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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发[2016]1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8-30
实施时间: 2016-8-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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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政府战略意图,明确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景。
  第一篇 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必须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紧紧抓住和用好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特别是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实现,江西站在了新的更高的发展起点上。
  ——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地区生产总值跨越万亿元台阶迈向两万亿元,2015年达到16724亿元、居全国18位,比2010年前移1位。实现财政总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四年翻番、外贸出口三年翻番、对外直接投资两年翻番。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夯实,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服务业比重提高了5.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过1700亿元。产业集聚发展成效明显,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的产业由4个增加到10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由9个增加到17个。
  ——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实现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历史性突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城乡基础设施全面跃升,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超过4000公里,高铁实现零的突破;民用航空旅客吞吐量接近1000万人次,统调电力装机容量超过1800万千瓦。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成功争取全境纳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开局良好,一批生态环境工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优势得到巩固提升,节能减排圆满完成规划目标,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彰显。
  ——区域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全面对接“一带一路” 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成功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顺利推进,昌九一体化步伐明显加快,赣东赣西协调发展,“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全面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简政放权力度前所未有,财税、金融、投融资、价格管理、国资国企、省直管县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开放型经济取得重要成效,“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进出口总额突破4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突破90亿美元,赣州综合保税区成功设立,赣欧(亚)国际货运铁路班列成功开行,江西航空成功组建。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1.1%、13.2%;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镇新增就业不断扩大,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全面实施,扶贫攻坚成效显著,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反腐倡廉成效显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丰硕。政风行风全面好转,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基层民主不断发展,法治江西建设全面展开。
  尤为重要的是,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以来,我们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和实干定力,立足江西发展实际,拓展提升发展思路,提出并实施了“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十六字方针,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加快发展与转型升级相统一、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新路。实践证明,十六字方针是贯彻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江西行动,完全符合中央精神,顺应时代要求;是对江西多年来发展实践的总结提升,符合发展规律,切合江西实际。“十三五”时期,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抓下去。
  第二章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营造较好的外部环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新突破,有利于发挥后发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有利于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国家聚焦聚力于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生产力布局向内陆腹地拓展,有利于开拓发展新空间;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有利于我省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与此同时,国际国内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国内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省发展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发展不足仍然是我省面临的主要矛盾,同时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有效需求不足,传统动力减弱,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难度增加;产业层次总体较低,创新能力不强,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企业效益下滑,商品房库存偏高,经济领域风险隐患较多;资源约束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人口老龄化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扶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社会文明素质有待提高,法治江西建设任重道远,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省将向中高收入发展时期和工业化中后期阶段迈进,我省仍然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诸多矛盾和严峻挑战,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表现为“六期融合”的阶段性特征,即迈向全面小康的决胜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区域开放融合的深化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升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法治江西建设的推进期。全省上下务必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保持战略定力,抓住用好机遇,应对风险挑战,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
  第三章 指导思想
  “十三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目标,以提质、增效、升级为中心,以创新、改革、开放为动力,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绿色化水平,奋力开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境界,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发展新路子。
  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发展理念的创新来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必须加快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是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必然选择。要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加快发展中调结构、促转型,在做大总量中提质量、增效益,推动发展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必须推进绿色崛起。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的财富、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要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实施绿色工程,培育绿色文化,打造绿色品牌,健全绿色制度,加快绿色崛起步伐,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
  ——必须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要深化全方位对外开放合作,充分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强化区域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必须建设法治江西。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纳入法治轨道。
  ——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为江西的美好明天不懈奋斗。
  第四章 发展目标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与2010年相比,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提前实现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左右。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提高,投资、消费、出口协同拉动增长的格局基本形成。
  ——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一二三产互促融合发展,三产比例进一步优化调整为8∶50∶42。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上升,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水平大幅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大幅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进步贡献度明显上升,迈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基本建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健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以上,全省主要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提高到81%以上。万元GDP能耗和用水量、二氧化碳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5%左右。就业比较充分,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建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人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文化强省。
  ——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若干领域成为全国改革创新试验区。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各方面制度更加定型更加成熟。
  第二篇 建立现代产业新体系
  顺应全球产业变革和国内外产业分工变动趋势,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协同推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三次产业互动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加快向中高端迈进,构建技术先进、协调融合、优质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产业体系。
  第一章 建设现代农业强省
  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强省之路,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 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巩固全国粮食主产区地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一批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建设,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力争粮食产能达500亿斤以上。推进粮改饲试点,鼓励粮食就地转化加工。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在稳定粮食生产前提下,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布局,推进以“百县百园”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特色农业集群化发展。着力发展特色果业、特色水产、设施蔬菜、茶叶、油茶、畜牧业、花卉苗木等优势特色产业,高标准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推动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做大做强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特色渔业和外向型渔业。
  第二节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效途径,引导和鼓励农民采取租赁、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建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参股龙头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加快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创新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完善冷链物流体系。
  第三节 促进农业“接二连三”
  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形成一产接二产连三产的互动型融合发展格局。着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实施农业产业化企业“千亿目标计划”,打造一批加工水平高、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力争农业产业化产值超万亿元。挖掘农业生态、休闲、文化及教育功能,推进农业与健康养生、休闲娱乐、教育文化等深度融合,加快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第四节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实施绿色生态有机农业品牌创建工程,着力提升“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形象和价值。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积极推广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立体复合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减量、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探索形成增产增收与资源生态永续利用、协调兼顾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第五节 提升农业支持保障能力
  深入推进科技兴农,加快生物育种、智慧农业、农业机械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科技服务到位率和转化率。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加快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集团。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力争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70%以上。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技能。建立各级财政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健全以资金整合使用为重点的财政支持新方式,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试点,健全有机肥使用鼓励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增强农业防风险能力。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机制。强化农业基础支撑,重点解决农田灌排和机耕道“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和高效利用。
  第二章 加快构建新型工业体系
  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以优势传统产业为基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以制造业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加快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聚化、绿色化、品牌化方向转变,构建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环境友好、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工业体系。
  第一节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行动,以石化、钢铁、有色、食品、建材建筑、纺织服装、轻工等为重点,通过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技术改造、模式创新等手段,推动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低端向中高端延伸转变,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全面跃升。
  石化产业。进一步提升原油加工能力,积极培育精细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硫磷化工等领域,着力提高企业集聚化、生产绿色化、产品精深化水平,打造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化工生产基地。
  钢铁产业。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做精产品、做强企业为主要思路,支持和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发展钢材精深加工业,鼓励钢铁产业向沿江布局,打造全国重要的新型钢铁产业基地。
  有色产业。以终端产品为主攻方向,推动铜、钨和稀土等产业链条拓展延伸,提高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和回收利用比例,在细分领域培育一批高端产品、高端品牌,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食品产业。以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为主线,促进加工与种养、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衔接,着力发展方便休闲食品、营养保健食品、绿色有机食品、功能特色食品等现代食品,打造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建材建筑产业。大力发展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和非金属矿精深加工产业,加大去产能力度,着力打造多功能建筑材料、绿色生态水泥和新型工业陶瓷、玻纤复合材料、建筑陶瓷等高端化建材。推行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建筑施工装配化、结构装修一体化、过程管理信息化的建筑新方式。
  纺织服装产业。以服装、棉纺、麻纺、针织、化纤及特色家纺为重点,加快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推进产业在线协同设计和电子商务等应用,培育一批国内服装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
  轻工产业。做大做强陶瓷、家具、造纸等行业领域,推动产品结构向多样化方向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形成一批特色轻工产业基地。
  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建立以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为约束条件的推进机制,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削减低效产能,严控新增产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分类有序、积极稳妥处置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退出问题。
  第二节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
  以高端化、集约化、特色化为导向,以掌握核心技术为关键,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进一步培育壮大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航空、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努力实现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倍增、龙头企业倍增、示范基地倍增,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
  围绕打造“领跑方阵”,推动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生物医药、航空等产业爆发式增长,部分领域进入全球领先行列。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产业,推动由加工装配生产向研发制造服务转型,加强硅衬底LED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和系统集成能力建设,加快发展通信设备、半导体照明、数字视听、北斗卫星导航等产业,着力打造“南昌光谷”和“吉安电子城”,建成中部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高地。生物医药产业,突出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中药、化学药、生物技术药和医疗器械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大力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航空产业,依托研发环节基础优势,积极参与全球航空制造业分工合作,着力提升教练机、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和大飞机及零部件制造水平,延伸运营和服务价值链,打造航空制造、民航运输、通用航空、临空经济“四位一体”协同发展产业体系。
  围绕打造“新兴方阵”,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跨越式发展,部分特色领域进入国内领先行列。节能环保产业,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研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着力推进节能环保重点领域和区域发展,逐步构建功能完备、特色突出、布局合理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新能源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促进光伏、风电等产业技术创新、产业集聚和完善产业链,着力推进硅晶电池、薄膜电池发展,加强终端环节应用,全面提升新能源发展水平。新材料产业,推进新材料向多功能、智能化方向发展及上下游融合,延伸配套新材料产业链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先进装备制造业,以技术高新化、产品特色化、产业集群化为方向,加快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特种船舶、先进电工、农机与矿山机械、轨道交通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建成中部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围绕打造“潜力方阵”,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等产业突破式增长,力争部分产品占据市场竞争制高点。新能源汽车产业,突出关键技术研发和引进,着力推进纯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大力发展锂电动力电池产业和混合动力汽车,促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配套设备生产能力大幅跃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坚持本地培育与招大引强相结合,大力发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力争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测控装置、3D打印等智能装备和产品上取得新突破。集成电路产业,以应用芯片设计为切入点,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着力打造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争取在重点领域实现零的突破。
  强化对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统筹科技研发、产业化、标准制定和应用示范,为产业培育和拓展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完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所得税前加计抵扣力度。更好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支持作用。
  第三节 推进“两化”融合和制造业智能化
  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两化”融合推进机制,分层、分类实施“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加快“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等建设,全面增强“两化”融合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环节全面渗透,力争全省重点领域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达到60%以上,“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85以上。
  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对接“中国制造2025”,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推动企业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制造模式,促进制造业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重点推广应用10000台(套)智能制造装备、打造1000个智能制造车间、培育100家智能制造装备企业。鼓励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着力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智能制造集聚区。
  第四节 促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
  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实施产业、企业、项目、技术、团队“五位一体”扶持,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力争百亿企业总数达到30家以上。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完善产业链条,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走集群化发展道路。
  促进工业园区集约高效特色发展。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引导关联产业集中布局,鼓励每个园区重点发展1~2个主导产业,加速培育100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智慧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扩区升级,力争超千亿园区达到15个以上。深化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管理标准化、服务企业化和去行政化,提升园区服务水平。
  完善产业集群支撑体系。健全研发、技术、检测等各类创新平台,提升产业集群创新要素和技术人才集聚能力。加快建设集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为一体的专业化特色市场,推动专业市场与产业集群互动发展。加强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满足企业信息、金融、中介、物流配送、生活配套等方面的共性需求。完善产业集聚区道路、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体系,着力发展产业综合体。
