加快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建立完善有关抵押流转机制。探索发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建立市、区县(市)联动的涉农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金融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与可得性,促进金融服务均等化。
  (五)深化金融模式创新,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
  充分发挥杭州互联网金融先发优势,加快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把杭州打造成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与示范区,成为新常态下杭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弯道超车”的重要平台。
  1.突出业态创新,占据互联网金融发展制高点。在优先发展第三方支付、电商网络信贷、网络银行同时,加快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征信、新型网络金融组织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创新与培育,构建发达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产业+互联网+金融”的“1+1+1”的跨界融合。引导传统金融业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互联网技术培育衍生金融业态。支持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功能性总部和创新型业务综合平台。
  2.强化业务创新,提升互联网金融创新引领地位。推进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运营模式创新。重点推进基于客户消费行为、面向小微企业的线上线下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集线上线下支付功能于一体的支付产品创新,集互联网商品销售、支付、融资于一体的电商金融创新,适应客户差异化、个性化需求的理财产品创新,以及大数据金融创新等。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与金融业务的融合运用,提升金融创新能力,不断推出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提升杭州互联网金融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3.培育引进龙头企业,成为全国互联网金融聚集地与辐射源。扩大杭州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作用,吸引境内外互联网金融企业入驻。支持现有网络银行、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门户、电商网络信贷等互联网金融标杆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在行业中的地位。力争到2020年,培育引进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30家以上,把杭州打造成为具有领先优势的全国互联网金融企业聚集地与辐射源。
  4.健全互联网金融支持体系,助推相关服务企业共生互赢。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机构兴办服务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型孵化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促进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互动共用。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建设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支持设立提供数据存储及备份、大数据挖掘、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外包、云计算共享等基础服务机构,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六)探索金融服务创新,打造一流财富(资产)管理中心。
  以金融服务创新为驱动力,私募金融服务为龙头,形成较为完善的财富管理机构体系、产业体系和生态体系,成为具有特色优势的全国一流财富(资产)管理中心。
  1.做强财富管理机构,筑建财富管理高地。加强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的财富管理机构。发挥杭州民间资本集聚、毗邻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引进国内大型银行私人银行部和优秀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等机构。引进、培育一批私人银行服务公司、家庭理财室等财富管理专业机构或综合服务商,促进财富管理新兴业态的发展。支持本土金融机构扩大财富管理业务,鼓励条件成熟的股权投资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向大型资产管理公司转型。
  2.拓展财富管理渠道,夯实资金流入洼地。做大做优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公募基金等传统财富管理,积极探索财富传承的家族信托运行模式。重点发展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基金等新兴财富管理方式,通过产业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的引领作用,推进各类产业投资母基金、风险投资母基金、创业投资母基金加快发展。通过玉皇山南等基金小镇的诸多优势,吸引更多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基金入驻,使之成为吸引资金流入、实现公众理财的重要平台。争取获批“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为高净值资产人群提供海外理财服务,为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杭州私募金融市场创造前提条件。
  3.拉长财富管理产业链,提高财富保全增值水平。围绕财富创造与增值、财富保全、财富传承三个链条,打造财富管理完整产业链,推动杭州财富管理由以产品为中心产业链,向以客户为中心产业链转变。着力培育、引进投资分析、个性化产品设计与研发、第三方财富管理等机构,鼓励其不断推出创新产品。着力培育风险管理、税收筹划等机构,提高其专业服务水平。着力培育完善信托、公益基金等机构,扩大财富传承渠道。引导各类财富管理机构围绕财富价值链集聚发展,加强深度分工协作,实现财富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
  4.提升财富管理竞争力,扩大杭州财富管理中心影响力。引导财富管理机构实施品牌战略,增加自主研发投入,研发面向客户需求、具有全球视野的投资产品。推动财富管理机构通过资本中介型业务模式,开展多样化私募理财、资产管理、购并重组等业务,提升财富管理能力。强化与香港、新加坡、瑞士等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合作,引进国内外研究机构组建杭州财富管理中心研发平台。继续支持浙江金融理财博览会、中国有限合伙人峰会等品牌活动,主办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高端财富论坛,扩大杭州财富管理中心的影响力。
  五、空间布局
  依托杭州城市发展的空间框架,结合杭州经济金融发展特点,整合、优化金融发展功能布局与空间布局,重点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形成“一湾五镇多点”的多层次、多梯度、协同发展、错位竞争的新金融空间支撑体系。
  (一)倾力打造“一湾”。
  “一湾”指钱塘江金融港湾。依托钱塘江两岸优美的自然风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发达的产业集群,由浙江省和杭州市合力打造一条沿钱塘江两岸的财富管理产业链和新金融生态圈——钱塘江金融港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强大的资本吸纳能力、人才集聚能力、创新转化能力、服务辐射能力的财富管理中心和新金融创新中心。在功能和空间规划上,形成“一核两带多空间”的布局。
