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期货 > 商品期货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动力煤、玻璃和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郑商发[2016]146号
发文部门: 郑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1-8
实施时间: 2016-11-8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动力煤、玻璃和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1.动力煤。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品种日内先开仓后平仓的平仓交易(以下简称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按30元/手计收。自2016年11月11日晚夜盘交易时起,若某客户当日在动力煤单一合约交易量超过8000手(含本数),且日内平今仓交易量超过2000手(含本数),对该客户该合约当日交易手续费加收30元/手。
  2.玻璃。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玻璃品种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按12元/手计收。
  3.甲醇。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4元/手调整为2元/手,对日内平今仓交易,甲醇品种按6元/手计收;对非日内平今仓交易,甲醇品种按2元/手计收。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年11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螺纹钢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上期发[2016]42 2016/3/15
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6] 2016/4/26
关于调整延期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2014/5/12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4] 2014/4/15
关于调整焦炭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6] 2016/4/27
关于调整豆粕、玉米和铁矿石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 大商所发[2017] 2017/12/1
关于调整相关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8] 2018/8/22
关于调整螺纹钢、天然橡胶及锡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 上期发[2016]15 2016/11/11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13/9/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上海产权交易所交易手续费营业税 沪地税流[2003] 200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