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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发[2016]36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8-12
实施时间: 2016-8-1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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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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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绍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绍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6]19号)精神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到2017年,率先完成省下达的改革任务,实现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健康绍兴”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建立,实现人人享有更加完善、更有质量、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目标:
  (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2017年,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有序就医秩序基本构建。到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较2015年提升5个百分点;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三)全民医保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统筹区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率保持在75%左右,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报销比例保持在50%左右。
  (四)智慧医疗服务特色鲜明。到2017年,“智慧医院”覆盖60%以上的三级公立医院;到2020年,覆盖所有三级公立医院。
  (五)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形成。到2017年,全市社会办医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较2015年提高2—3个百分点;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人常住人口1.4张,占比达到20%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探索医院集团化管理,联动推进药品耗材采购供应、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标准、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等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二)建立健全“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要求,全面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工作,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纵向延伸。
  (三)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大力推行全科医生(或为家庭医生,下同)签约服务,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完善转诊工作机构和机制,实施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四)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按照制度更完善、保障可持续的要求,深化医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筹资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强化医保在管控医疗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化解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卫生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功能完善工程,6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基层特色科室(专科),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机制,着力破解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瓶颈制约。
  (六)大力发展智慧医疗健康服务。按照创新服务、便民惠民的要求,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促进大数据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形成智能、便捷、高效、经济、共享的服务新模式,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七)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按照调整存量、优化增量的要求,合理调控公立医院数量、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推动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有序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重点任务及分工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绍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整体推进综合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机构编制、发改、经信、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二)突出改革重点。围绕药品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改革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克难、创新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示范点培育,根据试点工作需要下放相应权限。市医改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组织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确保落地见效。
  (三)完善投入机制。强化政府办医责任,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医保,切实落实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配备、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责任。积极推进补偿机制改革,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四)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管职能,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体制。高度重视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执业环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高度重视医改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6年1—8月)。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制定综合医改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召开医改工作会议,开展动员部署,启动推进各项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6年9月—2018年4月)。全面推进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在重点改革任务方面加快取得成效,适时开展综合医改试点督查评估。
  (三)完善阶段(2018年5月—2020年12月)。围绕综合医改试点方案重点任务,及时跟踪工作进度,对相对滞后的地方和领域实行重点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试点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绍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重点任务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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