  第五节 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坚持质量兴省、品牌兴业、标准引领,大力实施产品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江西制造质量水平和整体形象。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推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水平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加快将LED、稀土新材料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转化为标准,增强企业在国际国内标准领域的话语权。健全质量发展政策与规章制度,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检测与评定中心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活动,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区域名牌和专业品牌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品牌抱团发展,支持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强化品牌保护。
  第三章 推动服务业量质齐升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着力放宽市场准入、创新业态模式、增强服务功能,促进服务业发展明显提速、比重明显提高、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1 农业现代化建设工程
  (一) 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建设工程
  支持以“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为主要内容的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2825万亩。
  (二) 农业园区建设工程
  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园区集中、先进农业生产要素加速向园区集聚。到2020年,建成100个左右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6000个规模以上休闲农业园区(点),培植一批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
  (三) 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工程
  通过抓基地、培龙头、建市场,培育壮大75个农业产业集群。到2020年,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100个,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龙头企业70家以上,建设各类农产品市场30家以上。
  (四)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工程
  创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成海南农作物南繁育种基地,建设现代农业创新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巩固完善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每年重点推广10项农业重大技术。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建设10个以上省级农业技术集成综合试验示范基地。
  (五) 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工程
  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1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35%。实施规模集中供气沼气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业节水技术改造等工程,到2020年,全省农村沼气用户达200万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5。
  (六) 农产品品牌创建工程
  实施以“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为主题的品牌战略,围绕生猪、茶叶、特色果蔬、特色渔业等产业,打造一批核心品牌。至2020年,我省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0个。
  (七) 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
  推进农产品互联网络建设,建成覆盖全省所有乡镇的电子商务和快递服务网点,推动"123+N"智慧农业建设。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超过2万个,培训农村电商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培育100个网络交易额超亿元的骨干企业。
  (八)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到2020年,全省农业地方标准累计达500项以上,主要农产品生产和质量监管基本实现有标可依,“三品一标”数量达5000个以上。创建30个以上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全面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到2020年,所有农产品质检查项目通过验收,建成覆盖省、市、县和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
  (九) 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
  开展各种农村实用人才经营管理与技能培训,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5年累计培育农村实用人才66万名,其中新型职业农民15万名。
  (十) 农业发展气象保障工程
  建设1个南方水稻气象重点实验室和水稻、柑橘、油茶、水产等4个农业气象技术示范基地。建设1个省级、11个市级、100个县级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250个左右农业气候资源自动监测站。
  专栏2 重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导向
  (一) 石化产业
  实施芳烃项目,延伸炼化一体化产业链,推进氟、盐化工向下游深加工发展,提高有机硅单体生产能力,完善有机硅下游产品链,加快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及有机化工原料等高端石化产品。打造九江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特色石油化工产业基地、永修世界领先的有机硅产业基地、赣州国内重要的氟化工基地、抚州高新区国内重要的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樟树和新干盐化工产业基地等。
  (二) 钢铁产业
  推动钢铁产能向九江沿江布局,新余、南昌等重点发展钢铁资源开发、钢材延伸加工、工程技术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等“近钢”多元产业。打造九江沿江新型钢铁产业基地、新余特钢及钢材深加工基地、萍乡粉末冶金基地和棒线精品基地、进贤钢结构基地等。
  (三) 有色产业
  重点发展高纯阴极铜及铜精深加工产品,大力发展高性能硬质合金及硬面材料、特种稀土功能材料等产品。打造鹰潭、上饶、南昌世界级铜冶炼及铜产品加工基地,赣州国际领先的钨和稀土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南方离子型稀土战略资源储备基地,宜春、新余国内重要的锂电产业基地等。
  (四) 食品产业
  依托工业园区和自身优势,推进南昌、宜春、上饶、九江、抚州、吉安、赣州、新余等特色食品、饮料、酿酒、粮油等食品产业基地建设,打造10个以上产值过百亿元的食品产业基地。
  (五) 建材产业
  支持企业利用新一代技术对现有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进行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墙体材料向轻质、高强、自保温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工业陶瓷和玻纤复合材料。打造高安世界级建筑陶瓷产业基地、萍乡国内领先的工业陶瓷产业基地和环保陶瓷基地、九江和上犹玻璃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基地、赣州新型建材产业基地。
  (六) 建筑产业
  推进南昌、抚州、上饶、吉安等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建筑产业园和总部基地,建成5个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轻型钢结构生产基地,培育10家拥有建筑产业现代化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
  (七) 纺织服装产业
  加快共青城羽绒服装、青山湖区针织服装、奉新棉纺织、宜春和新余麻纺、南康西服西裤等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建设,高水平承接国内外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大力实施自主品牌建设工程。
  专栏3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程
  (一) 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产业工程
  推进以南昌、吉安、九江等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建设,到2020年,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00亿元,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3~5家,形成10~12个电子信息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强LED产业共性、关键性、前沿性技术创新,大力发展LED外延材料、芯片制造和器件封装。
  (二) 生物医药产业工程
  重点实施中药现代化、化学药物发展、高性能医疗设备制造、生物制造技术应用等工程,建设南昌、宜春、抚州、赣州、吉安等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到2020年,全省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企业集团达到4家左右,单品年销售收入过20亿元的中药产品达到5个以上。
  (三) 节能环保产业工程
  重点打造南昌节能环保产业研发和服务核心集聚区、萍乡环保产业集聚区、赣州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新余节能装备制造和环保服务业集聚区等节能环保特色产业集聚区。到2020年,力争全省节能环保装备和技术领域年产值过10亿元企业达20家左右,全省钢铁和有色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稀贵金属回收利用规模分别达到700万吨、50万吨、10万吨。
  (四) 新能源产业工程
  以上饶、新余、九江及南昌等为重点,推动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和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力争打造2~4家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设2~3个产业高度聚集的特色新能源产业园区,实现硅片20000兆瓦、电池片10000兆瓦、组件10000兆瓦的生产能力。
  (五) 新材料产业工程
  加快建设鹰潭、南昌和抚州铜新材料产业基地,赣州稀有金属产业基地,新余、九江和萍乡钢铁新材料产业基地,九江生物纤维新材料产业基地,推动高频覆铜板等高端铜基新材料、大尺寸单晶硅、生物质纤维、石墨烯、高性能Low-E玻璃、新型防腐涂料等新材料实现批量生产和规模应用。到2020年,全省材料行业高端下游制品产值达行业总产值60%以上。
  (六) 航空产业工程
  重点实施高端航空制造基地建设、民机机体大部件制造及转包、通航飞机、机载系统及地面设备开发等工程,加快南昌航空工业城、景德镇直升机产业园等建设,实施一批通用航空运营基地项目。到2020年,力争先进教练飞机年产达到36架、大飞机部件年产25架份、直升机年产600架、无人机达到100架、通用飞机年产100架。
  (七)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工程
  推进南昌、九江、景德镇、上饶、抚州、赣州、萍乡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力争全省汽车年产能突破160万辆;推进九江船舶制造和船舶配套、南昌豪华游艇等船舶工业基地建设。
  (八) 新能源汽车产业工程
  加快锂云母提锂技术研发和提升,推进纯电动专用车辆、混合动力客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着力打造宜春、新余、赣州、吉安锂电产业集聚区和南昌、九江、抚州、赣州、宜春、上饶、萍乡电动汽车产业集聚区。到2020年,形成动力锂电池和储能锂电池生产能力20亿安时,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50万辆。
  第一节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以促进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为目标,加快服务环节的分离和外包,鼓励生产性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从设计、生产到营销的全业务流程融合,促进我省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金融服务业。完善和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加强金融体制、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培育壮大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积极发展融资租赁行业,加快建设南昌、赣州两大金融核心区域,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金融特色街区、金融超市等,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金融体系。
  现代物流业。以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为核心,着力打造昌九核心物流集聚带,赣中南、赣西、赣东北、赣东南省级重要物流集聚带,培育发展一批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和龙头示范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优化城乡配送网络,提高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电子商务业。促进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推广普及应用,积极拓展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等新领域,大力培育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及品牌,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服务外包业。顺应服务智能化、专业化的产业组织新特征,着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做大做强南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提挡升级,拓展高端服务外包市场。
  节能环保服务业。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节能环保服务新机制,大力发展生态环保、节能评估等第三方服务,推进节能环保和各行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环境托管服务试点。
  加快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会展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商务咨询、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其它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同步发展,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撑。
  第二节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顺应生活消费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趋势,发展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供给,丰富服务种类,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
  商贸流通业。深化流通机制、流通模式、流通方式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农村市场现代化、国内外市场一体化,推动工商、农商、商旅联动,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线上与线下协调发展、内贸外贸融合发展。
  健康养老服务业。依托生态优势、医药优势、区位优势,大力培育发展健康养老与文化、旅游、医疗、家政、体育相互融合的新业态,逐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培育一批健康养老集聚区和连锁集团,打造全国大健康产业发展基地。
  住宿餐饮业。大力推进食宿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提高住宿餐饮服务的文化品位和绿色安全保障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酒店和赣菜品牌,努力形成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的住宿餐饮发展新格局。
  家庭服务业。重点规范和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托幼、母婴护理等服务,整合、升级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推进家庭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创建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
  房地产业。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发展旅游地产、养老地产、文化地产等新业态,着力扩大有效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推动法律服务、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其它重点领域生活性服务业协同发展,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第三节 着力建设旅游强省
  加快构建开放有序、业态多样、产品丰富、协调发展的旅游业发展体系,全面打响“江西风景独好”旅游品牌,打造全国重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力争全省旅游总收入突破万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2%以上,把旅游业培育成为综合性战略支柱产业。推动传统旅游景区向旅游经济综合体转变,重点培育5个左右的复合旅游著名景区,打造20个5A级、150个4A级旅游景区。实施精品旅游圈(线、区)工程,优化整合红色、绿色、古色旅游资源,着力打造一批跨区域、多看点的特色旅游精品线路和景点集群。推动浙闽赣皖国家东部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实施“旅游+”行动计划,促进旅游与文化、教育、健康、养老、农业等领域互动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研学游、养生养老游、自驾车营地游、农业观光游等多元化旅游业态。加强旅游商品创意研发,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旅游服务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类旅游资源开发,支持中小旅游企业提升特色化和专业化水平,推进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化和品牌化发展。实施入境旅游促进工程。
  第四节 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
  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市场准入,消除服务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和歧视性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扩大政府采购服务范围,推动竞争性购买第三方公共服务。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支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专项能力考核,提升服务业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着力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和价格等政策。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集聚区创建、龙头企业认定、领军人才培育、品牌创建等工程,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健全服务业统计体系。
  第三篇 增强创新发展新动力
  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坚持重点领域创新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坚持企业主体与协同创新融合,坚持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有机衔接,以科技创新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创新,加快迈向创新型省份行列。
  第一章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快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①,全面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第一节 推动重点领域创新突破
  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采取差异化策略,集中力量加大事关全局的关键技术研究力度,实施100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部分领域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重点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紧紧围绕航空和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新型光电、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主攻直升机、教练机、生化制品、LED、智能终端、高性能硬质合金、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光伏风电原辅材料及关键零部件等细分领域的科技创新。围绕农业科技创新,推进以设施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技术研发,培育推广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围绕生态环保和社会发展,加强以资源环境绿色处理、临床医学、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及矿山预警为重点的创新研发。
  第二节 大力促进科技协同创新
  实施科技协同创新计划,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打造一批协同创新平台、团队和成果转化基地,着力建设5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50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突出核心关键技术重点攻关,培育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孵化计划、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力争新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构建层次分明、梯度发展的创新型企业体系。鼓励企业采取委托研发、技术入股、投资入股等方式,主动介入高校和科研院所早期研发,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博士后实践基地等载体。推动军工体系开放竞争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双向转移,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第三节 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改革,全面推动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向项目单位下放。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创办企业,放宽股权激励、股权出售对企业的相关限制。赋予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更多的自主处置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发明、创新成果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科技型企业,研究探索体现科研人员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推动开放式创新、引进式创新,实施更加开放的创新政策、更加灵活的合作模式,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建立健全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网上科技大市场。
  第四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创新价值充分体现的政策机制和体制架构。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省级财政科技投入80%投向企业,确保投入企业研发经费的80%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革科技项目评价导向,以成果突破性和产业贡献度为重点,推行“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等方法。探索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建立跨部门的财政科技项目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普惠性财税支持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动创新型骨干企业上市、中小微企业挂牌,探索建立政策性科技担保公司、科技保险公司。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强化对创新产品的首购、订购政策支持。积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持南昌高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第二章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进一步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激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活力,促进创业创新向不同所有制领域延伸、向各个产业领域拓展,使创业创新成为推动江西发展的新引擎。
  第一节 营造便利创业的政策环境
  树立创业光荣、创新可贵的价值取向,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生态,在全社会营造勇于探索、敢为人先、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加强创业的制度性供给,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商事、注册资本登记等相关领域的制度改革,为创业者提供统一规范、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落实和完善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强化信贷扶持和担保贷款扶持,引导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风险投资投向创业创新领域和企业。完善涉企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落实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等服务。
  第二节 培育壮大创业创新主体
  推动创业创新主体由小众向大众转变,形成多元化创业创新人才群落。落实和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人才流动、成果处置、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激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完善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开展引才引智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试点,推进海外招才引智、省校省院省企战略合作,吸引海外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来赣创业创新。支持赣商回乡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
  第三节 促进创业创新模式多样化
  依托“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发展,形成大众参与、各方协同的创业创新格局。推动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鼓励网络平台众创,积极培育企业内部创客文化,强化创新资源共享合作。广泛应用研发创意众包,大力推进制造运维众包,加快推广知识内容众包,鼓励发展生活服务众包,推动大众参与线上生产流通分工。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扶持、企业分享众扶、公众互助众扶等多种方式,营造多方支持、互助互扶的众扶生态,集聚创业创新合力。积极开展实物众筹,稳步推进股权众筹,规范发展网络借贷,拓展创业创新融资渠道。
  第三章 促进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
  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动能”,提升改造“旧动能”,努力形成供给与需求高效对接、消费与投资良性互动的增长动力新机制。
  第一节 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把改善供给结构作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通过供给创新引领需求、激活需求,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重点培育蛙跳式产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鼓励市场主体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甚至破产清算,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深化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打通住房供需通道,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快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税费负担、财务成本、物流成本等各类成本,积极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空间、融资渠道和政策支持等问题。