  “一核”即钱江新城和钱江世纪城金融集聚区,定位为杭州金融核心功能区、金融业最重要增长极,打造成为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一流的财富(资产)管理中心、浙江场外交易市场中心。到2020年末,吸引50家以上金融机构省级以上总部和财富管理中介总部机构入驻,聚集各类产权、大宗商品等交易场所与交易平台,形成1家以上万亿级、3家以上千亿级的金融要素交易场所。“钱江新城金融集聚区”主要以杭州金融城为载体,重点集聚金融监管机构,银证保金融机构省级以上总部,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大型财富管理机构总部,高端财富管理服务机构等。“钱江世纪城金融集聚区”主要以钱塘江财富管理中心为载体,重点发展非银金融机构总部,大型投资机构总部,地区性商业银行总部,小贷公司总部和其他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总部。
  “两带”即钱江私募基金走廊(带)和钱江金融大数据创新基地(带)。“钱江私募基金走廊(带)”以钱塘江沿江两岸的金融小镇为特色,形成各类私募基金和特色金融服务创新集聚带,充分发挥金融要素吸纳功能及辐射作用。“钱江金融大数据创新基地(带)”以钱塘江沿线为轴线,依托钱江新城、钱塘智慧城、滨江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区、云栖小镇等密集分布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企业,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研发基地。
  “多空间”即钱江新金融众创空间。依托钱塘江沿线的众多商务区、高新区和特色小镇,形成散点式、多空间的金融众创平台。通过构建车库咖啡、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加速器,重点培育各类互联网金融、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数量化和程序化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的初创企业,促进金融产业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创新建设“五镇”。
  “五镇”包括玉皇山南基金小镇、运河财富小镇、西溪谷互联网金融小镇、湘湖金融小镇、黄公望金融小镇等集聚和辐射能力强的金融小镇,将其打造成为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股权投资、私募金融、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集聚区,成为杭州金融发展亮点。
  “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定位为私募(对冲)基金小镇,重点引进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证券期货基金、量化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机构,成为资本聚集小镇。“运河财富小镇”定位为非银金融集聚小镇,重点发展小微金融和财富管理,并创新发展PPP项目交易平台和文化产权交易平台。“西溪谷互联网金融小镇”包括西溪谷和云栖小镇,定位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小镇。依托阿里云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重点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量化投资基金、程序化交易基金、互联网资产管理机构、互联网理财平台等。“湘湖金融集聚区”定位为股权投资基金小镇,重点发展上市公司投融资总部、大型企业直投机构、家族基金、民间资产管理等。“黄公望金融集聚区”定位为产业基金小镇,重点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各类投资公司,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景。
  (三)协调发展“多点”。
  “多点”包括一批专业性、功能性金融聚集区与金融服务产业园区,以及县域金融中心等。
  继续提升“两路”——延安路、庆春路及周边金融辐射带,将其打造成为杭州财富管理核心功能区、外资金融集聚区和商贸金融创新示范区。
  积极发展“五区”——滨江科技金融集聚区、黄龙财富管理集聚区、申花金融中介服务集聚区、梦想小镇科技金融创新集聚区和桐庐健康金融集聚区等。“滨江科技金融集聚区”重点发展科技金融和产业金融专营服务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金融大数据服务公司、高新技术股权转让交易中心等。“黄龙财富管理集聚区”重点发展专业型财富管理和高端金融中介服务,成为财富管理核心区。“申花金融中介服务集聚区”重点发展金融中介服务,大力引进、培育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类专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梦想小镇科技金融创新集聚区”重点集聚股权投资机构、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桐庐健康金融集聚区”重点发展服务于养生养老、休闲旅游等健康产业的金融业,尤其是保险投资基金、健康产业基金等,成为金融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带动发展“县域金融”,鼓励桐庐、临安、建德、淳安等县(市)中心金融区,通过规划调整和土地置换等方式,建设金融楼宇、金融街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县域金融集聚区。支持其通过大力引进外埠金融资源、挖掘本地金融潜力等方式,丰富县域金融要素,提升县域金融总量。推进县域扩大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做到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创新金融管理体制机制。
  1.加强政府金融工作力量。“十三五”时期的经济金融仍面临复杂的形势和巨大的挑战,要进一步增强市、区(县、市)两级政府金融工作力量,为承担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的光荣使命,推动财富管理产业和新金融业态健康快速发展,并为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创新金融协同监管机制。树立大监管协同的理念,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协同监管机制。将金融监督管理主体从“一行三局”扩展到与金融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将协同监管内容扩展到金融生态环境的各个环节,实现各类金融业态有效监管的全覆盖。逐步理顺地方金融事权,强化地方政府管理金融事务的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监督主体不明或存在监管不足的新兴金融业态、场外交易市场、金融服务中介等的监督管理。
  3.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按照坚守法律底线、鼓励中介监督、指导行业自律的原则,支持、引导交易市场、互联网金融、私募金融、财富管理、融资性担保等领域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在市场协调、纠纷仲裁、会员服务、政策建议、信息传播等方面的自律协调作用。重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使其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补充。
  (二)完善金融人才支撑机制。
  1.优化高端金融人才激励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激励政策,对高端金融人才给予引进奖励、住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支持。在工作环境、职称评定、研究(工作)项目申报、出国考察交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高端金融人才家属及子女在落户、入学、就业、创业、医疗等方面享受便利和优惠政策。鼓励聘用高端金融人才的金融机构对高端金融人才实施股权、期权、保险保障等长期激励。对引进的紧缺急需高端金融人才实行个性化的激励政策。促使金融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
  2.做好金融人才认定招引工作。借鉴上海等金融中心城市的做法,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金融人才和高端金融人才认定标准。根据标准,按“一行三局”监管的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两个口径,对杭州现有金融人才进行全面统计,并对各类金融人才进行分类统计和认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动态调整。加强金融人才招引集聚工作,通过产业引人才、机构引人才、人才引人才、猎头公司推荐人才等多渠道引进各类金融人才。
