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煤炭行业能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环资[2016]190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16-8-23
实施时间: 2016-8-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能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有关部署,我们将对你省(区)煤炭行业企业能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下旬至9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重点是煤炭开采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以及相关地区督促能耗超标和违规用能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包括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实地现场检查。汇报由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汇报,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审查资料包括地方提供的本地区煤炭企业能耗情况自查报告、节能监察机构对煤炭企业开展能耗情况现场检查报告等。现场检查将选择部分煤炭开采企业,对企业遵守节能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执行煤炭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四、检查人员及分组
  根据工作安排情况,拟安排3个检查组,分别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国家节能中心带队。各检查组5-6名成员,由有关部门同志、相关专家、节能监察机构的执法人员组成。
  五、检查准备
  请你省(区)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010-68505844 68505845(传真)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010-68555083 68555097(传真)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8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104号文件促进 鲁政办发[2014] 2014/10/20
关于开展煤炭行业能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 2016/6/14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晋政办发电[201 2016/10/14
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6]7号 2016/2/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晋政办发[2016] 2016/8/16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 豫政办[2016]15 2016/8/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2005/11/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 京地税征[2006] 2005/9/26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安监局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煤矿安全 冀财企[2012]13 2012/11/2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 黔地税发[2005] 200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