  第二节 挖掘和释放新需求
  有效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积极对接国家政策导向,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扩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市空间综合开发、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领域的有效投资。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率,优化投资结构和方向,创新投融资方式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强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投资快速增长。
  大力推进消费升级和消费模式创新。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消费热点和新的增长点,激发品质提升型消费增长潜力,大力开发个性化、多样化时尚消费,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推进实施一批重点领域消费促进工程,支持信息、绿色、汽车、旅游休闲、教育文体、养老健康、家政等新兴消费,加快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旅游休闲及健康养老配套设施等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四章 加快人才强省建设
  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各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红利,打造支撑和引领创新发展的人才高地。
  第一节 建设规模宏大的人才队伍
  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增强创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加快培养门类齐全、素质优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宏大人才队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创新推进“赣鄱英才555工程”,加快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落实科学家工作室计划、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和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等各类创新人才计划,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队伍。遵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积极探索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的新途径,加快建设职业化、现代化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快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设,重点培养能够适应市场需要的工程师和高级技工,培养大批经济建设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队伍。统筹推进党政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等队伍建设。
  第二节 全方位多渠道引进人才
  加大引才引智力度,积极引进国外、境外和省外各类人才。加强与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对接,采取柔性引才方式,大力引进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科技人才和核心专家。突出重点领域和重大产业,加快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顺应国际化需要,积极引进一批熟悉国际规范的高层次经贸人才和通晓国际金融、经济、法律的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人才引进机制,探索实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引导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院士工作站、“海智”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协同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抓好领军人才和核心团队建设。
  第三节 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把握人才成长规律,紧扣培养引进、使用评价、分配激励等重点环节,完善有利于创业创新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重才、用才之风。强化对人才的物质和精神激励,保障人才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坚持业绩和贡献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打破制约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和不同地域间自由流动,推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人才与企业科技人才的双向流动。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好引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第五章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增强教育在服务发展、创新驱动、文化传承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基本建成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第一节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引导和教育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文化育人工程,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改进德育评价机制,突出实践育人,加强学校美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培养积极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品格。
  第二节 强化基础教育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全面普及公平、有质量和包容发展的15年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间的差距。加快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强化农村幼儿园和城区薄弱幼儿园建设管理,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6%。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支持和重视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率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财政教育支出优先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
  第三节 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体系
  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校企一体化办学、中高等职业教育对接培养,健全专业设置、课程内容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促进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才双向交流。推进职教园区与产业园区的融合发展,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推动职业院校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纵向流动。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
  第四节 提升高等教育的适应性和创新性
  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推动高等教育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由均衡推进向重点突破转变,分类型、分层次建成若干所特色高水平大学、一批一流学科专业。丰富院校类别,建立高校分类管理体系,引导一批普通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实行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并行的培养制度。鼓励和引导高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科学研究、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提高高等教育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合作办学与国际交流,争取引进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在我省创办高水平大学。
  第五节 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全面推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化配置。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高中教育阶段普遍推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改善教师待遇。积极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强化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体系。健全资助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深化学校后勤改革与创新。
  第六节 建设学习型社会
  依托和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积极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建设江西省终身学习系统。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积极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鼓励个人、社会组织兴办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建立多元化的老年教育供给模式。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专栏4 重点服务业发展方向
  (一) 金融服务业
  加强直接融资、产业基金、要素交易市场、新型投融资等金融平台建设,发展壮大驻赣金融、法人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民间金融等领域。到2020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左右,信贷投放与GDP比例达到1.3:1,社会融资总量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完成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准备工作的企业达到1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超300家。
  (二) 现代物流业
  实施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工程、物流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工程、物流龙头企业培育工程、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到2020年,培育2-3个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一批国家级物流示范试点城市,国家A级物流企业达200家,物流产业集群50个,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物流园区30个,规划建设一批物流配送中心和快件分拨中心,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总收入占全社会物流总收入比重达到50%以上。
  (三) 电子商务业
  推进昌九电商核心区、赣东北电商企业重点承接地、赣西和赣中南地区特色电商集聚区建设,形成“一核三区”电商产业布局。加快行业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争创一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到2020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培育2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和一批知名电商品牌。
  (四) 服务外包业
  依托南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举办全国性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会、服务外包贸易洽谈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到2020年,全省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力争达到3000家以上,从业人员30万人以上。
  (五) 节能环保服务业
  发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总承包,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接受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支持现有环保产业园实施循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打造10家左右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节能环保服务业龙头企业。
  (六) 商贸流通业
  实施商贸流通兴省工程,支持南昌打造成为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和全国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九江、赣州、上饶打造成为全国区域性流通节点城市,其他设区市打造成为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实施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工程,全省培育年交易额过百亿市场10个。实施大型商贸综合体(购物中心)培育工程,每个设区市培育2-3个,每个县城培育1-2个。
  (七) 健康养老服务业
  充分利用山水、温泉、中药、“森林氧吧”等特色资源和生态优势,积极发展避暑休闲养生养老、温泉养生养老、田园观光养生养老和生态养生养老等新业态,重点在庐山、三清山、井冈山、龙虎山、明月山、婺源、靖安、樟树、南城等地打造一批健康养生养老基地。
  (八) 住宿餐饮业
  实施住宿餐饮业品牌创建、住宿餐饮企业配套设施改造提升、住宿餐饮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等工程。积极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有机餐饮、快餐团餐、特色餐饮、农家乐等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
  (九) 家庭服务业
  实施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家庭服务业示范中心建设、家庭服务业企业标准化创建等工程。到2020年,力争10家家庭服务企业进入全国家庭服务百强企业,培育100家家庭服务业龙头企业。
  专栏5 旅游业重点工程
  (一) 传统景区优化升级工程
  优化提升景德镇古窑、婺源、井冈山、庐山、龙虎山、三清山、瑞金、明月山等全国知名景区,支持大觉山、龟峰、滕王阁、仙女湖、武功山、庐山西海、鄱阳湖湿地公园等景区加快创建国家5A级景区,打造一批特色旅游景区。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处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二) 精品旅游线路创建工程
  重点建设环鄱阳湖五彩精华、赣中南红色经典、赣东北文化生态、赣西绿色精粹4条精品旅游线,推动旅游区域合作,着力打造“南昌-庐山-景德镇-三清山-龙虎山-井冈山-南昌”中国(江西)文化山水精品旅游线路。
  (三) 自驾车营地建设工程
  以旅游目的地体系和旅游线路框架体系布局结构为依托,打造江西汽车营地开发格局,构建“景区+营地”、“城郊+营地”、“村镇+营地”、“服务区+营地”4种组合形式,以及山岳型、滨水型、温泉型、城郊型、村镇型、服务区型等6大体验类型。
  (四) 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重点推进4A级以上景区的“一路(景区公路)三道(栈道、索道、游步道)一平台(观景平台)”基本配套建设,加强中心城市和旅游重点县(市、区)旅游公共信息、旅游交通、旅游咨询集散、旅游厕所等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等软件条件建设。
  (五) 入境旅游促进工程
  加大境外旅游宣传营销力度,组建由行政专家、行业专家、市场专家和媒体专家组成专业化、半市场化的旅游推广机构。加强江西国际空港口岸建设,开通主要国际客源地直线航班,增加国际包机业务。积极导入湖南、安徽、福建、湖北、浙江、广东、上海等邻近省市入境游客,实现客源互送。
  (六) 乡村旅游工程
  推动乡村旅游由观光经济到体验经济、访客经济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精品农宿、乡村主题酒店、精品休闲农庄,重点打造村镇型、温泉型、休闲型、种养型、遗产型、城郊型、专业型、商品型等乡村旅游样本。
  专栏6 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一) 重大创新平台创建工程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新建省大学科技双创城、中科院上饶创新产业园等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研究开发平台等创新载体50个。
  (二) 高水平人才团队培养工程
  贯彻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重点培养两院院士后备人选、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以及国家级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培养各类国家级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50个。
  (三) 重大科技专项工程
  重点聚焦航空制造、新型光电、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30个左右创新链,实施100个左右重大科技研发专项,组建50个左右按市场机制运行的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创新协同体。
  (四)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
  在优势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通过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扶持措施,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企业达到1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10000家。
  (五) 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程
  针对清洁能源开发与新能源汽车、废物处置与资源化、土壤重金属污染与地下水修复、集成电路装备配套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3D制造、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高性能医疗设备、生物制品与疫苗、食品与公共安全、直升机和民用机体大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功能材料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组织龙头企业和研究机构协同攻关。
  (六)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整合和集成全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建设集科技管理、研究开发、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综合服务等五大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科技交流合作、技术转移、科技金融、战略研究与咨询服务等子系统的全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组建“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专栏7 重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
  (一) 赣鄱英才555工程
  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引进500名左右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来赣创新创业;实施高端人才柔性特聘计划,柔性引进500名左右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顶尖水平的高端人才;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立足本省选拔并重点培养500名左右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二)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实施院士后备人才、科技经营型创新人才、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到2020年,培育10名左右院士后备人才、20名左右科技经营复合型人才、50名以上学科带头人、100名以上青年科学家。
  (三) 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工程
  全面培(轮)训200名左右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培养造就若干引领江西企业跻身中国企业500强的优秀企业家。
  (四) 优秀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实施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力争每年培养100名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每年推荐5人以上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每年引进500名博士以上人才,5年培养500名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
  (五)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实施“技兴赣鄱”专项行动计划,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技工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轮训,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每年培养5500名左右紧缺技师、高级技师。
  专栏8 教育发展重大工程
  (一) 学前教育普及工程
  新建公办幼儿园1000所,新增农村学校附设幼儿园1000所,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大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二)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在农村地区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8000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在城区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000所。实现全省100个县(市、区)和19个开发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三) 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
  重点推动100所普通高中探索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实现特色发展。
  (四) 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工程
  建设65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完善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制度,全面普及青少年足球运动。
  (五) 文化育人工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丰富校园文化载体。创建200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500所全省中小学“文明校园”、100所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10个高水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
  (六)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在办好300所达标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特色专业。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校企协作,提高办学水平。
  (七) 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
  加快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步伐,到2020年,力争1所综合型高水平大学进入国内一流行列,3-5所特色型高水平大学在全国排名显著前移,1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个别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10个左右本科专业和20个左右专科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八) 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工程
  以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力为导向,引导有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动10所普通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建设100个省级应用型本科实训实习中心,建设10个省级应用型本科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建设500门省级应用型本科课程。
  (九) 教育人才发展工程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实施定向培养和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培养中小学教师3000名。实行中小学教师招聘省级统筹,每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万名;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每年培训中小学教师10万人次。培育“双师双能型”教师10000名。增设“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及创新团队100个。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校教学科研骨干教师1000名,培训教育管理人才600名。
  (十) 教育信息化工程
  加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基本实现“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全覆盖。
  第四篇 迈向信息化发展新时代
  抓住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变革机遇,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网络,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推动信息技术的广泛渗透和运用,构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全面推进信息江西建设。
  第一章 构建泛在高效安全的信息网络
  以建光网、提速度、促普及、扩应用、降资费、惠民生为总目标,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江西工程,加速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多种网络无缝链接,形成泛在、高效、安全的新一代信息网络。
  第一节 推进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建设
  加快“全光网”城市建设,推进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绝大部分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提供1000兆以上接入服务能力,部分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以上灵活选择。加快农村地区光纤宽带建设,实现行政村光纤全通达,并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提供100兆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农村家庭用户宽带实现50兆以上灵活选择。实施骨干网建设升级工程,优化骨干网络架构,提升高速传送、灵活调度和智能适配能力,争取开通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向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演进升级。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推动重点城区发展高清电视、互动电视。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深入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第二节 构筑先进泛在的无线网络
  加快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鼓励移动用户向4G迁移,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全面深度覆盖,在重点城市适时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建设。加速无线局域网(WLAN)普及推广,鼓励城镇热点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推进无线网络向山区、库区、湖区等边远地区延伸,打通信息孤岛。提升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大幅提高网络访问速率。优化各类区域网络,促进网间互联互通,提高话音、视频、数据等多业务综合承载能力。
