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收稽查与处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16]11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9
实施时间: 2016-6-2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3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案源管理办法重要意义
  2015年,中共中央提出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要求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适应当前案源管理的新形势,国家税务总局对稽查案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普遍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的模式,促进稽查选案的系统化和科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完善稽查案源管理机制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办法》要求,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稽查案源管理工作。一要加强稽查案源归口管理。各级国税局稽查局要设立专门的案源管理岗,由专门人员负责案源管理工作;要按规定建立案源管理集体审议会议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集体审议案源的标准;二是健全案源信息收集工作机制。案源管理部门要不断拓宽案源信息来源取到,及时接收、收集和整理各类案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案源信息库。三是完善案源管理部门协作机制。要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作联系,共建协调机制,共享涉税信息,按照《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税总发[2016]84号)要求,共同协商、分类确认联合进户稽查对象。
  三、明确案源管理工作流程
  要按照《办法》规定,形成案源信息的收集、案源的分类处理、立案分配、处理结果使用等闭环式案源管理流程,堵塞案源管理工作漏洞。案源部门要按照要求向相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同时,要对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典型案例剖析,对于高风险应对任务中反映出的行业性、地域性或者特定类型纳税人的共性税收风险特征,要及时提交风险管理等部门,并就完善税收政策和加强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稽查部门提交的征管建议,确保实现案源管理成果增值利用。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6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 浙地税函[2010] 2010/3/9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作用促进全省地 鲁地税稽函[200 2008/9/22
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 国税发[2011]12 2012/3/1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方税务稽查工 湘政发[1995]13 1995/5/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 京国税发[2001] 2001/11/13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业 吉地税稽字[200 2001/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建议 苏国税发[2002] 2002/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稽查案件复查 皖地税[2002]10 2002/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稽字[200 2000/9/7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 甘国税函发[201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