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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杭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7-5
实施时间: 2016-7-5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383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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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杭州市区各用人单位(不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323号令)和《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杭财社[2008]89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系指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征缴时间:2016年7月12日—9月30日。
  三、征收标准:2016年征收标准经批准执行2013年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831元。
  四、计算公式:保障金应缴数额=(2015年单位职工年平均人数×1.5%-2015年在岗残疾职工人数)×2013年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五、征缴程序:残保金征缴采用“残联劳服机构预核定,用人单位地税网上确认”的模式缴纳。
  (一)用人单位复核期。7月12日—8月25日。用人单位收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核定通知书》后,及时核对残保金应缴数额。有异议的,在复核期内携带复核资料[《复核单》、《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或《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对安置残疾职工有异议,还需携带《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工资清单(银行)》等相关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核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核定通知书》的劳服机构复核。
  (二)单位确认缴纳期。8月1日后,登陆“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综合申报表→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信息确认栏” 点“信息一致”,申报缴纳 (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依据核定数直接生成应征额并扣款缴纳,无需网上确认)。对应缴额有异议的,点“信息不一致”,并于8月25日前,携带上述复核资料,到税务关系所在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复核后请于9月报税有效期内再次登陆“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点“信息一致”,申报缴纳。
  (三)单位申请减免期。7月12日—8月12日。用人单位向税务关系所在地残联劳服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获准予减免的单位请于9月报税有效期内登录地税网申报缴纳,减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小型微型企业免征。2015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平均人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未满3年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征收的残保金不再退还。
  (五)逾期不上网确认缴纳的用人单位,自欠缴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按日加收5‰滞纳金、公示并报“信用杭州”平台曝光,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处罚。
  感谢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2016年7月5日
  杭州市城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及地址

杭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处

解放路马坡巷39号六楼

310009

87041379    87550181    87047743(传真)

上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A座10楼

310016

87219689   87219685 85191432 87219681(传真)

下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站

石桥路302号

310022

88153620    88153618    88153620(传真)

西湖区残疾人就业和综合服务中心

文二西路615号办证服务大厅

310012

88489129    88489120    88489129(传真)

江干区残疾人就业和综合服务中心

凯旋路125号

310016

28062806    28062807    28062811(传真)

拱墅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湖墅南路仓基新村54幢底层

310005

88398906    88065616(传真)

滨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西兴街道人民路1号

310051

86683539 

86682960(传真)

86683593(传真)

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下沙学源街1116号和茂大厦1507室

310018

89898678    86830279(传真)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

江东大道3899号8楼

311200

82987566    82987658    82987512(传真)

  备注:相关征缴及减免政策、表格查询和下载网站:登陆杭州残疾人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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