  第三节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动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加强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提高信息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统筹规划全省通信干线双路由建设,实现本地网业务可迂回比例达到100%。加强重要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建立重要数据资源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控制、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安全保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安全管理,强化各类公共服务的社会数据资源在公开、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评估与保护。强化企业、机构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加强个人数据资源隐私保护。推进网络社会管理,完善网络信用体系,加强网络舆情研判。
  第二章 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
  加快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变革和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创新,使“互联网+”成为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第一节 推动重点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公共服务线上线下紧密结合。推动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培育新兴业态和新增长点,基本建立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领域的高效、便捷优势,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升级改造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实施电子政务云建设工程,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业务系统同平台应用、政务信息跨部门整合。加强互联网创新要素、创新体系和创新理念与实体经济对接应用,形成网络化协同分工新格局。鼓励基于互联网的资源整合,创新发展分享经济模式。引导大型互联网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创新资源,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利用互联网,建立开放式创新联盟。
  第二节 完善“互联网+”发展环境
  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执行“互联网+”融合标准体系,推进相关领域与互联网融合应用的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与实施。面向重点领域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设立省级“互联网+”专项引导资金,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与引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
  第三章 推进大数据广泛深度应用
  顺应大数据时代潮流,树立大数据理念,推动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强化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应用,加快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释放数据资源红利。
  第一节 强化大数据应用
  推动信息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先行开放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文化、食品安全、空间位置、资格资质、经济统计、产品质量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资源数据。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公共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整合公共数据资源,重点推进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文化和档案等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加强互联网数据资源与政务数据资源的配合应用,完善对经济动态监测、产业安全预警等的决策支持。鼓励企业及科研机构利用民生领域大数据开展研究,开发个性化便民服务应用,提高民生服务的在线化、便捷化、均等化水平。整合城市规划、国土资源、交通、治安、城管、环境、气象等方面的数据资源,有效疏导、防范和处理城市管理领域的风险和问题。推动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破解公共安全难题,增强社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节 培育大数据产业
  加快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可视化、数据分析挖掘、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数据技术体系。加快大数据软硬件产品发展,建立大数据产品体系。推动大数据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全程应用,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大数据企业,努力创建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基地。分类开展面向企业的云应用平台示范建设,快速推进云计算规模化应用,打造集数据挖掘、数据传输与服务为一体的云计算产业集群。加强物联网技术引进、创新和集成应用,推动射频识别、传感器等重点领域发展,逐步建立物联网产业体系。加快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的深度融合,促进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创新。
  第五篇 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
  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全面开放战略,以全球化视野拓展市场空间、配置资源要素,促进市场深度开放、内外一体开放、进出双向开放,打造开放型经济升级版。
  第一章 主动对接融入“一带一路”
  充分发挥我省特色产业、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连接“一带一路”的内陆重要战略支点和内陆双向开放示范区,重塑江西丝绸之路的历史荣光。
  第一节 加快打通对外开放战略通道
  强化通道引领作用,突出与国内重要节点城市和沿线主要国家的互联互通,加快构建衔接顺畅、海陆空一体的战略通道。依托中欧国际货运班列和泛亚铁路运输通道,稳定开行赣欧(亚)国际货运铁路班列,主动对接“汉新欧”、“渝新欧”国际班列,积极参与构建全程运输协调机制,开辟通往西安、乌鲁木齐和借道广西、云南的快速客运货运通道,打通对接 “陆上丝绸之路”的通道。统筹通达东南沿海的出海铁路和高速公路,强化与周边省市沿海港口和口岸合作,进一步畅通“海上丝绸之路”通道。加密国际国内航班航线,积极拓展东南亚航线,推进开通洲际航线,发展连接“一带一路”重点城市的高效便捷的航空运输网络。
  第二节 提升与沿线国家经济合作水平
  结合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需求,发挥铜、陶瓷、航空、医药、稀土和钨等产业独特优势,强化产业双向投资和市场开发,不断提高合作水平。办好景德镇世界陶瓷博览会平台,推动景德镇陶瓷走出去,提升“一带一路”重要商品基地和起点城市的历史地位。支持有色金属龙头企业到沿线地区开发矿产资源和兼并重组冶炼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地区铀资源勘探开发和油气合作。加强与德国、俄罗斯、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的合作,引进航空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推动开展教练机、通用飞机、直升机研发合作和生产组装。积极引进跨国药企入赣,合作开发生物技术药物,推动中医国际合作。
  第三节 积极拓展人文交流合作
  广泛开展旅游、环保、教育、科技、文化、人道等领域合作,构建民官并举、多方参与的人文交流机制。加强与沿线国家旅游部门和机构的合作交流,联合国内相关省份推出一批丝绸之路概念的特色旅游线路,积极参与国际性、区域性旅游展会,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依托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世界生命湖泊大会等国际生态合作平台,与沿线国家共同探索大湖流域综合开发治理新路径。推进口岸签证便利化,实行外国人来赣落地签证。深入开展我省高校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地区高校合作,继续开展中俄等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积极发展友好省州关系,务实推进我省与巴什科尔托斯坦共和国、彼尔姆边疆区等地区的合作交往,支持所有设区市在沿线地区发展友好城市。
  第二章 全面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
  充分发挥我省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着力加强与沿长江省份的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开放平台和市场体系对接,创新开放合作模式,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撑。
  第一节 构建联江通海的综合交通体系
  以积极对接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为先导,以高等级航道、高速公路和快速铁路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水运、铁路、公路、航空、能源通道及综合枢纽工程建设,形成便捷高效、联江通海的综合立体交通格局。加快长江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健全港口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航运智能服务和安全保障系统,全面提升千年赣鄱黄金水道的通航能力。加快打造以武九、九景衢、合安九等快速铁路为主、其他普通铁路为辅的沿江大通道,推进省际便捷畅通的公路网建设,密切与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沟通联系。鼓励增加往返长江沿线主要城市航班密度,积极开辟支线航班。
  第二节 提升产业对接合作水平
  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主动对接上海、南京、武汉、重庆等地临港产业,引导生产要素向九江沿江、昌九走廊、沪昆沿线等区域集聚,联动省内腹地发展,形成一批外向型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创新产业转移承接模式,探索产业整体转移、共建产业园区、建设“飞地”园区等多种方式,吸引长江经济带重点区域产业转移。积极参与长江沿线特别是长江中游地区的跨区域旅游协作,联合构建跨省无障碍旅游区,建立互为旅游目的地客源联动机制。鼓励大型港航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整合我省沿江沿河港口和航运资源。鼓励长三角等粮食主销区到我省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兴建粮食仓储设施等。
  第三节 健全沿江协同协作机制
  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发展,借鉴复制其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争取在我省设立自由贸易区。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继续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提升通关效率。建立与沿江省市间沟通协商制度,共同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社会治理联动。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推动建立长江重要支流和沿线湖泊的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巩固提升我省在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第三章 促进高水平“引进来”
  顺应全球产业布局和分工体系的新形势,从注重引进资金向更加注重获取高端资源转变,从注重追求外资规模向更加注重外资溢出效应促进自身能力提升转变,全面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 全面扩大开放领域
  全面放开制造业投资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性规定外,一律放开,引导外部资金和先进技术更多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快推动服务业领域开放,放开育幼、建筑设计、会计审计等服务领域外资准入,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在赣设立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贸易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机构。推进农业深度开放,引导外商投资从农产品加工领域向农业综合开发领域延伸,从农业生产领域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积极引进国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
  第二节 提升招商引资质量
  树立全要素招商引资理念,推进“引资、引技、引智”三位一体招商,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向精准招商转变。强化区域定向招商,主攻欧美韩、巩固港澳台、深化长珠闽、拓展新兴体,加快形成招商引资新格局。围绕重点产业招大引强,实施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攻坚行动,大力推进新一轮央企入赣,着力引进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力争新增世界500强企业10家以上、国内500强企业20家以上。创新招商方式,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招商新模式,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产业集群化招商、园区招商、资本招商、以商招商、小分队招商。加强招商引资人员的培训,全面打造国际化和专业化招商队伍。探索建立重大招商项目成果共享机制和第三方项目评估机制,引导区域间招商项目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节 做大做强开放平台
  积极创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各类口岸等开放平台,加快形成覆盖全省、多点支撑的开放平台体系。着力推进赣粤、赣浙、赣闽、赣皖、赣湘合作区建设,打造赣台合作发展示范区,构建全国重要的承接产业转移基地。鼓励开发区创新体制和机制,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推进南昌、九江、赣州口岸建设,争取其它有条件的铁路、内河港口和机场建设成为国家开放口岸,构建集水、铁、公、空、信息于一体的专业化、网络化口岸服务体系。
  第四节 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大幅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平等公平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平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和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把江西打造成中部地区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成本最低、发展环境最优的省份。积极推动南昌开展全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加快完善涉及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体系,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制度和通关一体化。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畅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绿色通道”,为客商提供主动、快捷、方便的服务,积极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第四章 积极推动“走出去”
  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为重点,推动我省优势产业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 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
  第一节 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以矿产资源、轻工纺织、有色金属、光伏新能源等领域为重点,主攻周边亚洲国家和非洲国家,拓展与中东欧、南太平洋、欧美等国家的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推动钢铁、水泥、建材等产能过剩行业加快转出去,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到境外建设生产、加工、组装基地。支持企业参与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开展能源资源产品加工,建立能源生产和供应基地,增强海外资源能源保障能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建设农产品种养加工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抱团参与国家重大产能国际合作项目以及铁路、核电等重大装备“走出去”建设项目,打响“江西建设”品牌。
  第二节 提升对外贸易发展水平
  推进对外贸易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积极培育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推动产品、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出口”,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力争机电产品出口比重超过50%。进一步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巩固提升港澳台和东南亚等传统市场份额,大力开拓中亚、中东欧、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引导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供应链型外贸企业向沿线国家拓展,鼓励企业到国外建设中国江西商贸城和海外仓储及物流体系。优化进口商品结构,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建立和完善省产产品出口促进机制,鼓励外贸商业模式创新。加大出口退税、检验检疫、信贷保险、跨境结算等政策支持。
  第三节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用足用好国家鼓励“走出去”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和援外资金,统筹用好省级财政各类专项资金。健全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简化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手续、企业人员出国(境)手续,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我省“走出去”企业的信贷、保险支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走出去”创新金融产品,支持“走出去”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完善“走出去”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
  第六篇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统筹谋划全省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开发和城镇化发展,深入实施“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一核两带一板块”区域布局,推动形成各具优势、融合互动、多点支撑、竞相发展的经济板块。
  第一章 深入推进昌九一体化
  按照“做强南昌、做大九江、昌九一体、龙头昂起”总要求,全面提升昌九整体实力和发展活力,构建我省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的核心区,引领带动全省发展升级。
  第一节 强化昌九核心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战略,加强与周边地区空间规划、公共交通、产业体系、体制机制等衔接,着力构建南昌大都市区,进一步辐射带动抚州、宜春、新余、上饶、鹰潭等部分区域发展。全面推进九江新一轮沿江开放开发,加快九江中心城区与沿江县城联动发展,优化、集约开发港口资源,强化沿江产业协作,着力打造我省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的重要门户。聚焦聚力昌九新区建设,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引导高端要素向昌九新区集聚,形成支撑昌九一体发展和对接国家战略的“引擎”。
  第二节 推动产业竞合发展
  准确把握昌九产业发展定位,支持南昌优先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高端环节,推动九江优先集聚发展重化工业和优势制造业,加快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新型产业体系。支持建立昌九产业联盟,加强航空、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制造业协作,推动旅游、物流、金融、服务外包、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共建现代生态农业品牌和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中部地区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现代特色农业集聚区。
  第三节 全面实现一体化发展
  全面形成昌九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昌九大道、昌九客专等重大项目建设,建设畅通高效、无缝对接的快速通道,加强南昌等内河港口与九江沿江港口对接,完善港口物流和集疏运体系。积极推动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加快实现教育、医疗资源共享、社保互通,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公共服务领域合作平台。推动大气、水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共同开展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保护与建设。构建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协作,建设“平安昌九”。
  第二章 支持原中央苏区整体跨越发展
  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全面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破除发展瓶颈,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苏区整体跨越式发展、同步小康,打造最具潜力、支撑全省协调发展的重要增长板块。
  第一节 着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强化赣州在“苏区振兴”战略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其在对接珠三角中的桥头堡作用,以主攻工业为强动力,加快建设赣州都市区,集聚发展“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三南”加工贸易承接示范地,形成“一核两区”引领、全面振兴发展的新格局。以吉泰走廊为重点,推动“五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重要增长带。支持抚州沿向莆线优化生产力布局,深入推进昌抚一体化和赣闽开放合作。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一批保基础、管长远重大项目。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打造千亿产业、培育百亿企业。实施重点平台集聚提升工程,统筹推进30个重点平台建设,促进平台差异发展。
  第二节 全面解决突出民生问题
  围绕苏区同步小康目标,集中力量打好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战,加大精准脱贫推进力度,尽早消除苏区绝对贫困现象。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农村道路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提前解决好突出民生问题。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低保、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切实增强县乡医疗能力,使苏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三节 落实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
  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推动涉及长远发展重大项目落地。深入推进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健全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加强人才、技术、产业、项目等方面的对口支援。实施央企入赣工程,推动央企与苏区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引导企业在苏区设立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鼓励大型军工企业在苏区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园。
  第三章 促进赣东赣西“两翼齐飞”
  进一步优化沿沪昆线“两翼”生产力布局,积极支持赣东、赣西区域板块发挥优势、壮大实力,促进赣东、赣西内部融合、双向发展,打造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重要增长带。
  第一节 全面提升赣东开放合作水平
  充分发挥上饶、景德镇、鹰潭区位优势,加快大通关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与长三角、海西经济区全方位合作对接,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吸引新材料、新能源、航空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聚,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加快赣东旅游一体化发展,推进资源共享、客源互动、品牌共建、市场齐管,加快建设赣东旅游精品圈,推动设立跨省无障碍旅游区,打造全国著名的文化生态旅游地。促进农业开放,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农产品出口基地,打造沿海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第二节 加快赣西经济转型升级步伐
  充分发挥新余、宜春、萍乡特色产业基础优势,加快建设动力储能电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基地,提升钢铁、煤炭、建材、盐化等传统产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构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着力建设“新宜萍”城镇密集带,建设跨行政区转型合作试验区,加快赣西一体化发展,促进与长株潭城市群全面深化合作,打造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加快完成赣西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城市矿产等建设,加快建设昌铜生态经济带,开展袁河全流域生态环境整治试点,打造“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
  专栏9 信息网络重大工程
  (一) 城市光纤
  实施光纤入户应用示范工程,新建小区全面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老旧小区完成光纤入户改造,实现城市家庭光纤接入全覆盖。
  (二) 无线宽带网络
  实施“无线江西”建设工程,推动LTE等4G网络支持并开启Ipv6,在有需求的区域实现全面深度覆盖。
  (三) 农村宽带网络
  实施“信息下乡”工程,提高农村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覆盖水平和接入能力,实现100%行政村光纤网络通达,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优先实现农村地区学校、医院、公益性文化机构等具备光纤接入能力。
  (四) 数字电视网络
  实施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工程,实现省内数字电视网络双向化、节目高清化、内容多元化、应用互动化和运营市场化,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覆盖有线电视网络用户比例达到95%。
  专栏10 “互联网+”行动
  (一) “互联网+”智能制造
  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基本建成以中国电信江西云计算基地、江西航天云网、中华工业云等为依托的“互联网+江西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分层、分级、分类智能制造企业示范300家,累计实施“机器换人”6000台(套)以上。
  (二) “互联网+”现代农业
  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加速融合,每个县级农业现代示范园区基本实现物联网应用,培育“智慧农场”等示范企业40家,全省建成益农信息社3000家。
  (三) “互联网+”智慧旅游
  加强互联网技术在游客服务、景区管理、旅游营销等方面的应用创新,开展智慧旅游城市试点15个,建设智慧景区40个,建成全省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及安全应急管理平台。
  (四) “互联网+”文化创意
  发展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动漫设计、广告创意、影视版权、数字出版、工业创意设计等文化创意新业态,打造5-7个“互联网+”文化创意的新业态孵化器,培育15家以上“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龙头企业。
  (五) “互联网+”普惠金融
