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15]17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23
实施时间: 2016-9-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9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重点工作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省编办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修订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出台整合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继续做好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衔接工作。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坚决取消或整合。按照国家部署,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抓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尽快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省工商局、编办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税局、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有效解决评审评估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组织对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牵头,省民政厅、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凡是束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不合理规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省教育厅、科技厅牵头,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郑州海关、省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知识产权局、科学院、社科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在部分地区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加快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等各方面清单,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八)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牵头,郑州海关、省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明确不同层级行政执法管辖权限,避免重复交叉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立通报制度,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民政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郑州海关、省工商局、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不能一下子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民政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郑州海关、省工商局、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研究制定促进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和相关方案,在试点基础上,抓紧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郑州海关、省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十二)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促进新生市场主体增势不减、活跃度提升。(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民政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抓紧制定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明确共享平台、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要求,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编办、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编办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通知确定的改革工作要点,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要加强针对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对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问题,责任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同步推进。要切实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 鄂政办函[2015] 2015/8/2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 鲁政办字[2016] 2016/4/29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 深府[2015]72号 2015/8/7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 杭政办函[2016] 2016/3/28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闽财法[2015]17 2015/8/25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 辽政发[2014]24 2014/9/9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推进落实2016年简政放权放 吉政办明电[201 2016/10/12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厦门市推进简政放权 厦府办[2017]14 2017/8/6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 厦府[2015]210号 2015/8/11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政府深化“四张清单 杭政办函[2015] 201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