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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16]7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29
实施时间: 2016-8-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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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9日
  陕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06-2010-2020年)》,为实现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明确我省“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实施好13年免费教育政策。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大幅提升。更新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实施新的科学课程标准。培养中小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鼓励高中阶段开设多种形式的科学选修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增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知识渗透、融合。鼓励学校与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共建共享科普资源,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研究性学习,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专家进校园”、科技专家进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不断提升学生的探究能力。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
  2.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鼓励高等学校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面向广大学生积极弘扬科学精神、讲解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系统提升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协、科技社团作用,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技术、传承先进文化、举荐优秀人才,促进高等学校与社会、科研与生产、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3.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作为青少年科学教育、科普活动的重要成果展示平台。开放高等学校科技教育资源,促进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合作,深入开展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博物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发动漫、MV、H5等科普宣传文化产品,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中小学全覆盖。
  4.营造良好科学教育环境。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强青少年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系列活动,不断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将每年接受一定学时的科学教育培训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对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活动进行量化评估,并列入学校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各类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充分发挥家长在科技教育中的作用。
  分工: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妇联、省社科联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依托涉农高等学校,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星火科技培训等,构建现代职业农民教育网络,开展职业农民、农业实用技术、信息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层农技人员、农业电商、知识产权等培训,创新农学结合模式,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形成全方位开放的教育制度和终身教育培养体系。鼓励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等科技服务,推进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发展。
  2.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殡葬意识,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完善农村科普“站、栏、员、网”建设,建立以农村实用人才、乡土人才为主体的专家咨询服务团和志愿者队伍。总结推广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
  3.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精心组织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技进步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丰富拓展科普惠农工作领域。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富民计划、科技入户工程,加快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科普(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科普带头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创业项目开发、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帮助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全面活跃农村科普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科普长效机制。
  4.推进农村科普精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普精准扶贫,加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生态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力组织开展“三农”网络书屋建设、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设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管理执法、农业电子商务等四大信息服务工程,支持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示范应用,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精准化。
  分工:省农业厅、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报告、讲座、培训、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成长提高。
  2.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训。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构建城乡教育网络,面向城乡社区提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健康生活等教育服务,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实施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体系,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科技培训,突出从业技能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提升劳动者素质,培养高技能人才。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科协等组织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加大妇女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妇女科学素质和就业能力。
  3.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作为主要内容,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培训。积极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知识培训及面向失业人员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增强其就业、工作、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4.广泛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职业技能大赛、“安康杯”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科技服务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依托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科普阵地,强化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加大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的科普宣传。组织专家宣讲团深入厂矿、工地、学校、社区进行科普知识宣讲活动。
  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总工会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大力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2013-2017年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教育培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各类科技培训。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编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知必读科普读本。
  3.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将提高科学素质、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的选拔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内容。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培养环保意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和班次,引导、帮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不断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4.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办好三秦大讲堂、院士大讲堂、长安讲坛、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院士专家咨询服务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科学发展趋势,拓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视野,使领导干部成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行家里手和带头人。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到科普场馆、科研院所、体验基地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科学素质。
  分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参加。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技教育等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加强教师科学素质能力培训,培养“种子”教师,推动各地加大对科学教师以及相关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加强县及以下幼儿园、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骨干教师的科学教育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2.推进各类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切实提升教材质量,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吸引力和互动体验性。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具有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重视新媒体科学教育资源的开发。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科学测量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
  3.加大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加强中小学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大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农村中学科技馆、少年科普馆、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多媒体等科普资源,并提供社会化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青少年宫、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科普大学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分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学院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开展社区科技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活动平台,突出民生科普、热点科普、前沿科普内容,开展社区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老年人急救技能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继续开展和谐社区、科普示范社区、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规范,着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理念,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推动城镇常住人口科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居民科学素质,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2.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拓展基层服务中心科普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大学、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社区科普阵地作用,基本实现社区科普大学全覆盖。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传媒功能,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社区电子科普显示屏、社区科普体验馆、社区科技馆等,推动社区科普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各类各年龄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社区科普服务体系。
  3.构建社区科普新格局。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陕西省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倡导和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形成社区科普工作的合力。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分工: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省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社科联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计划。建立“陕西科普”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络科普社区,将数字科技馆、陕西科普网、“雁塔晨钟”网、陕西科技报等统一整合,完善“陕西科普”公共传播体系,与科普中国导航建立链接,以科普中国服务云为依托,针对不同受众,个性化推送科普信息,建立全面系统、热点监控、实时发布、精准推送、供需对接和反馈评价的网络科普体系。
  2.推进科普内容资源建设。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了解保健养生知识、掌握体育健身方法等,让科学知识在互联网和生活中流行。支持广大科技人员以及科普编创、科技传播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共同策划、制作、出版科普挂图、科普图书等出版物,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制作一批优秀音像制品和科普动漫作品。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产品和创新科普作品的自助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举办各种科普作品与产品的展示活动,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
  3.融合拓宽科技传播渠道。开展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计划,引导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做精做深科技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促进各成员单位科普资源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鼓励制作更多适合在互联网和电视、广播电台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率。鼓励传统媒体及其网站、微信、微博等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分工: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科协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推进现代科技场馆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科学规划与推进陕西科技馆新馆建设。推动各市、县(市、区)建设综合性、现代化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馆等科普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或产业科普场馆,充分发挥现有科普场馆功能。加快建立以省、市、县(市、区)综合科技馆为龙头,数字科技馆、流动科技馆、少年科普馆、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各类专题科普馆为依托,青少年科技工作室、科普惠农服务站、社区科普场馆群为基础的现代科技馆体系。继续推动公益性科普场馆向公众免费开放,提高科普场馆利用效率和运作效益。
  2.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现有资源,鼓励支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继续培育发展社区益民服务站和农村科普惠农服务站,结合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科技大院等重点项目,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丰富科普教育内容。落实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及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加强科普场馆(基地)等与青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线上科普信息,强化现有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
  3.加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林业、地震、气象等行业类、科研类和社科类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增强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园、主题公园、旅游景区、地震台站等的科普教育功能。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4.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实验室)、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充分发挥天文台、气象台站、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端科研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车间或展览馆等相关设施。
  分工:省科协、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学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参加。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
  2.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从事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增强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不断丰富科普产品,切实提高科普产品品质。充分挖掘大学生的科普设计创意资源,推动科技类赛事成果集成和转化。
  3.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通过竞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服务)的力度,推动科普展教品业、科普图书出版业、科普影视业、科普动漫业、科普玩具业、科普游戏业、科普旅游业、数字科普业、科普创意业、网络科普业发展,创新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
  分工: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社团、新型农民学校、农广校、农干校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活动站等组织,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依托社区科普大学、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社区科普活动站等,培养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结合科技教育、科技竞赛和课外科普实践活动,突出在义务制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校内校外专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强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传播与普及专业,重点培养高端科普人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围绕科普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等,及时更新补充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提升创新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现代科普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3.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在职及离退休相关人员加入科普志愿者队伍。发挥科技社团、高等学校科协人才资源优势,动员更多在校大学生参与科普志愿服务,推动科技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分工:省科协、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参加。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省政府负责领导全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省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和督导检查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市、县、区政府负责领导实施当地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定期评估、督查,全面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保障条件。
  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安排所需经费。各市、县、区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建立稳定增长的科普财政投入机制,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监测评估。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要健全完善考核监测评估体系,总结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全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理论指导、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统筹进度。
  2016年启动期: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发挥各牵头部门具体协调作用。
  2017—2019年推进期: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2020年总结评估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并按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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