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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政办发[2016]7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28
实施时间: 2016-10-2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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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推进健康湖南建设,特制订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五名”(“名医、名方、名药、名院、名校”)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振兴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健康湖南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为使命,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导向,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创新、统筹协调、生态绿色、包容开放、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五名”工程,到2020年,全省中医药人才素质明显提升,结构基本合理,中医药领军人才实现新突破,中医药骨干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和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需要。湖湘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经方验方、中医药专长绝技得到系统性挖掘整理、论证遴选,方药、技法综合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开发利用取得阶段性成果。中药材保护体系初步建成,中药材种子繁育和道地药物种植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达20个以上。中药新药研发实现重大突破,中药产业发展实力跻身全国十强。全省各级中医医院整体实力大幅提升,省级中医医院跻身全国一流中医医院行列,建成一批在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市级中医综合医疗中心和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医特色专科医院。全省中医药教育办学层次分明,学科布局合理,专业设置比较齐全,专业特色凸显,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强省目标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名医工程。
  1.加强顶尖级中医药人才培养选拔。建立健全名中医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鼓励开展各个层级的名中医遴选培养和表彰行动,完善名中医评选办法,制定科学的名中医评价体系;提高名中医诊疗服务价格和生活待遇;安排专项经费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加强名中医学术成果总结、研究和应用。遴选推荐国家级顶尖专家。在现有2名国医大师的基础上,遴选推荐4-6名知名老中医参评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争取新增1-2名“国医大师”、3-4名全国名老中医。评选湖南省名中医。组织开展第四批湖南省名中医、第二批湖南省农村名中医评选活动。
  2.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国家、省级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有丰富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在各级中医药机构中选拔具有一定中医药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作为继承人,通过师带徒的形式,进行临床跟师学习,培养400名名老中医药专家师承骨干人才;在湖南中医药大学长学制中医专业新生中开办“中医卓越医生班”,每年遴选40名学生,与临床一线的名医组成“一对一”师徒形式,培育200名高学历传承特色人才。全力推进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中医药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培养4000名中医临床医师。实施县级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举办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疗法高级研修班,培养2000名中医药技术骨干,提升县级中医院医师的中医临床应用水平与能力。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国家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类医学本科生、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以及中医药院校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培养3000名能系统掌握中医药基础知识和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的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与中医药康复保健技师。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力争培训3万名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改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生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能防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广大基层农民群众健康服务。
  4.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湖南省中医药科普基地,力争每个中医药单位均有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重点培养50名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加快培养一批研究和宣传普及神农尝百草、马王堆汉墓医书、长沙太守张仲景著书行医、九芝堂制药、衡阳会议、涟源药王庙等湖湘中医药特质性文化的专业骨干。深化中医中药湖南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名方工程。
  1.加强中医药名方绝技收集整理。全面收集整理经方验方。收集历代湖湘名方1万个,整理出版《湖湘中医药经方验方大全》。建立名方综合信息数据库,实现名方信息的检索、查询、应用、开发和数据共享。全面整理中医药专长绝技。挖掘、整理、论证、遴选中医药专长绝技50项,编写完成《湖南省中医药专长绝技特色诊法篇》、《湖南省中医药专长绝技特色器具篇》和《湖南省中医药专长绝技特色治疗篇》。建立技法的综合信息数据库,实现技法信息的检索、查询、应用、开发和数据共享。全面收集整理民族医药。收集、整理、论证、遴选土家医、侗医、苗医、瑶医等民族医特色方药1000首和独特疗法50项,编写完成《湖南省土家医药大全》、《湖南省侗医药大全》、《湖南省苗医药大全》及《湖南省瑶医药大全》,规范全省民族医药使用。
  2.加强中医药名方绝技保护传承。支持“名方绝技”申请专利保护。开展中医药专利和文化遗产认定、记录、建档等工作。组织申报经方、验方专利保护50个,中医药专长绝技专利保护20个,中医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1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5个。支持“名方绝技”建立传承工作室。按照学术特点建立省级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00个,确立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技术专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支持“名方绝技”持有人到医疗机构坐堂行医。
  3.促进中医药名方绝技开发利用。建立创新平台。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设立中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和中药院内制剂专门研究机构。在现有基础上,再建设3-5个国家和省级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学研联盟。建立推广应用机制。将遴选出来的经方验方、民族医药及独特技术、疗法进行分类,组织专家进行临床验证评估,推广临床疗效确切、使用安全的中医药“名方绝技”10项。充分发挥中医药学会等学术团体在“名方绝技”推广应用方面的作用。
  (三)名药工程。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湖南工作任务。建立覆盖全省中药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摸清中药资源家底,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建立1个种子种苗繁育生产基地,2-3个稀缺中药材繁育基地,开展七叶一枝花、白及、多花黄精、百合、玉竹、龙脑樟、茯苓等7种中药材的种子种苗繁育技术研究与栽培工作。遴选培育“湘九味”标志性药材。根据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情况,从湘莲、杜仲、玉竹、枳壳、黄柏、厚朴、龙脑樟、黄精、白术、白芷、栀子、百合、茯苓、鱼腥草、粉葛、五倍子、吴茱萸、虫白蜡、前胡、栝楼、木瓜等重点品种中培育“湘九味”标志性品牌药材。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结合国家和省里扶贫攻坚计划,扶持引导具有技术支撑单位的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建立相对固定的种植(养殖)基地、药材原料生产基地,培育10个以上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
