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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16]20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25
实施时间: 2016-8-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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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5日
  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我省“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以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各市县、各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联合协作,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全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提高;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科普资源不断丰富,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科技传播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大联合大协作的局面进一步形成。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显示,201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3.27%,比2010年的0.77%提高超过300%,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61%的工作目标,为“十三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面向农民、城镇新居民、边远和民族地区群众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仍然薄弱,青少年科技教育有待加强;科普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均衡化、精准化服务能力亟待提升;科普投入不足,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不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不够。
  科学素质决定公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前提,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十三五”时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不断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注入发展新动能,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继承创新、拓展提升,开放协同、普惠共享,精准发力、全面跨越,推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创新驱动发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目标:
  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创新型海南建设需求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0%。
  ——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突出工作主题,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促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工作均衡发展。青少年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突显,青少年科技教育和创新活动水平显著提高;社区科普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明显增强;农村群众接受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机会进一步增加,农民科学素质稳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和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水平显著提升。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传播与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区域科普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社会动员、监测评估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大幅提升。
  ——完善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
  措施: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研究提出中小学科学学科素养,更新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修订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增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重视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修订普通高中科学与技术领域课程标准,明确对学科素养和学业质量的要求。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促进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互动衔接,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应用人才的培养方式,加强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系统提升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组织开展大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课程改革,推进高校科学基础课建设。加强科学史等科学素质类视频公开课建设。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推动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创业就业基地,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平台。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非正规教育的促进作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月、科普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食品药品安全、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的科技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求真科学营等活动。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博物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气象台站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技场馆、博物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工作,探索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的模式,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全覆盖。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的科学素质。           分工:
  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妇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等单位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粮食安全等,贯彻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等知识和观念。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服务现代化。
  ——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
  措施: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强化专家和导师辅导、举办农村青年涉农产业创业创富大赛等方式,促进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女农民队伍。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日、科技月、世界粮食日、健康中国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农村安居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绿色殡葬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发挥优秀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等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
  ——加强对薄弱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实施科普精准扶贫,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大力开展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智爱妈妈”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分工:
  由省农业厅、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围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生产方式转变,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养培训为重点,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
  ——推动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措施: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避免由于培训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组织开展技能就业培训工作,大力提升职工职业技能。
  ——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作为主要内容,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等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
  分工: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团委、省妇联、省科协、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大力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措施:
  ——加强规划,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认真贯彻落实《2014—2018年海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规划时,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重点加强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教育培训。
  ——创新学习渠道和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和班次,引导、帮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不断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编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知必读科普读本。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办好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继续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科学思维与决策系列课程。做好心理咨询、心理健康培训等工作,开发系列指导手册,打造网络交流平台。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科普基地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加大宣传力度,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科技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增加科技宣传版面和时段,用好用活新媒体工具,推广发布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大力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主题,选树一批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先进典型。
  分工: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等单位参加。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科学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建立高素质的优秀科技教师队伍。
  ——推动科技教育成果化,完善科技教育课程教材,满足不同对象科技教育和培训的需求。
  ——积极构建科技教育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学校科学教育设施,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高科技教育与培训水平。
  ——完善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加强校内外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实践场所和科学夏令营建设,提高校内外科技教育与培训设施的利用率和功能。
  措施: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研修,大力提高科技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技教育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人才。根据实施科学课程的需要,配齐配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师。加大对科学教师的培训力度,将每年接受一定学时的科学教育培训纳入对教师考核的范围。建立省级骨干科学教师、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制度,每年开展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业务交流,举办科学实践能力提升研修活动,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校内外专兼职科技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教材建设。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组织专家和骨干教师参加科学课程及相关学科教材编写,加强中小学科学课程及相关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的实验和教学指导,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根据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要求,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技教育的教材建设。