  加快普及互联网金融,支持金融企业与云计算技术提供商合作开展金融公共云服务,培育若干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网络金融产品销售以及互联网金融服务等机构或平台,力争互联网金融行业总成交量年均增长率达到25%以上。
  (六) “互联网+”惠民服务
  建成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城镇社区智慧网络化服务平台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与社保、医保等信息平台的融合互通,建成智慧养老示范项目25个;实现全民健康档案查询、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力争优质学校教育资源在特困地区学校开设高中远程直播30所、初中录播150所。
  (七) “互联网+”高效物流
  打造省级综合物流信息互联网络平台,建立互通省际、下达市县、兼顾乡村的物流信息共享体系,力争省级配送试点城市达到5个,打造省级示范物流园区15个,新培育A级物流示范企业50家。
  (八) “互联网+”电子商务
  加快电子商务在企业、行业和农村的推广普及,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90%以上,行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70%以上。
  (九) “互联网+”便捷交通
  强化互联网技术在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建设便捷化的交通出行服务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省交通运行监测应急处置体系和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实现"12328"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全省覆盖,实现二级及以上客运站联网售票和主要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调度。
  (十) “互联网+”绿色环保
  构建针对主要生态要素的智能感知体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控系统和污染物监测与信息发布系统。进一步完善全省重点能耗企业监测体系和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系统。
  专栏11 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行动计划
  东南亚和南亚国家:重点推进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家在基础设施、矿产资源、电力能源、水泥建材、轻工纺织、农业开发等领域的合作。
  非洲国家:重点推进与埃塞俄比亚、肯尼亚、赞比亚、坦桑尼亚、阿尔及利亚、赤道几内亚等国家在基础设施、矿产资源、轻工纺织、农业开发等领域的合作。
  中亚、中东欧国家及俄罗斯:重点推进与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以及匈牙利、土耳其、罗马尼亚、捷克等国家在轻工纺织、基础设施、航空、能源化工、矿产及农林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
  南太平洋和拉美国家:重点推进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巴西、智利、秘鲁等国家在矿产资源、农业开发、旅游管理、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
  美国及欧盟国家:重点推进与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等国家在汽车、航空、船舶、工程机械、光伏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
  专栏12 区域发展重点平台
  (一) 昌九一体化重大平台
  昌九新区:以昌九工业走廊、滨湖生态廊道、昌九新型城镇带和昌北、临空、永修、共青4个组团为重点,打造长江中游新型城镇化示范区、中部地区创新发展试验区、长江经济带重要开放高地和全国生态经济发展引领区。
  南昌临空经济区:以昌北国际机场为核心,突出发展现代临空产业,推动对外开放和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新兴经济和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共青先导区:以共青城为主,联动德安、永修部分地区,构建工业聚集、居住商务、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四大板块”,把先导区培育发展为中等城市。
  沿江产业集聚区:以九江市中心城区为核心,联动瑞昌、九江、湖口、彭泽沿江城镇,统筹港口资源开发和临港产业布局,加强赣鄂皖沿江经济协作,建设对接长江经济带产业承接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 苏区振兴发展重大平台
  赣州都市区:以赣州中心城区为核心,促进赣县、上犹与中心城区一体化,联动兴国、信丰、崇义、于都,合理布局特色产业区、城市聚集区、科教集中区、物流集散区、生态休闲区,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和赣粤闽湘四省通衢区域性现代化都市区。
  “三南”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地:以龙南为中心,推进与全南、定南一体化发展,打造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优选区和赣粤产业走廊的重要战略支点。
  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以瑞金为核心,以兴国、于都县城为支撑,错位布局优势产业,打造扶贫攻坚先行区、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引领区。
  吉泰走廊:以105国道为纽带,加快中心城区与吉水、吉安、泰和融合发展,统筹编制城镇建设规划,构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重要增长带和“五化”协调发展示范区,打造江西中部发展脊梁和全国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
  向莆经济带:以抚州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沿线县城和开发区为节点,加快推进昌抚一体化,建立抚州与向莆沿线城市合作机制,推动抚州在湄洲湾设立“飞地港”、莆田等地在抚州建设内陆港,构建赣闽合作发展的经济走廊和产业合作示范区。
  (三) 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重大平台
  赣浙闽皖开放合作区:以赣东北为重点,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推进省际合作产业园区建设,建设面向长三角、海西经济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有色金属材料基地、新能源基地、航空产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旅游休闲基地。
  信江河谷经济带:加快上饶、铅山、横峰、弋阳、玉山与中心城区同城化,着力打造光伏新能源基地、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光学产业基地、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高铁经济试验区,培育新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鹰潭铜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以鹰潭高新区、贵溪铜产业循环基地、贵溪工业园、余江工业园为平台,着力建设铜原料、冶炼、加工、贸易、研发、检测、创意为一体的“绿色铜都”。
  景德镇产业振兴示范区:以景德镇高新区、文化创意园区为核心,发挥陶瓷、直升机、汽车产业基础优势,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推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巩固世界瓷都地位,建成全国重要的航空设备制造研发基地和汽车生产基地。
  (四) 赣西经济转型重大平台
  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推进新宜萍城镇密集带与长株潭城市群全面合作,推动形成“三廊三区四圈”空间开发格局,构建国家省际产业合作示范区、内陆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基地。
  赣西转型合作试验区。推进新余与上高、樟树、新干、峡江开展跨行政区域转型合作,强化新余对周边县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全省跨区域转型合作示范区。
  宜春高铁与临空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区:以袁州低碳发展试验区、宜春临空产业园、宜春经开区为核心,重点建设锂电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绿色食品等五大产业基地。
  萍乡粉末冶金产业基地:以上栗、萍乡经开区为中心,积极培育和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打造集研发、检测、孵化、生产四位一体的国家级粉末冶金先进制造特色产业基地。
  萍乡粉末冶金产业基地:以上栗、萍乡经开区为中心,积极培育和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打造集研发、检测、孵化、生产四位一体的国家级粉末冶金先进制造特色产业基地。
  第四章 着力打造高铁经济带
  紧紧抓住高铁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大力推动人力、技术、信息、资本等要素在沿线节点优化配置、集聚发展,促进沿线城市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分工协作,放大高铁同城化、一体化效应,形成以沪昆、京九为主骨架的高铁经济带。
  第一节 优化高铁经济带布局
  加快建设沪昆高铁经济带,调整沿线地区产业发展重点和城市功能布局,同步推进相关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建设,加强城际协作,形成以南昌为核心,连接九江、上饶、抚州、鹰潭、新余、宜春、萍乡的一小时通勤圈,连接上海、武汉、长沙、杭州的三小时合作圈。依托沪昆、京福和京九等高铁,科学布局建设高铁经济试验区、高铁新区,加快推进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建设。
  第二节 放大高铁经济效应
  推进高铁与机场、快速路、公路等交通系统的无缝连接、“零距离”换乘,提升沿线城市间同城化水平。遵循高铁经济发展规律,推动与高铁沿线发达地区优势产业互补,优先发展旅游、大健康、商贸、物流、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把高铁沿线建设成为黄金旅游线、现代服务业集聚带。充分借助高铁优势引进紧缺人才,采取“季节型”、“假日型”、“候鸟型”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才来赣发展。
  第五章 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着眼于缩小区域差距、增强区域发展合力,创新合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走上制度化轨道。
  第一节 强化区域规划的有效性
  健全省级层面区域规划、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保障机制,加强市县发展规划与相关区域发展战略的衔接,进一步强化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建立区域战略评估考核机制,适时调整相关规划、充实相关政策,提高战略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加强区域战略相关规划与省直部门政策协调,实行具体任务的责任部门限期落实制。建立各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的衔接机制,增强全省区域战略统一性、协调性。
  第二节 建立区域良性互动机制
  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根据市场规律促进生产要素跨行政区域整合,统筹调整行政区划,提升资源配置空间效率。加强各区域板块产业协调,引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集聚,探索建立区域间产业有序转移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建设一批跨区域产业联盟和发展平台,打造支撑区域发展的核心板块和体制改革创新区。健全区域间帮扶机制,鼓励经济实力较强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
  第六章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第一节 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
  提升重点开发区集聚人口和经济要素的能力,以“五大片区”①城市化核心区域为重点,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以“四区二十四基地”②为重点,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以“五片山地”③为重点,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引导超载人口有序转移,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地位极重要区域,开展非国有林地、湿地、水源地政府赎买(租赁)永久性保护试点。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加强禁止开发区域监管。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健全差别化的财政、产业、投资、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实行分类考核的绩效评价办法。
  第二节 加强空间管控和综合整治
  根据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适时启动主体功能区调整工作,拓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范围。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制界限,落实空间用途管制,统筹推进聚集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引导各类区域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发展,约束各地不合理的空间开发行为。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地区实行限制性措施。
  第七篇 建设城乡统筹发展新家园
  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与社会和谐进步,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第一章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突出人的城镇化,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系,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全体居民共享新型城镇化发展成果。
  第一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力争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新增落户城镇人口350万左右。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按照人口分布,合理规划布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强中小城市和重点县城人口吸纳能力、资源聚集能力、综合承载能力。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促进城市和谐。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落实政府、企业、个人支出责任。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第二节 强化城市规划引领
  树立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城市规划理念,充分认识和把握城市发展规律,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因素,提高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加强城市规划与各类空间规划衔接,统筹好城市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和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强化城市规划“三区四线”④约束,全面落实规划全过程监管制度、完善规划督察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开展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认真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城镇风貌规划设计,注重旧城改造中的历史遗迹保护与文化传承,注重新城区建设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延续历史文脉,建设具有独特气质和内涵的赣鄱城镇。
  第三节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管网配套、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建设“海绵城市”,提升城市建设内在品质。优化城市街区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工程,棚户区改造政策向重点镇延伸,结合人口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城市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建设,逐步恢复自然生态,扩大自然生态空间。完善城市污水、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妥善解决城市黑臭水体和“垃圾围城”问题。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主体责任,严格终身质量责任追究,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筑,高度重视建筑节能。
  第四节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坚持“为了人而管好城市”,加快建立完备、系统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实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体的“全周期管理”,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管理,创新政府城市治理方式,实行网格化、智能化、精细化、人性化城市管理。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实施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工程,形成快速通畅、质优价廉、便捷高效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着力发展大数据民生、物联网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实施一批智慧城市示范工程。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新型投融资模式,破解城市建设融资难题。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切实保障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二章 优化城市化格局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原则,加快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镇群,构筑“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⑤为主骨架的城镇发展格局。
  第一节 更加注重城市群发展
  抓紧制定各城镇群(组团)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各城镇的功能定位,探索建立城市联合体,加快城市群一体化进程。加强城镇群内部产业对接,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形成横向错位、纵向协作的发展格局。建立跨地区投资、地区生产总值、财税等利益分享机制,推动城镇间产业分工整合、园区共建共享。统筹城镇群内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布局,建立高效畅通的物流体系和一体化的信息网络。鼓励城镇群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城镇群发展重大问题,合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第二节 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核心带动作用,以加快产业集群和人口集聚为重点,提高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等功能,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加快发展。
  南昌市。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和“一带一路”开放节点城市、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消费中心、走向世界的现代美好宜居都市。
  九江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中部地区重要物流枢纽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
  景德镇市。建设世界瓷都、国家直升机产业基地、南方重要的汽车产业制造基地、全国文化旅游和生态宜居名城。
  萍乡市。建设转型升级示范城市、创新创业活力城市、生态人文旅游城市、赣湘合作先行城市、江南特色海绵城市。
  新余市。建设新能源科技示范城、中部地区重要的新型工业城、全省统筹城乡发展和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区、中小智慧城市样板。
  鹰潭市。建设绿色世界铜都、全国著名休闲旅游目的地、区域物流中心、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
  赣州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金融、文化旅游、物流、健康养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
  宜春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生态文明和转型发展示范城市、国际知名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目的地。
  上饶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赣浙闽皖四省交界高铁枢纽城市、江西融入长三角对接海西的桥头堡、生态宜居示范城市、国内外有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吉安市。建设全国红色旅游精品城市、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产城融合发展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赣中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抚州市。建设南昌大都市区副中心城市、江西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桥头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
  第三节 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促进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融合发展,依托主要交通轴线,共建沿江、沪昆等重点发展轴,形成现代产业密集带、新型城镇连绵带和生态文明示范带。推动南昌与武汉、长沙共同构建“三角形、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进一步密切城市群联系。全面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世界级、国家级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打造高端装备制造、航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型光电等产业基地。完善生态共建机制,加强水环境、城市群“绿心”和城市群内生态廊道建设。建立健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共建共享、流转顺畅、协作管理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提升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第三章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坚持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突出做大县域经济总量、激发县域发展活力,构建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板块,全面提升县域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纽带功能。
  第一节 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促进县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做大总量、壮大财源,力争一半以上的县级财政总收入超30亿,争取更多的县进入全国百强。引导产业向工业园区(开发区)集中布局、链式发展,支持每个县打造2~3个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促进县域由农产品主产区向农产品加工区转变。实施县域服务业倍增计划,重点做强旅游业,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游、民宿游、农家乐等特色旅游业态。
  第二节 提升重点镇发展水平
  实施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引导促进优质公共资源集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产业集聚和就业吸纳能力。实施重点镇产业培育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农业大镇、商贸重镇、文化名镇、旅游旺镇等特色小镇,支持人口集中的乡镇建设产业小区。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能力建设,增强重点镇带动县域、联系城乡的重要功能,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第三节 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积极推进省直管县改革,科学匹配事权与财权,赋予县域经济最大自主发展空间。出台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及其配套政策,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将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的经济管理权限一律下放到县。深化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加快拓展人口经济重镇功能,同步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动县改区、县改市。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试点示范工程,鼓励探索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
  第四章 建设和谐秀美新农村
  着力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田园牧歌、秀山丽水、和谐幸福的美丽乡村。
  第一节 建设赣鄱特色乡村
  将乡村建设规划纳入县市“全域规划”统筹考虑,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分区分类制定村庄整治指引,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支持发展乡村经济,积极推广“一村一品”+“农村电商”等模式,鼓励城镇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特色产业。保护和发展乡土文化,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实施古民居抢修性保护工程、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育工程。实施绿色乡村建设工程,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彰显山水林田的自然风光,留住淳朴的乡村风貌,让人们记得住“乡愁”。大力推广“中心村+社区”建设模式,提高农村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乡风浓郁的新型农村社区。
  第二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重点推进1000个中心村改造,切实改善村容村貌。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妥善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和“七改三网”⑥建设,实施农村门(山)塘及小流域整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和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确保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深入实施农村公路网络化、自来水普及、农田水利建设、信息通信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切实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让农民生产生活更加便利。积极培育农村居民生态文明意识,开展生态文明乡村等创建活动,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小区建设,把保护青山绿水变成村民自觉行动。
  专栏13 新型城镇化重点工程
  (一) 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工程
  以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建设改造为重点,降低管网漏损率,新增城镇供水能力80万立方米/日,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2800公里。
  (二)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在老城区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在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实行城市地下管道综合管廊模式,新增综合管廊300公里。
  (三) 城市道路建设工程
  以打通城市断头路、畅通城市出入口及老城区路网改造为重点,新增城市道路面积3000万平方米。
  (四)轨道交通
  建成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开工建设1号线东延工程、2号线东延和西延工程、3号线和4号线一期工程;围绕形成南昌大都市区布局,启动南昌轨道交通向昌北机场、湾里延伸前期工作;规划建设赣州、九江城区轨道交通工程。
  (五) 停车场
  建设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160个,新增停车位10万个。
  (六) 海绵城市
  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与调蓄设施,支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建设,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七) 绿色城市
