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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2016年下半年赴国内重点城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办字[2016]12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6-9-19
实施时间: 2016-9-19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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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驻青高校、科研院所,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按照全年赴国内重点城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下半年组织有关单位赴北京、上海等城市开展引才活动,现将提报引才招聘计划通知如下:
  一、引才任务
  以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为主线,以大力宣传推介我市人才政策、产业环境和为我市发展吸纳高端人才为重点,引进一大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以硕士、博士及以上人才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创新,为我市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引才城市和对象
  按照重点高校相对集中、高层次人才相对聚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度高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反馈,确定北京、哈尔滨、厦门、广州、南京、上海、济南为我市下半年重点引才城市。
  引才对象主要为2017年重点高校应届硕博毕业生,我市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系统)急需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在青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三、时间线路
  线路一:10月10日-16日,北京、哈尔滨
  线路二:10月24日-29日,厦门、广州
  线路三:11月7日-12日,南京、上海
  线路四:11月21日-23日,济南
  以上活动时间安排、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详见附件1,具体会议行程另行通知。
  四、活动内容
  (一)推介宣传。通过举办地媒体、高校网站、人才网站发布公告,张贴校园海报、展牌展示、现场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推介我市人才发展环境、引才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等。
  (二)现场招聘。组织我市企事业单位赴重点城市活动现场与高层次人才洽谈招聘合作事宜。
  (三)高校合作。与重点高校开展项目合作、毕业生见习等活动,邀请重点高校硕博毕业生来青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参加就业见习等。
  五、活动经费
  2016年下半年赴国内重点城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宣传费、相关会务费等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参会单位有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提报下半年招聘需求计划是完成2016年我市全年引才目标的基础性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实际情况,填报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并确定参会场次及人员,认真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编制提报工作,其中我市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具体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执行。
  (二)组织实施。各区市人社局按照参会单位分配表(见附件2),负责本区域优质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引才重点城市及参会人员的征集汇总提报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征集汇总提报工作;市人社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负责我市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系统)的征集汇总提报工作(联系人:商敬宾,联系方式:0532-85911272,电子邮箱:dpc85911272@);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在青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征集汇总提报工作(联系人:邱严严,联系方式:0532-85912041,电子邮箱:qdzhuanjiafuwu@);驻青高校、科研院所和其它有意向参会单位直接提报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按期提报。请各提报单位于9月27日(星期二)前将汇总后的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3)和参会回执(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子邮箱qdrcyj@,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532-88916695。
  附件:1.2016年下半年青岛市赴外引才活动一览表
  2.2016年下半年青岛市赴外引才活动参会单位分配表
  3.2017年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4.参会回执
  青人社办字〔2016〕127号.doc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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