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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收取深港通下港股通订单路由服务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16-11-25
实施时间: 2016-11-25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6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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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交易参与人:
  根据相关业务安排,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为已开通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提供港股通订单路由服务,依据《港股通服务协议》第五条收取订单路由服务费。
  本公司制定订单路由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类申报每笔0.10元;非交易类申报每笔0.01元;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参与A股等其他产品的交易、非交易申报笔数,未达到深交所规定的每个席位3万笔免收交易单元流量费额度时,本公司在剩余免费额度内免收订单路由服务费。
  特此通知
  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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