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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政发[2016]7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15
实施时间: 2016-11-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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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辽宁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
  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充分发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所形成的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制造强省建设为目标,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以推进制造业重点行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产业支撑能力,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夯实融合发展基础,尽快形成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新经济,加快推动我省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市场规范、政策扶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优化政府服务,完善监管方式,激发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市场开拓和创新意识,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
  坚持融合创新。促进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引导企业通过互联网加快跨界融合,开展发展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制造业发展模式变革,使互联网成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坚持开放共享。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两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企业全面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互联网化运行模式,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能力协同、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开放型产业生态体系。
  坚持分业施策。深刻把握互联网技术在不同行业、环节的扩散规律和融合方式,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辽宁特色和竞争优势的融合发展企业及品牌,针对不同行业、企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和水平差异,完善融合推进机制和政策体系,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坚持安全可控。支持企业围绕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关键环节,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制自主可控的软硬件产品。加强重要领域工业控制系统和网络化平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构建有效的预警和管理机制,增强企业互联网化发展的安全防护和自主可控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我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左右,在工业云推广应用、缩短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新产品研发周期、提高企业库存周转率和能源利用率等方面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实施10个左右省级以上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成为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制造新模式,积极构建跨界融合的制造业新生态,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取得明显进展。
  到2025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形成,重点领域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取得突破性进展,跨界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企业网络化改造升级,提升制造业互联网应用新水平。以装备制造业重点骨干企业为核心,在企业研发设计环节加快CAD/CAE/CAPP/PDM等软件普及应用,在企业管理方面推行ERP/SCM/CRM/BPM系统应用,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经营管理数字化,在生产环节加快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对传统生产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支持骨干企业开展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应用系统集成及大数据分析,重点推进数控机床、行业专用设备、大型机器设备、工厂辅助设备等数字化改造和联网管理,建立覆盖数据采集、设备监控、运维诊断、流程优化、节能环保和安全监控的设备信息化管理体系。在装备制造、冶金、精细化工、建材、航空、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建设一批“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专用网络”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促进互联网应用由企业内部纵向集成向企业之间横向集成发展,提升制造业网络化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二)积极支持制造业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打造融合发展新动能。立足我省制造业基础,面向省内工业企业共性需求,积极推动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辽宁航天云网等单位采取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服务全省、辐射全国的具有“双创”功能的智能制造云服务平台。面向重点行业(领域)个性需求,在航空、汽车、智能装备、轨道交通等行业,选择沈飞民机、沈阳机床、大连机床、华晨集团、大连机车等带动性较强的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设计制造协同“双创”平台,打造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研发新模式。在装备制造、高端医疗设备、农产品加工等行业,选择沈阳新松、东软医疗、辉山乳业、瓦轴集团等一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产品研发设计、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营销服务、物流管理、经营管理等环节无缝衔接,构建生产管理运营平台,打造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新模式。在重型装备、电力装备、电子等行业,选择沈鼓集团、远大、特变电工、华锐重工等骨干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围绕推进大型装备产品的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建设基于数据分析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发展面向产品设计制造、检测诊断、远程维护、回收处置等过程的信息共享、质量控制、产品追溯和精准服务新模式。鼓励大型制造企业打造开放的“双创”平台,支持大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协同制造、网络众包和投融资等“双创”平台,面向全社会开放平台资源,整合社会资源。支持龙头企业创办孵化器、创客空间和产业园区,带动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协作创新、配套发展,加快创新成果的双向有效转化,鼓励大企业的创新成果以内创团队、初创公司的形式独立发展,做大做强。鼓励大企业加强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合作,参与众创孵化平台建设,通过股权投资等有效途径支持初创企业,实现创新成果反哺,打造产业链竞争新优势,加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产业协作。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支持制造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构建互联网“双创”平台,形成支持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科技创新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三)支持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拓展融合发展新空间。组织实施“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和大型互联网企业的优势,打造开放共享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产品研发设计、过程控制优化、质量精细管理等应用和“双创”活动。支持互联网企业建设制造业服务平台,建设面向行业设计研发的在线应用系统、数据管理和资源库,整合行业的标准、手册、零部件信息,建立在线咨询、培训、专家社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CAE分析、CAM编程、数字样机的3D打印快速制造等专业服务。进一步发挥我省重点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在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集成电路专用设备、工业软件、石油装备等领域,充分运用互联网,积极拓展现有平台功能,探索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培育一批支撑制造业发展的“双创”示范基地。健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贯标培训和监督管理,建设省级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平台,推动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可衡量、可提升、可管理,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市政府)
  (四)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发展模式,构筑融合发展新生态。支持制造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培育制造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相互渗透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引导制造企业革新理念,加快向互联网生产方式转型,建立以用户为中心、平台化服务、社会化参与、开放共享的新型组织模式。引导互联网企业和制造业企业进行合资合作和战略合作,组成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打破技术及行业壁垒,加大互联网在制造业各领域、各环节深度应用,推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从下游产业向上游产业融合,加深互联网从价值链交易环节向研发设计环节渗透,加快互联网由价值传递的单一渠道向价值创造的互动平台转变。建设面向制造业的众创空间,为用户深度参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周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网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鼓励引导制造企业积极应用移动电子商务、在线定制、线上到线下(O2O)等新型业务模式。鼓励发展虚拟企业,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形成专业化分工、协同制造和产业链竞争等新型组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五)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模式,增强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服务新方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按需、众包、众创等研发设计新模式,搭建面向制造业的众包设计平台,实现设计能力的集聚、共享和动态配置,提升各行业产品设计水平和效率。鼓励有实力的互联网企业构建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细分行业提供云制造服务,促进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集聚与对接。创新产品用户体验模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企业运用互联网营销手段,进行品牌推广和人气集聚,打造“交互平台”,形成线上线下无缝对接,让用户体验生产制造流程,提升品牌信赖感。通过实现产品设计、制造、销售、采购、管理等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企业间协同,形成网络化企业集群。在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石化装备、电力装备、航空装备等行业,加快建立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实现企业间研发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可横向集成,信息数据资源在企业内外可交互共享。