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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动力煤、玻璃和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郑商发[2016]146号
发文部门: 郑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1-8
实施时间: 2016-11-8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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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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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对动力煤、玻璃和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1.动力煤。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品种日内先开仓后平仓的平仓交易(以下简称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按30元/手计收。自2016年11月11日晚夜盘交易时起,若某客户当日在动力煤单一合约交易量超过8000手(含本数),且日内平今仓交易量超过2000手(含本数),对该客户该合约当日交易手续费加收30元/手。
  2.玻璃。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玻璃品种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按12元/手计收。
  3.甲醇。自2016年11月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甲醇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4元/手调整为2元/手,对日内平今仓交易,甲醇品种按6元/手计收;对非日内平今仓交易,甲醇品种按2元/手计收。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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