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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进展情况第三方评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规划[2016]179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5
实施时间: 2016-8-5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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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2960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发改规划〔2015〕2665号)的要求,我委拟委托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于近期分别对第一、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进展情况、成效经验、需加快探索突破的领域等开展评估调研,并形成对各试点地区试点进展情况的第三方评估报告。
  届时,三家单位将直接与省级发展改革委及试点地区就评估调研相关事宜进行联系(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将负责评估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广东、海南、贵州试点进展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将负责评估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四川、重庆、广西、云南、宁夏、甘肃、新疆、兵团试点进展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将负责评估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西藏、陕西、青海试点进展情况)。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和各试点地区对三家单位的评估调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请你委将此通知尽快转发至各试点地区人民政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陈迪——010—68502837
  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吕晓荷
  010—82819696,13811790714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盛思鑫
  010—63268463,13810390227
  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魏劭琨010—68516692,1342632887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8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实施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的主承销商名单.pdf    
附件2: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标准.pdf    
附件3:2015年度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及存续期管理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及评价相关材料说明.doc    
附件4:相关机构及专家评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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