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8-25
实施时间: 2016-8-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9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新疆拟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现在全疆范围内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以下简称退税商店)。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
  (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
  (三)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四)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五)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附件),直接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退税商店的备案申请。
  三、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逐级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备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应在收到备案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条件,并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通知主管国税机关告知申请备案的企业。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青国税函[2016] 0001/1/1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25/9/2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沪国税进[2015] 2015/6/3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 沪国税函[2016] 2016/9/8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 2025/9/17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25/3/19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无锡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 2022/1/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省、天津市两地实施境外旅客购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6/11/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二十三批离境退税商 沪税函[2025]24 2025/3/12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 穗财规字[2020] 20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