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企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进口兽药通关单》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试运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农业部公告2016年第6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农业部
发文时间: 2016-10-21
实施时间: 2016-11-1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加快落实外贸稳增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同时加强进口兽药监管,防范和打击兽药非法进口活动,海关总署、农业部决定开展《进口兽药通关单》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1日起,按照《兽药进口管理办法》(农业部、海关总署令第2号)有关规定,进口单位向农业部、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进口兽药通关单》,经审核批准后,农业部、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将签发的《进口兽药通关单》电子数据通过“兽药监管证件联网核查系统”传输至海关。试运行期间,农业部、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核发纸质《进口兽药通关单》。
  二、报关企业按照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规定,可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海关通过联网核查方式验凭《进口兽药通关单》电子数据并办理报关手续。以无纸方式申报的企业可以免于交验纸质《进口兽药通关单》。
  三、为提高无纸化应用效率,适应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需求,进口单位、报关单位在向农业部、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进口兽药通关单》以及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时,《进口兽药通关单》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货物计量单位应当一致,《进口兽药通关单》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报关/进口口岸代码前两位应当一致。
  四、因海关和农业部门审核需要、计算机管理系统故障、其他管理部门需要验凭纸质《进口兽药通关单》等原因,可以转为有纸报关作业或补充提交纸质《进口兽药通关单》。
  五、《进口兽药通关单》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工作的技术支持部门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和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联系电话:010-95198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518314902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部
  2016年10月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完善贸 海关总署国家外 2013/9/16
厦门海关公告2015年第8号 厦门海关公告20 2015/4/16
上海海关关于深入推进查验作业无纸化改革的公告 上海海关公告20 2018/1/1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 上海市国家税务 2017/1/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 内财会[2009]12 2009/10/20
关于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无纸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4/2/1
关于在哈尔滨、福州、厦门、昆明海关开展野生动植物进出 海关总署国家濒 2017/4/1
天津海关公告2015年第38号 天津海关公告20 2015/12/17
关于发布《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