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 税费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务法规
  • 税务代理
  • 独立审计
  • 评估估价
  • 内部审计
  • 海外准则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海关
  • 基础法规
  • 金融证券
  • 外汇管理
  • 政府审计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深交所
  • 国资管理
  • 文件废止公告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发[2016]2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17
实施时间: 2016-9-1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1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衔接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务院要求,认真作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考核和发证活动。各监管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开展相关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47项)及监管责任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7日

相关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47项)及监管责任单位.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 建办市函[2019] 2019/2/2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查询下载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 2020/12/16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职业资格的决定 冀政发[2015]39 2015/9/2
关于发布2023年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职业资格全国 中评协公告[202 2023/10/17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 浙人社发[2012] 2012/9/25
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 人社部发[2015] 2015/11/2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 陕政办发[2016] 2016/8/8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 冀劳社办[2003] 2003/8/1
关于发布《2023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中评协公告[202 2023/2/2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 渝府发[2016]54 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