企业间、企业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实现集聚与对接,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环节实现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开展异地协同开发、云制造试点示范。以轻工、纺织等消费品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制造过程实现产品可模块化设计和个性化组合;建立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各层级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提供用户需求特征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服务;开展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实现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提高企业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重点围绕大型石化机组、冶金成套设备、重型燃气轮机、大型船用柴油机、医疗设备等领域,依托工业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提升企业远程故障预警、在线检测、远程诊断、过程优化等云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建立标准化信息采集与控制系统、自动诊断系统、基于专家系统的故障预测模型和故障索引知识库;实现装备(产品)远程无人操控、工作环境预警、运行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与自修复;建立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平台、核心配件生命周期分析平台、用户使用习惯信息模型等。支持i5智能机床,以及智能特种设备、专用设备制造业采用按使用流量、时间计费的模式。基于互联网大力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专业金融、培训教育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业务协作流程,提高产业链整体效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六)发展壮大信息技术产业,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新支撑。突破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鼓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加大对传感器、过程控制芯片、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产品的研发力度,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推动MEMS高端传感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智能终端等融合产品产业化。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发展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支持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重点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大型通用流程工艺仿真平台,鼓励骨干软件企业加快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重点支持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及智能产品、数字医疗设备、下一代互联网等领域嵌入式操作系统及关键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提升工业装备和产品智能化水平。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在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增材制造、芯片、物联网等领域,筛选支持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技术型骨干企业,使其在规模、技术、品牌等方面形成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互联网产业集聚发展,细化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布局重大工程和项目,支持各地区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新格局。以重点园区为依托,创业、招商两手抓,打造创新设计、汽车电子、机床数控系统、机器人、工控软件等新兴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市政府)
  (七)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应用安全新保障。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结合“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加快建设“宽带辽宁”,建设低延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推进下一代互联网(IPv6)建设,大力推进我省5G应用国家试点。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建设工业大数据中心,开展制造业大数据创新应用,为制造业企业、“双创”企业和示范园区提供数据存储挖掘、数据管理、数据采集交换共享等基础大数据服务。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宽带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全面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创新共建共享模式,促进资源节约,加快实现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支撑发展融合业务的能力。强化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关键网络基础设施目录体系,覆盖电力、石油、工控系统、电信等重点领域。加强安全防护技术攻关,完善安全防护策略与流程。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领域网络安全试点示范,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手段创新。健全定期巡检和应急演练制度。(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八)提升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夯实融合发展新基础。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基于智能制造标准、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应用与信息安全系统等的集成方案研发,面向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鼓励大型制造企业的信息技术服务部门剥离重组、独立组建公司,从内部机构转化为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支持重点行业配套厂商的业务延伸和水平提升,依托配套厂商较突出的研发及加工制造能力,向用户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建设领域延伸业务,实现零部件供应商演进为系统集成商,再向系统解决提供商转变。支持信息技术企业通过产业联盟等形式,发挥各自优势,在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联合打造符合用户企业需求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支持重点地区加强与央企合作,组建与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相关的研究院,培育出一批各具发展特色及竞争实力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在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共同推进企业互联网化提升和“双创”平台建设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监测体系,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政府)
  (二)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政府监管方式,营造有利于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环境,简化涉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型企业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省内各类孵化器、产业园区要优先安排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企业入驻,并提供高效业务服务。各级政府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模式,建立健全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符合互联网经济发展特点的监管方式。加强交流合作,依托各类交流展示平台支持举办互联网经济行业相关展会,营造支持互联网创业创新的氛围。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国有企业内部创新活力,推进企业组织扁平化、网络化、柔性化,加快建设开放拓展、分布汇聚、协同共享的平台型、网络型新型国有企业。(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国资委、各市政府)
  (三)拓宽“双创”空间。支持制造企业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兴办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支持制造企业与中小企业共享现有研发能力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并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设施给予适当补助,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场所和服务。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制造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开展“双创”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
  (四)加强政策引导。密切关注国家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各项工程和政策,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支持。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五)完善金融服务。积极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地,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融合作,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股权质押等多元化融资服务,提高金融服务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支持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
  (六)推进集约发展。立足各地区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和政策优势,大力引进国内外互联网、制造行业龙头企业。充分利用省政府与有关央企建立的战略合作机制,支持在我省建设区域运营中心、研发中心或创业创新基地等。积极培育本地两化融合重点企业,支持市场潜力较大和技术实力较强的本地互联网企业加快发展,力争催生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鼓励骨干企业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合作,带动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各地区创建互联网、物联网产业特色园区,大力支持孵化器建设,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各市政府)
  (七)提高人才素质。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高端领军人才和创新应用人才,吸引一批具备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跨界人才,发掘一批创新创业团队,营造有利于融合发展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加快教育信息化推进力度,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实现学校、企业、社会的数据信息互通与共享。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设置“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推进高等院校专业学位建设,加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在普通高校、技师学院、制造业企业和产业园区、创客空间等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相融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结合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加强融合发展职业人才和高端应用人才培养。支持和鼓励各类创新创业机构开展互联网创业培训。(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做好指导协调,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跟踪督查,及时帮助有关方面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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