  发展绿色能源,推进智能微电网、新能源示范城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推进绿色建设,加强建筑节能改造,新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推广绿色交通,全面淘汰黄标车。
  (八) 智慧城市
  推进光纤全覆盖工程,城市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兆。建成覆盖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的地理资源和空间信息数据库,推进智能基础设施、智能公共服务、智能社会管理行动计划。
  (九) 人文城市
  实施城市重要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科学开发计划,根据人口分布建设城市文化、体育、休闲设施,推进公共设施免费开放。
  专栏14 重点镇特色培育工程
  南昌市(10个)
  湾里区梅岭镇,新建区樵舍镇、西山镇,南昌县向塘镇、蒋巷镇,安义县石鼻镇,进贤县温圳镇、李渡镇、文港镇,高新区麻丘镇
  九江市(16个)
  庐山区新港镇、姑塘镇,九江县港口街镇,武宁县鲁溪镇,修水县太阳升镇、渣津镇,永修县虬津镇、艾城镇,德安县丰林镇,星子县温泉镇,都昌县三汊港镇、蔡岭镇,湖口县流泗镇,瑞昌市码头镇,共青城市甘露镇,彭泽县马垱镇
  景德镇市(6个)
  昌江区鲇鱼山镇,浮梁县蛟潭镇、鹅湖镇,乐平市涌山镇、众埠镇、洪岩镇
  萍乡市(7个)
  安源区安源镇,湘东区下埠镇、麻山镇,莲花县琴亭镇、坊楼镇,上栗县桐木镇,芦溪县上埠镇
  新余市(6个)
  渝水区罗坊镇、水西镇、良山镇,分宜县杨桥镇、双林镇,仙女湖管委会河下镇
  鹰潭市(5个)
  余江县锦江镇,贵溪市塘湾镇、罗河镇、上清镇,月湖区童家镇
  赣州市(28个)
  章贡区潭口镇,南康区唐江镇、横市镇,赣县江口镇、南塘镇,信丰县大塘埠镇,大余县新城镇,上犹县营前镇、黄埠镇,崇义县过埠镇,安远县版石镇,龙南县杨村镇,定南县天九镇,全南县金龙镇、南迳镇,宁都县梅江镇、长胜镇、黄陂镇,于都县禾丰镇、岭背镇,兴国县潋江镇、高兴镇,会昌县文武坝镇、麻州镇,寻乌县南桥镇、澄江镇,石城县小松镇,瑞金市壬田镇
  宜春市(17个)
  袁州区西村镇、温汤镇、三阳镇,奉新县干洲镇,万载县株潭镇,上高县泗溪镇,宜丰县潭山镇,靖安县宝峰镇,铜鼓县大塅镇,丰城市曲江镇、上塘镇、梅林镇、洛市镇,樟树市临江镇、阁山镇,高安市八景镇、石脑镇
  上饶市(22个)
  信州区沙溪镇,广丰区五都镇、洋口镇,上饶县皂头镇,玉山县临湖镇、樟村镇,铅山县永平镇,横峰县岑阳镇、葛源镇,弋阳县漆工镇,余干县瑞洪镇、黄金埠镇、乌泥镇,鄱阳县鄱阳镇、田畈街镇、谢家滩镇、油墩街镇,万年县梓埠镇、石镇镇,婺源县江湾镇,德兴市泗洲镇,三清山管委会枫林镇
  吉安市(19个)
  吉州区樟山镇、长塘镇,青原区值夏镇,吉安县敦厚镇、永和镇,吉水县八都镇、黄桥镇,峡江县巴邱镇,新干县大洋洲镇、金川镇,永丰县藤田镇,遂川县泉江镇、雩田镇,万安县芙蓉镇、五丰镇,安福县洲湖镇,永新县澧田镇,井冈山市龙市镇,泰和县螺溪镇
  抚州市(17个)
  临川区唱凯镇、云山镇,南城县株良镇、万坊镇,黎川县日峰镇、德胜镇,南丰县白舍镇,乐安县鳌溪镇、公溪镇,宜黄县凤冈镇、黄陂镇,金溪县浒湾镇,资溪县高阜镇,东乡县詹圩镇、岗上积镇,广昌县驿前镇,崇仁县相山镇
  专栏15 和谐秀美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
  (一)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采取新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提高农村安全饮水保障能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90%以上。
  (二) 大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粪污、秸秆等发展生物质天然气,提高沼气质量,提升科学运营管理水平。新增大型农村沼气工程200处。
  (三)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对住房困难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6万户。
  (四) 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推进农村废弃物、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在有条件地方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下转B5版)
  ① “五大片区”:指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赣东北片区、赣西片区、赣中南片区、赣南片区。
  ②“四区二十四基地”:指鄱阳湖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双低”油菜、棉花、健康水产、畜禽养殖及优质蔬菜基地;赣抚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油菜、蜜橘、健康水产、畜禽养殖及优质蔬菜基地;吉泰盆地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油菜、果业、畜禽养殖、健康水产及优质蔬菜基地;赣南丘陵盆地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脐橙、油茶、甜叶菊、畜禽养殖及优质蔬菜基地。
  ③ “五片山地”:指怀玉山脉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武夷山脉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幕阜山脉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罗霄山脉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和南岭山地森林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④ “三区四线”:“三区”指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四线”指绿线(绿地)、蓝线(水系及湿地)、紫线(文物保护区)、黄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线)。
  ⑤ “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一群”指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两带”指沿沪昆线、沿京九线两条城镇发展带;“三区”指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四组团”指景德镇城镇组团、抚州城镇组团、瑞金城镇组团、“三南”城镇组团。
  ⑥ “七改三网”:“七改”指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三网”指电力、广电、电信网络的完善。
  (五) 农村河塘整治工程
  开展农村小河道、小河沟、小塘坝、小湖泊、小泵站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等工作,完善农村灌溉排水体系,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实现引排顺畅、水源互济、灌溉保障、水清岸绿。
  (六) 农村公路畅通工程
  加快行政村优先通达路线3.5米及以下路面拓宽改造,实施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完成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第五章 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
  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推动城乡互动融合发展。
  第一节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积极探索城乡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建设、一体运营。加快连接城乡“断头路”建设,着力打通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改善农村供水和能源设施,全面完成偏远农村低电压改造、安全饮水工程,城镇供电网、供水网、供气网完全覆盖周边农村地区。实施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改造工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建设。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运营管护的有效机制。
  第二节 优化城乡公共服务配置
  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转向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报销水平,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公共服务的城乡帮扶机制,鼓励城乡教师、医护人员、科技推广人员等专业人才相互交流。建立城乡一体的污染物防控体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邮政设施和物流网络。实施城乡统筹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工程。
  第八篇 构筑现代基础设施新支撑
  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原则,加强以交通、能源、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综合立体、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章 建设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
  坚持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方向,统筹铁路、公路、航空、水运建设,形成以南昌为中心,内外通道联通、城乡覆盖广泛、节点功能完善、运输服务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大通道。
  第一节 推进主要铁路通道快速化
  进一步加快铁路干线尤其是快速铁路建设,建成昌吉赣客专、武九客专、合九客专、赣深客专、九景衢铁路、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岳吉段、吉永泉铁路等重点铁路工程,积极推进城际铁路建设,形成对接周边、联通重要经济区的铁路快速通道,构建“五纵五横”铁路网主骨架①。到2020年,全省铁路运营里程超过50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里程达到2500公里,形成南昌至省内各设区市和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1-2小时、至上海、广州等周边主要城市3-4小时、至北京6小时交通圈。
  第二节 提升公路网络化水平
  建设路网完善、畅通高效、安全可靠、服务优质的公路体系。实施100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全面打通出省高速通道,建成“四纵六横八射十七联”高速公路网②。实施4000公里国省道升级改造和1.6万公里路面养护改造工程,普通国道二级以上比例达到95%、省道二级以上比例力争达到65%。实施1.2万公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到2020年,实现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6000公里,基本实现乡镇、3A级旅游景点通三级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通班车。
  第三节 增强港航通行能力
  建设通江达海、干支畅达的水运大通道。重点实施长江江西段、赣江、信江高等级航道建设,形成以长江九江段一级航道、南昌至湖口二级航道、赣州至南昌、贵溪至都昌三级航道为主,干支航道有机衔接的“两横一纵”高等级航道网络③。着力加强以九江港、南昌港两个国家级内河港口为主体,赣江、信江及鄱阳湖区域性港口为补充的港口群建设。加快推进九江港和南昌港一体化发展。到2020年,全省三级及以上航道达到或接近800公里,港口货运新增年吞吐能力1.4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185万标箱。
  第四节 完善机场布局
  围绕建设通达全球的航空运输网络,做大做强干线机场,提升支线机场,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推进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改扩建、景德镇机场迁建、宜春明月山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鹰潭、抚州、瑞金4C级支线机场。完成赣州黄金机场、吉安井冈山机场改扩建。支持做大江西航空公司。适应国家低空空域开放趋势,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建设一批通用机场。到2020年,形成以南昌国际航空港为龙头的“一干九支”机场布局④,旅客吞吐总量突破1600万人次。
  第五节 推动运输服务智能发展
  强化交通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完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和集成体系,构建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网上购票、智能停车等服务平台,推进多种出行方式信息服务对接和一站式服务,建立公众出行需求、枢纽客流规模、车辆船舶行驶特征等综合分析管理系统。加快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网络预约等定制交通健康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省交通运行监测应急处置体系和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全省二级及以上客运站联网售票和主要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调度。
  第二章 构建现代能源供应体系
  坚持适度超前、以电为主、多能互补,强化能源总量保障,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建设稳定、安全、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
  第一节 提升能源供给能力
  积极推进清洁煤电项目建设,建成大唐抚州电厂、神华九江电厂、华能瑞金二期、赣能丰城三期、中电投分宜扩建、大唐新余二期等项目,新增10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建成一批以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为重点的光伏发电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新增光伏发电装机200万千瓦。因地制宜开发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鼓励分布接入就地转化利用。深度开发水电,推进龙头山等水电站建设。建成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启动彭泽(万安)核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其他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安全有效勘探开发煤炭资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做好小煤矿关闭退出。加快推动修水-武宁页岩气资源富集区勘查开发。到2020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11%。
  第二节 完善能源输送体系
  在现有电网骨干网架基础上,加快向南、向东500千伏环状电网建设,继续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适时启动西南水电直流特高压入赣工程。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化应用。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解决农村低压用电问题。配合国家实施西气东输三线和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加快建设省级天然气管道,形成以“三横一纵”国家天然气输气管网⑤和“环鄱阳湖”省级管网为主骨架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完善成品油运输管网布局,力争建成樟树-株洲成品油输送管道,积极推进其他成品油跨省管道建设,形成“十字架形”成品油管道网络。加快蒙西至华中煤运通道建设。到2020年,力争长输管道天然气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管道里程突破5000公里,成品油输送管道里程突破1000公里。
  专栏16 交通重点工程
  (一) 铁路
  建成昌吉赣客专、武九客专、合九客专、赣深客专、九景衢铁路、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岳吉段、吉永泉铁路、皖赣铁路电气化改造、南昌火车站东站房改造等项目。开工或力争开工建设鹰梅铁路、昌景黄铁路、长沙至赣州铁路、昌九客专、吉抚武铁路、常岳九铁路、六安至景德镇铁路、兴永郴赣铁路等项目。做好赣韶铁路扩能改造、咸宜井铁路等项目前期规划研究工作。建设南昌至修水、吉安至新余、瑞金至南丰、萍乡至浏阳城际铁路,启动南昌至抚州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开展新余至宜春至萍乡、南昌至丰城、南昌至高安城际铁路规划研究。
  (二) 公路
  建成南昌南外环、兴国至赣县、船顶隘(赣闽界)
  至广昌、广昌至吉安、广昌至吉安高速支线(吉安绕城高速)、都九高速都昌至星子段、上饶至万年、东乡至昌傅、修水至平江、铜鼓至万载、铜万高速宜丰联络线、宁都至安远、安远至定南、萍乡至莲花、宁定高速定南联络线、昌宁高速南昌连接线、昌九高速公路改扩建、赣定高速公路改扩建、梨温高速公路梨园至东乡段改扩建等工程。推进赣皖界至婺源、抚州东外环、泰赣高速公路改扩建、昌金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高速公路建设。适时启动武汉至阳新至南昌、通山至武宁高速公路江西段等前期研究工作。
  (三) 水运
  建成赣江石虎塘至神岗山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新干航电枢纽、万安枢纽二线船闸、井冈山航电枢纽。开工建设八字嘴航电枢纽、双港航运枢纽、信江界牌至双港渠化航道配套整治工程、双港至褚溪河口湖区航道整治工程。建成南昌港樵舍货运码头、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九江港城西港区阎家渡码头、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码头,樟树港河西综合码头,吉安泰和港区沿溪综合货运码头、赣州港水西综合货运码头。建设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九江港城西港区赤湖工业园公用码头、鄱阳港角丰港务新区。
  (四) 民航
  建设鹰潭、抚州、瑞金机场。完成赣州黄金机场、吉安井冈山机场改扩建、青云谱机场迁建。推进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扩建、景德镇机场迁建、宜春明月山机场改扩建工程。积极争取赣州机场升格为国际机场。开工建设龙南、宁都、崇义、兴国、安远、高安、奉新、樟树、上高、靖安、铜鼓、婺源、鄱阳、南城、南丰、安福、修水、武宁、共青城、芦溪、乐平、玉山等基地通用机场,以及丰城、余干、德兴、井冈山、万年、分宜等6个一般通用机场。
  (五) 重要枢纽
  续建抚州、萍乡、上饶综合客运枢纽和吉安、井冈山、宜春、萍乡公路货运枢纽。新建鹰潭、新余、吉安、赣州、九江综合客运枢纽站和南昌、赣州、九江、上饶、抚州等公路货运枢纽。
  专栏17 能源重点工程
  (一) 清洁高效煤电工程
  实施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2018年以前,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后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建成大唐抚州电厂、神华九江电厂、华能瑞金二期、赣能丰城三期、中电投分宜扩建、大唐新余二期等一批清洁煤电项目。优先在上饶、信丰、宁都等地规划布局清洁煤电工程。继续推进一批大型火电储备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二) 水电入赣直流输电工程
  适时启动西南水电直流特高压入赣工程(金沙江下游白鹤滩水电入赣直流输电工程)。
  (三) 核电工程
  重点推动建设彭泽(万安)核电2台125万千瓦核电机组。推动峡江何魁、鹰潭铁山岭核电纳入国家核电保护厂址,推进瑞金高温气冷堆、抚州核电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四) 水力和风能发电工程
  建成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推进奉新、赣县等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以及龙头山水电站等项目建设,全省水电装机达570万千瓦。重点开发高山区域风能,新增风电装机200万千瓦。
  (五) 非常规油气开发
  重点推进修水-武宁区块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
  (六) 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开工上饶东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锦江、红都等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实施中石油西三线中段(中卫-吉安)天然气管道工程和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加快建设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支线项目和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力争建成樟树-株洲成品油管道。
  ① “五纵五横”铁路网主骨架:“五纵”指合福通道、阜鹰汕通道、京九通道、银福通道、蒙吉泉通道;“五横”指沿江通道、岳九衢通道、沪昆通道、衡吉温通道、韶赣厦通道。
  ② “四纵六横八射十七联”高速公路网:“四纵”指婺源至上饶至铅山、济南至广州、大庆至广州、上栗至莲花;“六横”指彭泽至瑞昌、婺源至修水、莆田至炎陵、泉州至南宁、厦门至成都、寻乌至龙南;“八射”指南昌至九江、南昌至德兴、南昌至玉山、南昌至黎川、南昌至定南、南昌至萍乡、南昌至上栗、南昌至铜鼓;“十七联”指南昌南外环、南昌绕城、九江绕城等17条高速公路连接线。
  ③ “两横一纵”高等级航道网络:“两横”指长江江西段、信江;“一纵”指赣江。
  ④ “一干九支”机场布局:“一干”指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九支”指现有的赣州黄金机场、吉安井冈山机场、景德镇罗家机场、九江庐山机场、宜春明月山机场、上饶三清山机场,以及“十三五”时期将建设的抚州机场、瑞金机场、鹰潭机场。
  ⑤ “三横一纵”国家天然气输气管网:“三横”指西气东输二线支干线、西气东输三线、新粤浙线;“一纵”指西气东输二线干线。
  第三章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防灾减灾、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着力构建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和保障能力建设于一体的水利体系,不断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第一节 健全防洪减灾体系
  开展长江干流(江西段)河势控制和河道整治,实施五河防洪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鄱阳湖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提升重要江河湖泊及支流防洪减灾能力,推动南昌、九江等重要防洪城市和重点地区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加快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实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重点城镇、圩垸和粮食主产区排涝设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第二节 强化水资源供给保障
  实施重点水源工程,建成浯溪口水利枢纽,推动花桥等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建设四方井水库和15座中型水库及100座小型水库。实施大中型灌区新建和续建配套工程,新建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二期,推进大坳、峡江等大型灌区前期工作,实施10座大型灌区和205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城市应急备用水源配套工程,提高应对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推进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到2020年,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新增及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万亩。
  第九篇 开辟绿色发展新路径
  坚持绿色强省、绿色惠民,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
  第一章 巩固提升生态优势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形成“一湖五河三屏”生态安全格局①。
  第一节 建设质量更优的森林生态系统
  实施新一轮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乡村风景林建设等生态林业工程,改善林分结构,丰富物种总量,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行严格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增强森林资源生态功能。发挥国有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创新林业产权模式,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
  第二节 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
  实施鄱阳湖流域清洁水系工程,强化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备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保护与生态修复,切实保护“一湖清水”。实施鄱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强“五河”源头、重点湖库、江河干流地区和城市规划区域的湿地保护。全面提升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加大湿地生物资源保护力度,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实施自然保护区升级工程,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实施珍稀濒危物种繁衍野化工程,维护种群数量。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抢救性迁地保护。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争取设立国家公园。
  第四节 增加生态公共服务供给
  丰富生态产品,优化生态服务空间配置,增强生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整体推进山水田路综合整治,保护田园景观。依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服务和产品。加快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森林城市和森林小镇,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生态体验精品线路,拓宽绿色宜人的生态空间。
  第二章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坚持存量绿色化改造和增量绿色化构建并举,努力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度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
  第一节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加快构建以低碳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产业体系,努力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绿色产业基地。采用先进适用和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各工业领域普遍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环境友好的绿色工业体系。广泛推行各种生态农业模式,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等林产业,着力推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构建生态有机的绿色农业体系。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着力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业,构建集约高效的绿色服务业体系。
  第二节 节约高效利用资源
  实行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有效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进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和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和节能自愿活动,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实行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制度,开展用能节能审计,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大力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推进雨洪资源利用和再生水利用。实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开展地质找矿突破行动,引导小型矿山兼并重组,发展绿色矿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工程,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强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全面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汽车零部件、办公设备等再制造,建设再生产品推广和再制造服务基地,大力发展“城市矿产”。
  第四节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加强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大力推进铜、钨、稀土、铀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提高采选、冶炼生产系统和环保系统清洁生产能力,实现“三废”近零排放。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节肥节药节水技术,减少农业自身污染排放。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以商贸服务、交通运输、公共设施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示范。
  第五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煤炭等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实施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行动。促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零增长,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大力发展低碳建筑,努力增加森林碳汇。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实行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核证、配额管理和碳交易制度。实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低碳城市、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加大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强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预防。
