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粤办函〔1986〕74号等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办函[2016]52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12
实施时间: 2016-10-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收费问题的批复》(粤办函[1986]7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校毕业生收费等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9]9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培养费收费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9]431号)等3份规范性文件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废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京国税发[2008] 2008/5/26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部分条款 江苏省国家税务 2014/7/1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南 2020/12/18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与流程[第 上证公告[2021] 2021/1/22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10/2/1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 深地税发[2007] 2007/10/17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云南省屠宰税征收办法》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03/11/18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有关税 冀地税函[2001] 2001/11/19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和《食品流通 国家工商行政管 201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