  3.构筑金融人才培训培育高地。整合各方面的金融培训资源,构建多层次的金融人才培训体系。支持金融从业人员参加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如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等认证考试。围绕杭州金融发展对金融人才的需求,策划、设计一批重大培训项目,包括急需紧缺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培训项目、新常态下金融改革创新培训项目、国际金融人才培训项目等。重视高端金融人才的智库作用,在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中专设金融委员,为杭州金融发展决策献计献策。充分发挥市金融人才协会的作用,使其成为加强高端金融人才之间、政府相关部门与高端金融人才之间交流、沟通的重要平台。
  (三)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1.健全法制与社会信用机制。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及杭州实际情况,对杭州金融政策法规进行系统性修订,同时狠抓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加强公共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公共信用信息互通共享、规范开放,把各政府部门分散信息纳入统一信息平台。强化失信惩戒制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金融企业与社会公众诚信意识,营造褒扬守信的良好氛围,使“金融诚信”成为杭州“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建设的响亮名片。
  2.健全增信与风险补偿机制。引导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共同构建市场功能健全、业务细分的多元化增信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各类融资增信机构在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中的增信作用。完善中小企业贷款联保增信平台,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融资对接和增信服务。建立健全新型银担合作机制、再担保机制与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科技信贷、天使投资、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三农”、普惠金融等具有明确政策导向领域中出现的融资风险,进行合理界定和适当补偿。
  3.健全金融统计与风险监测机制。完善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建立全面反映金融业发展的新统计分析体系,逐步将各类新兴金融市场主体纳入统计监测范围。针对新兴金融业发展状况,逐步健全金融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机制。研究建立地方金融业营运状况预警系统,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与金融活动的动态监测,从事后的发现和化解风险,转向事前预警和预防风险。支持金融IT系统供应商发展,积极利用外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具,及时发现和识别各类潜在风险。
  4.健全风险应对与处置机制。加快构建综合监控、部门联动、分级管理的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机制。研究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金融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监管及风险处置工作。积极协调处置大型企业资金链、企业互保担保圈(链)断裂引发的债务风险。推动金融仲裁、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化发展,支持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多渠道、高效率解决金融纠纷。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
  (四)强化金融对外合作机制。
  1.增强上海金融中心辐射承接度。密切关注、认真研究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自贸区建设的最新动态,了解其在金融市场开放、金融经营模式创新、金融业态拓展等方面先行先试的国家政策及最新进展,准确判断其辐射和扩散效应,积极主动进行对接,争取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和政策辐射效应。借鉴上海自贸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的可复制经验,推动杭州“两区”建设,为“两区”在互联网创新创业、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集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便捷高效的配套金融服务。
  2.提高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程度。积极拓展与长三角城市间的金融合作与交流渠道,提高金融一体化程度。促进建立金融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吸引上海高端金融人才到杭州创业或任职。促进征信系统与金融信息平台与上海、南京、宁波等市共建共享。促进金融市场尤其是场外交易市场的一体化发展,共建共享金融要素交易平台。鼓励本土金融机构到长三角城市设立分支机构,促进长三角城市金融业的协同共赢发展。探讨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区域金融安全。
  3.扩大金融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推动杭州金融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深圳等城市在金融业转型发展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成功经验,复制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区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经验,加快杭州深化金融改革与开放的步伐。加强杭州金融业与境内外著名金融研究机构及咨询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浙江大学及其他在杭高校的人力资源与知识资源优势,促进杭州金融发展。充分发挥杭州在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等领域的先发优势,发起设立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合作组织,在行业发展趋势预判、标准设置、技术与产品创新等方面起到全国引领作用。
  4.加大钱塘江金融港湾宣传力度。充分认识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十三五”时期杭州市及浙江省金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口,支撑和引领杭州乃至浙江省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平台来打造。省、市、区县(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围绕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规划,齐心协力、分工协作地加强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积极通过公益广告、视频宣传短片、项目推介会、相关论坛等形式,加强对钱塘江金融港湾的宣传,提高其知名度与影响力,吸引省内外各方资金和金融人才参与其建设,努力使钱塘江金融港湾成为杭州著名金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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