  2.发展现代中药产业。夯实中药农业基础地位,突出农业系统技术优势,建立健全中药材农业规范。构建中药材生态种植体系,坚持把中药材产业与健康产业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着力打造道地中药材标准园、特色产业园建设,将中药材种植按相关规定纳入经济作物种植政策补助范围。推进我省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加速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提升中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积极打造现代中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大力提升中药制药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推动中药工业总体提质增效。针对中药生产的特殊需求,研制系列化、标准化的中药生产机械与设备;综合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现代科技,加速中药生产工艺、在线质控等技术的标准化、现代化,完善现代化生产体系。构建中药产业全链条的优质产品标准体系。加快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以邵阳廉桥、长沙高桥中药材市场为核心,加快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以电子商务和现代仓储物流体系为特征的规范化、现代化中药材流通体系,建立和完善中药材标准及商品规格等级,建立中药材质量可追溯制度,开展中药材价格动态监测。落实大品种中药材及饮片国家储备制度。
  3.支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配制。加大院内中药制剂开发力度,力争2020年全省医疗机构新增100个疗效较好、有一定影响院内制剂。进一步规范中药制剂配制,对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批准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以中医药名方和疗效较好的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为研发对象,整合省内中医药高校、中医药科研院所和中医医疗机构科研力量,建立中药研发攻关机制,组建中药开发科研团队,实现产学研用结合,争取研发3-5个有湖湘特色、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中成药。
  (四)名院工程。
  1.推进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争取建设1-2个国家级中医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4个国家级中医区域专科医疗中心;每个市州建设1个市级中医综合性医疗中心;建设8-10个远离市区、人口较多的县级中医医疗中心。打造2-4家全国知名的中医医院和1-3家中医专科医院。
  2.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争取建设20-30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50-8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200-25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门诊建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临床科室建有中医药综合治疗室;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比例≥30%,中药处方占门诊处方比例≥50%,中医非药物疗法占门诊人次≥10%。打造20-30个全国知名的中医名科。
  3.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合作开展康复服务,建设30-40家全省有名的社区中医康复医疗中心。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建设中医特色老年医院;选择5-8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进行健康养老试点;打造3-5家全国一流的以健康养老为主、中医药特色明显的护理院、疗养院。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创建10-20家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示范单位。
  (五)名校工程。
  1.提升中医药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加快中医药高等教育与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提升办学质量。支持湖南中医药大学初步建成中医药特色鲜明、一流学科引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支持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发展,提升办学质量,打造办学特色。
  2.加强中医药名师培养。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全面、协调、可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123人才高地”计划,引进和培养10名一流人才、20名领军人才、30名中青年精英后备人才。实施集中优势战略和顶尖学科人才发展战略,加强医药类拔尖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新增一批芙蓉学者、长江学者等。
  3.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创造国内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打造1-2个国家级科研团队,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4个;新增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省级科研平台5-8个;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3项;孵化国家级重点科研课题2-3个,承担国家级课题200项以上,纵向科研经费突破2.1亿元;新增与5个地市政府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经费突破1.8亿元,转化4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4.加强中医药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完善校园功能,进一步改善中医药院校办学条件,完善实验动物中心、实训大楼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总体层次分明、局部个性鲜明、全面深入覆盖的绿化格局,创造动静结合、色彩协调、品味高雅的校园立体景观,建设有现代气息、人文内涵、园林雅境、水乡意韵的新中式建筑风格的大学。凝练大学精神,建设中医药特色鲜明的大学文化。以校园场馆作为中医药文化载体,弘扬中医药特色和湖湘历史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师德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凝练校训、校歌、校徽的文化内涵,建设富有时代特点、中医药特色和湖湘特征的校园文化,全面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
  5.加强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积极推进湖湘中医药“走出去”,落实“开放办学”的办学方针,立足港澳台、东南亚地区,巩固澳洲、西欧地区,开拓东欧、美洲地区,全面开展国际中医药教育、科研和医疗合作。建设好孔子学院、中--卢中医药科研合作基地、中巴民族医药研究基地等合作平台。在巩固韩国圆光大学孔子学院的基础上,力争再与西方英语国家合作建设一个孔子学院。建设好“中国--欧盟健康领域联络点”,扩大湖南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成为传播湖湘中医药的重要窗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健全省、市、县各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和中医药高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中医药精准扶贫投入,在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提升、人才培养等项目、资金上,给予政策倾斜,对贫困地区予以优先安排。
  (三)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探索建立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将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医疗机构收费项目目录。各地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时要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到位。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医保部门要合理确定中医医院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时,探索按区域内中、西医病种综合平均成本测算。
  (四)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实施中医药“五名”工程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成效,形成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要营造推动中医药“五名”工程实施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规划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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