  ——加强科学教育科学研究,进一步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将中小学科学教育的科学研究列入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每年开展一定数量的规划课题,提高科学教育研究的水平和质量。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实践研究,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挥基础教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力度。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每年选派优秀科技辅导员到省内外参加培训和科技交流活动,取长补短,拓宽科技教育视野,提升科学素质和科学创新能力。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特色科学教育工作室的建设,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多媒体等,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科学教育培训基地。
  ——充分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资源,健全科教结合、共同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和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师生广泛树立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
  分工:
  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任务:
  ——普及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应急避险、和谐社区等知识和观念,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促进基层社区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完善社区科普设施,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深入推动社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
  措施:
  ——广泛开展社区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以及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各类科普活动。面向村转居的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提升自身素质、融入城镇生产生活。发挥社区科学教育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组织开展社区气象、消防、防震减灾等各类应急科普工作,大力开展社区居民“十大”安全技能培训、老年人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安全科普工作。
  ——完善社区科普基础建设,推动基层服务中心融合发展。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在社区科普服务中的功能作用,推动“科普中国”社区e站、科普信息网络等服务平台的建立和使用,面向基层群众广泛开展党员教育、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卫生健康、食品药品、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实现基层科普服务深度融合发展。
  ——积极推动社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巾帼文明岗、妇女之家等建设,深入推进科普示范社区、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引领全省社区科普工作全面发展。
  ——以“组、会、员”建设为重点,加强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社区科普工作“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经费、有科普资源和有科普人员”的四有建设。建设完善社区科普组织,依托社区的管理者和社区工作人员、科学教师、科技人员、科普专家、离退休科技人员、大学生社工及社区居民等科普志愿者广泛开展社区科普便民服务活动。加强对社区科普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社区科普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社区科普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推动将科普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建设规划,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组织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科普事业。
  分工:
  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省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
  ——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推动实现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和运营机制等服务模式的全面创新。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
  ——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
  ——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满足公众泛在化、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定向、精准推送科普信息。
  措施: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汇聚各方力量打造科普信息化品牌,引导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分享的科普生态圈,打造科普新格局。深入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科普公共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把政府与市场、需求与生产、内容与渠道、事业与产业有效连接起来,实现科普的倍增效应。
  ——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以及科技成果普及、健康生活等重大选题,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科普文艺创作。大力开展科幻、动漫、视频、游戏等科普创作,推动制定对科幻创作的扶持政策,推动科普游戏开发,加大科普游戏传播推广力度,加强科普创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强化科普传播协作。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引导主要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支持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适合在电视、广播电台和互联网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办好电视科普频道。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举办科技类电视大赛,营造全社会学科学的浓厚氛围。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组织开展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学习培训,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
  ——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洞察和感知公众科普需求,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送达目标人群。通过各类科普推送方式,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强化科普头条新闻推送,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
  分工:
  由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牵头,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措施:
  ——加快推进我省科技馆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建设海南科技馆。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应用虚拟现实等技术,以“超现实体验、多感知互动、跨时空创想”为核心理念,生动展现前沿科技。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加快建设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农村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加强科技场馆及基地等与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线上科普信息,强化现有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
  ——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林业、地震、气象等行业类、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引导海洋馆、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区、地震台站、地震遗址遗迹等公共设施增强科普功能。
  ——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实验室)、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充分发挥天文台、野外台站、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端科研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加强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建设。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设一批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加大支持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设施设备更新维护,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分工:
  由省科协、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
  ——研究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促进科普产业健康发展,大幅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支撑科普事业发展。
  措施:
  ——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依托科普机构、科研机构、产学研中心等,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增强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开展科普创作和产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
  ——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通过竞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搭建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力度。
  分工:
  由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生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等单位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科普人才,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
  措施:
  ——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深入推进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加强教学大纲、教材、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围绕科普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等,及时更新补充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提升创新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现代科普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结合各类社区科普设施和活动,发展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分工:
  由省科协、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省政府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市县政府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方案。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全面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
  (二)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省和市县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条例和地方科普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长远发展规划,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各市县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同科普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6年,推动和指导各市县制定本市县“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
  ——深入实施。2017—2020年,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我省“十三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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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 川办发[2016]91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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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京政办发[2016] 2016/7/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 新政办发[2016]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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