  第三章 培育绿色化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价值观,建立生态文明推广体系,在全社会形成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第一节 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体系。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建一批生态文化遗产丰富、保持完整的生态文化保护区。组织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举办具有江西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生态文明普及活动。
  第二节 推行生活方式低碳化
  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积极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管住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实行公共交通优先,鼓励自行车出行,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第四章 强化环境治理和保护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让老百姓喝上更干净的水、呼吸更新鲜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第一节 深入实施“净空”工程
  实施火电、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工程,强化设施稳定运行,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加大施工扬尘、矿山扬尘和城市扬尘监管。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重点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监管力度。构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体系,大力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积极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提高治霾效果。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在县级以上城市开展细颗粒物实时监测,力争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优良天数比率位居全国前列。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节 深入实施“净水”工程
  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以“五河一湖”等水域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沿江、沿湖污染企业。加大对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强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实施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工程,推行城镇雨污分流,全省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左右,实现工业污水全面达标排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对敏感区域、水质总体较差地区制定更加严格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积极预防和修复地下水污染。
  第三节 深入实施“净土”工程
  全面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加强土壤污染分类防治,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开展重点区域防控试点示范。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农作物处置长效机制。加大有害废弃物的回收力度,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集储运系统,推进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强化矿山治理恢复,加大对无主尾矿库治理力度。
  第五章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严守生态红线、总量控制、准入门槛,加快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
  第一节 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完善重点流域、森林、湿地、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生态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实行覆盖全省主要流域的生态补偿办法,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通过资金、产业转移等方式实施补偿。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
  建立充分反映资源稀缺、所有者权益、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扩大招拍挂出让比例。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行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交易平台建设,完善权利核定、价格形成和市场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和水资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研究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估价和赔偿制度,在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三节 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
  对水流、湖泊、森林、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划定产权主体,创新产权实现形式,建立健全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合理确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证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第四节 构建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绿色发展指标纳入评价体系,提高绿色考评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建立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健全涉河、涉湖规划制度,制订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的“河(库)长制”,实行河流、水库水质改善的领导负责制和环保问责制,对河湖生命健康负总责。加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责任制度、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五节 创新环境治理体制机制
  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建立企业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坚决关闭排放不达标企业。探索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系统,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污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督察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保护的机制。
  第十篇 打造脱贫攻坚新样板
  把脱贫攻坚工程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以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县为主战场,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确保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
  第一章 着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
  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总要求,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重点,瞄准致贫因素精准发力,集中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第一节 实施特色产业脱贫
  加快完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②,支持贫困群众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脱贫致富。强化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连结机制,构建“以企带村、以村带社、以大户带贫困户”的帮扶体系,提升贫困群众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统筹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一村一品”扶贫工程,重点扶持农林牧业、生态和绿色产业、乡村旅游、传统手工业、光伏发电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
  第二节 实施转移就业脱贫
  以就业为导向,建立贫困人员就业台账,开展职业技能、实用技术、自主创业和新型农民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施职业教育扶贫,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提高贫困家庭子女就业能力,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支持贫困地区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工业园区面向贫困群众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就业。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工程资金开发生态保护就业岗位,吸纳当地贫困群众就业。
  第三节 实施移民搬迁脱贫
  对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区、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生产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群众,实施整体移民搬迁扶贫,合理确定搬迁安置房建设标准,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支持贫困地区结合小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发展,设立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加大后续产业和就业扶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安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搬迁农户。
  第四节 实施兜底性保障脱贫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群众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构筑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救治等多道防线,进一步加大对特困人群的医疗费用救助力度,扩大大病保险覆盖面,制定贫困家庭医疗优惠政策,降低贫困群众医疗负担,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第二章 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以开发扶贫为重点,持续加大投入,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着力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
  第一节 着力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
  加大对重点扶贫攻坚县的民生投入,集中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加强与大中城市的互联互通。切实增强贫困区域“造血”功能,集中力量支持每个贫困县培育一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深入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工程,全面完成2900个省级贫困村村庄整治任务,全面消除贫困村。对贫困县已享受的扶贫政策、安排的省级扶持资金规模只增不减。(下转B7版)
  专栏18 水利重点工程
  (一) 重大水利枢纽和大中型水库工程
  积极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四方井、花桥等大型水库,建成太湖、寒山、洋前坝等中型水库,力争开工建设鹅婆岭水库,以及洋池口、石洞、井山、吊钟、芳陂(扩建)、铁镜山、夏营、茶坑、碧湖、岭下等中型水库。
  (二) 防洪减灾工程
  建设鄱阳湖二期治理第六个单项、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五河尾闾疏浚、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单退圩堤加固整治、重点圩堤达标,长江干流河势控制和河道整治工程(江西段)。推进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五河干流1-5万亩圩堤险加固工程。推动千亩圩堤除险加固整治,开展重点涝区治涝工程建设。实施11个设区城市及55个县(市)防洪工程等。
  (三) 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程
  推进南昌市等中心城市和县级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小型水库及抗旱引调提水工程。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
  (四)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新建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二期,推进大坳、峡江等大型灌区前期工作,加快七一、鄱湖、饶丰等10座现有大型灌区,五星、流湖等49座重点中型灌区和156座一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开展大中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
  (五) 保障能力建设
  实施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水利信息化建设、基层单位能力建设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19 生态保护重大工程
  (一) 国土绿化行动
  建设长(珠)防林700万亩、血防林235万亩、退耕还林11.93万亩,创建千万亩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加强城镇、乡村、废弃矿山绿化,打通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形成沿路、沿江、沿湖(库)的国土绿化网络。
  (二) 森林资源保护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逐步扩大天然林保护面积、提高补偿标准。改造退化防护林17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3200万亩,加大“五河”中上游尤其是源头地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
  (三) 低产低效林改造
  采取更新、补植、封山育林和抚育等措施,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700万亩,其中,补植改造1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抚育改造400万亩。
  (四) 湿地保护与修复
  加强自然湿地保护,对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实施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1.8万公顷;开展农区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6000公顷;新建5个县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和52个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新建27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
  (五) 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设和完善全省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加强全省69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45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实施极小种群等动植物保护及华南虎野化回归工程。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5-8处。
  (六) 生态保护支撑体系
  完善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提高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营造生物防火带3万公里。加强林业种质资源保护,实施林木良种培育工程。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技术推广站能力建设。
  专栏20 绿色生产行动计划
  (一) 节能行动计划
  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重点推进热电联产、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化石能源节约替代、绿色照明推广等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点支持能源梯级利用、高效清洁利用等节能技术产品示范,推进LED照明、高效节能电机、节能变压器等一批节能产品规模化及其应用,到2020年二级及以上能效家电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90%。
  (二) 节地行动计划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努力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单位GDP建设用地比2015年下降25%,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面积下降30%,城市新区平均容积率比现城区提高30%以上。
  (三) 节水行动计划
  实施高耗行业节水改造示范工程,推广先进节水技术,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模式和技术;实施城市节水改造工程,加强管网漏损控制管理,推广雨水收集利用和中水回用,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实施节水产品更新换代工程,实行水效标识制度,鼓励居民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到2020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5%。
  (四) 节矿行动计划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布局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尾矿综合利用,重点实施60个尾矿综合回收项目,建成1-2个无尾矿的特色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矿山总数比“十二五”末减少10%,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3%左右。
  (五) 循环发展引领计划
  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试点。推进赣州经开区、鹰潭高新区、南昌高新区、井冈山经开区等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力争抚州高新区等列入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实施一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规划建设城市静脉产业基地,加快新余钢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鹰潭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等国家级和一批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南昌、赣州全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
  (六) 雨洪资源和再生水利用计划
  以缺水城市和水污染严重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快雨水“渗、滞、蓄、净、用”等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城市湿地公园、集雨型绿地等,加强雨水滞留、渗透和收集利用。
  (七) 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工程
  在全省主要生态安全屏障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建设生态气象监测网。建设1个东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和3个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建设1个省级暴雨监测、预警试验基地,建设1套省级生态气象业务服务系统。
  专栏21 绿色生活重点行动
  (一) 家庭垃圾分类处理计划
  选择20个城市、200个社区开展家庭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普及家庭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完善垃圾回收设施,合理收运、处置和再利用家庭垃圾,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机制。
  (二) 绿色出行“135”计划
  在11个设区市建立和完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公交体系,倡导公众1公里步行、3公里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交车。
  (三) 生态文明创建计划
  创建5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10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支持创建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鼓励各地创建全国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生态文化村和全国生态文化示范企业。
  (四) 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工程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5个、省级生态文化示范教育基地5个以上,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研究中心和国际生态文明交流平台。
  专栏22 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一) 蓝天行动计划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萍乡、景德镇等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强化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减排,严控石化及化工企业、汽车和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加大汞、铅等重金属污染排放治理力度。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10%以上,南昌、九江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二) 水环境治理工程
  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达标排放工程,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推进船舶流动污染治理。推进瑶湖、艾溪湖、南塘湖等城市重点湖泊水生态综合治理。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试点。至2020年,我省境内的珠江、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7%以上,完成国家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三) 土壤环境治理工程
  加强重金属污染监测、修复技术和应急能力建设,摸清土壤重金属污染底数,推进赣江源头、乐安河流域、信江流域、袁河流域等修复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大力实施重金属废渣治理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推进重点防控区域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全国水平,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100%。
  (四) 城镇环境公共设施建设工程
  推动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运体系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容量不足区域,市县生活、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必须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污水配套管网工程,促进污水再生水利用,到2020年,实现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
  (五) 矿区环境治理和恢复工程
  实施赣东铜、铀及多金属矿、赣南钨及稀土矿、赣西煤(岩盐、铁矿)、赣中铁矿、赣北铜金矿等国有大中型危机矿山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和恢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恢复治理率和矿区土地复垦率比2015年各提高10%。支持于都盘古山、大余西华山等矿区申报国家矿山公园。
  ①“一湖五河三屏”生态安全格局:“一湖”指鄱阳湖;“五河”指赣、抚、信、饶、修五大河;“三屏”指赣东北-赣东山地森林生态屏障、赣西北-赣西山地森林生态屏障、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
  ②“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一笔贷款风险金、一个合作组织、一种帮扶机制有机结合的产业扶贫模式。
  支持少数民族乡(村)加快发展,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促进民族交流融合,实现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节 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扶贫地区优先,提前完成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通村道路硬化,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农村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尽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
  第三章 强化扶贫脱贫实施保障
  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统筹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扶贫脱贫新机制,确保精准扶贫脱贫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建立健全扶贫脱贫机制
  落实市县党政一把手扶贫脱贫工作责任制,完善扶贫考核机制,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降低GDP考核权重,对生态脆弱地区不考核GDP。建立扶贫督察制度,实施贫困县约束制度,强化对必须作为和禁止作为事项监管。健全地区协作机制和党政机关、驻赣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深入推进“四个一”扶贫①。完善行业扶贫机制,落实行业扶贫主体责任,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强化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和村支部“第一书记”帮扶脱贫。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建立扶贫对象退出制度,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和后续政策。
  第二节 加大扶贫脱贫政策扶持
  加大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拓宽资金渠道。中央下达和我省财政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向重点扶贫攻坚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中央安排我省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优先保证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级贫困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第十一篇 开创共享发展新局面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全省人民共同迈向小康社会。
  第一章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第一节 调整完善服务范围和标准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实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机衔接。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推动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审核监督公开透明。
  第二节 强化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持续增加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扩围提标和均等化需要。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合理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适当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积极应用新技术、发展新业态,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衔接,让人民群众享受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推进服务机构资源和功能整合,提高服务可及性和质量。
  第三节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区分公共服务种类,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政府不再直接承办可以通过购买提供的服务,制定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或清单。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服务,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行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土地出让协议配建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健全公共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鼓励发展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和供求匹配能力,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通过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各类企业更多吸纳就业,稳定并扩大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新一轮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业平台。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高度关注边缘就业群体,积极化解隐性失业风险。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托底帮扶。规范劳动用工制度,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节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支持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工人培养模式,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完善职称评定、技术等级认定等政策。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各类就业信息共享开放。
  第三章 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基尼系数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下降。
  第一节 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特点的工资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注重收入分配政策激励作用,拓展知识、技术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途径。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第二节 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完善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制度。增加财政民生支出,公共资源出让收益更多用于民生保障,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健全针对困难群体的动态社会保障兜底机制。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事业、社会救济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节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严格规范工资外收入和非货币性福利。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登记信息系统,完善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
  第四章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国家部署,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和最低缴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弹性领取养老金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完善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措施。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将生育保险合并到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建立医疗生育住院津贴保险制度。更好发挥失业、工伤保险作用,增强费率确定的灵活性,优化调整适用范围。实施社会保障卡工程,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专项救助与低保救助的统筹衔接,构建综合救助工作格局。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丰富救助内容,合理提高救助标准,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建立困难和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努力做到应助尽助、应退尽退。探索试行在居住地申请低保制度。积极推进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和改进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主渠道作用,拓展社会救助方式,扩大社会参与范围。
  第三节 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们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医疗需求。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建立针对老年群体、困境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补缺型福利制度。创新家庭发展福利政策,进一步增强家庭养老扶幼功能。加快公办福利机构改革,优化机构布局和资源共享。提高优抚安置军休保障服务水平。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支持公共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和墓地建设。
  第四节 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以解决城镇新居民住房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和制度。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居民,支持其通过住房市场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的居民,支持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规划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方便住户日常生活和出行。完善投资、信贷、土地、税费等支持政策。多元化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房源。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管理机制,完善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
  第五章 着力推进健康江西建设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发展体育事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第一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完善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节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调整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强化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建立健全全民电子健康档案,加强电子健康档案的规范使用和动态管理,提高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实施全民健康行动计划,提升健康素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遗体器官、造血干细胞捐献。
  第三节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加强妇幼健康、儿科、公共卫生、精神疾病防治、院前急救、康复医疗等薄弱环节和急需领域能力建设,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为8‰、10‰、0.18‰。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全科医生,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善医护人员从业环境,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模式,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名。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发展远程医疗和智慧医疗。
  第四节 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支持中医药科研机构、科研基地和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中药材种植绿色发展和中药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中国(樟树)药交会等平台,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出去”。
  第五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深入开展体育惠民活动,加强群众健身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等运动项目。发展群众体育休闲项目,促进竞技体育健康发展。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第六章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基本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平等参与并更多分享发展成果。
  第一节 保障妇女儿童发展权益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及生育服务、扶贫减贫、劳动保护、法律援助等工作。强化对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依法保障和社会责任,完善儿童监护制度,构建儿童关爱社会网络,健全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使90%以上城乡社区建有儿童综合活动场所及设施。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侵害妇女、弃婴等违法行为。完善艾滋孤儿救助机制,将困境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制度。
  第二节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强化社区对青少年课余托管、兴趣发展、文化生活等服务功能。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引导,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特殊青少年成长关爱行动。鼓励青少年更多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节 加强残疾人保障服务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重点康复工程。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矫正、托养、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
  第七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生育政策,建立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综合政策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统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两孩以内生育审批。加强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服务能力建设。做好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全面两孩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注重家庭发展。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3个百分点。建立健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和预报预警机制。
  第二节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老年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建设。实施适老化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建设老年人宜居环境。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建立老年医疗、老年护理和养老服务相衔接的机制。实施老年人长期照护计划,逐步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专业化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健全养老服务标准、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重视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
  第十二篇 培育文化强省新优势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文化创新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第一章 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以德育人、以文化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进一步增强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升公民道德文明素质。
  第一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江西特色新型智库。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行为实践和制度保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坚定信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第二节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坚持宣传引导、实践养成、示范带动相结合,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人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发人们形成向善的道德意愿和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实行现代文明养成教育,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积极培育“身边好人”,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推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深入人心。
  第三节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教育人、培养人、发展人为核心内容,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全面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依托重要传统节日、重大礼仪活动和公益广告,深入开展“文明、礼仪、诚信”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
  第二章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基本形成普遍均等、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一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实施省文化中心、省群众艺术馆、省美术馆等重大文化工程,全面改造提升市县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倾斜。广泛开展广播电视全覆盖、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出版物发行网点和电影院延伸到乡镇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全民阅读主题活动,推进数字阅读平台建设。加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创新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加强面向特定地域、特殊群体的文化关怀。
  第二节 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发展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促进文化与科技、信息、旅游、金融、制造、体育等相融合,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展演等产业,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推动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国家和省级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建设国家综合性数字出版产业聚集区。加快发展广播影视产业,繁荣原创舞台剧目,加快广播电视媒体和品牌建设。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院落、传统商业街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引导要素资源向重点题材、重点项目、重大活动聚焦,大力支持文学、影视剧、戏曲、音乐、美术等文艺创作,打造赣版图书、报刊精品和红色影视剧项目,不断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文化精品力作。
  第三节 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增强网络文化供给能力,加大各级政府网站、知名商业网站和专业文化类网站建设力度,打造若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网络平台。依托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加快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展览馆、网上剧场等网络文化载体,构建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办网,引导文明上网。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加大网上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信息安全。
  第四节 推动文化体制创新
  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实现政府部门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增强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实施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知名文化品牌、龙头企业和上市企业。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加强版权保护。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或参股等形式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参与文化事业项目建设。
  第三章 增强赣鄱文化影响力
  充分挖掘和弘扬江西底蕴深厚、丰富多彩的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统筹推进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讲好江西故事,推动赣鄱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第一节 传承和弘扬赣鄱文化
  加大文化遗产的固态保护、活态传承、业态提升,强化独特的地理精神标识,建设赣鄱人民共同的精神家园。大力弘扬以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充分挖掘红色革命资源,加强革命遗迹保护、开发和利用,传承并强化红色基因。培育发展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绿色文化,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开发体现江西自然山水、生态资源特色的绿色文化精品。深度挖掘具有江西特色的古色文化,加大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景德镇御窑厂遗址等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拓展传承利用途径,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施第二轮《江西省志》编纂工程。
  第二节 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
  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文化交流,创新对外宣传方式方法,开拓国际国内文化市场,增强文化互信和人文交融。发挥长江经济带地缘相近、人文相亲的独特优势,把握地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全面推进人文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文化认同感和联系度。适应“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需要,立足陶瓷、茶叶、丝绸、夏布等文化元素,建设一批独具魅力的丝绸之路特色文化交流展示区,打造“江西文化丝路行”重要平台,建设西班牙马德里和葡萄牙里斯本中国文化中心、北美图书馆中文出版发行中心。发挥各类信息网络的文化传播作用,丰富赣鄱文化传播渠道和方式。
  专栏23 扶贫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一) 产业扶贫
  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扶贫、“互联网+”产业扶贫、特色农牧业和传统手工业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帮助具备劳动能力、缺乏收入来源的100万左右贫困人口脱贫。
  (二) 转移就业扶贫
  实施劳务对接工程,加强就业服务指导,通过劳务需求引导劳动力输出和就地转移就业,帮助20万人以上通过就业脱贫。
  (三) 易地扶贫搬迁
  对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约5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口20万人,支持新建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帮助解决后续生计问题,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四) 教育扶贫
  帮助贫困家庭儿童接受良好教育,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50万名未能升学和就业的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采取生活补助和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参加2-3年职业教育,使其掌握一门技能。
  (五) 健康扶贫
  全面建立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档案,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卫生机构对口帮扶贫困乡镇卫生院。
  (六) 金融扶贫
  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的专项债券支持,设立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定向精准支持扶贫企业和贫困村合作社,对贫困户予以财政贴息、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贷支持。
  (七) 生态扶贫
  对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贫困人口,通过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创造更多生态保护就业岗位,提高收入水平。
  (八) 村庄整治
  以贫困自然村为重点整治建设对象,把贫困自然村整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完成1万个贫困自然村整治。
  专栏24 就业重点行动计划
  (一)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改善市(县、区)及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开展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中心建设。
  (二) 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和创业服务。
  (三) 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通过订单式、定向和定岗培训,对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
  (四) 特殊就业人群职业培训计划
  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失业青少年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对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专栏25 社会保障领域重大工程
  (一) 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改扩建儿童福利机构49个,对11个设区市或市、区两级联建的机构进行改造升级和功能提升,加强人口总量较大、集中供养孤儿较多、远离市区的县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建设5个设区市级精神病人福利机构。
  (二) 社会救助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标准化提升改造,建设30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省县级救助管理站全部建成。80%的乡镇(街道)建立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临时监护室。
  (三) 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省市县三级残疾人综合性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
  (四) 保障性安居工程
  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40万户,改善城乡结合部、独立工矿区等居民居住条件,通过提供公租房、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提高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水平,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以上。
  专栏26 健康江西建设重大工程
  (一) 健康产业园
  推进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小蓝工业园、桑海医药产业园、进贤医疗器械产业园等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建设,借助省级综合医院和科研机构技术优势,形成生物医药园、医疗器械园、中药产业园和综合服务配套园四大园区布局。建设上饶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
  (二)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重点发展3-4所优势学科群较多、临床技术实力雄厚、服务辐射范围广、科研和教学水平高、在中部省份有重要影响力的省级综合(含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发展3-5所诊疗服务能力突出、优势专科群较多、代表全省领先水平、在中部省份有重要影响力的省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在赣南、赣西、赣东、赣北四大区域分别发展1-2所市级综合(含中医)医疗中心和专科医疗中心。支持发展一定数量的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三)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数量达到2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100个以上,建设600个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全省三级综合医院达到48所,所有30万人口以上县(市)的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所村卫生室达到建设标准,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建设标准。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重点支持4个市级院前急救中心、200个市级院前急救分站、36个县级院前急救站,所有设区市建有独立运行的急救中心、县(市)建有规范运行的急救站。推进省市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建设。
  (四) 卫生人才“125”工程
  培养聚集100名卫生领军人才,选拔培养20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突出抓好500名优秀中青年骨干卫生计生人才。到2020年,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3名,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2.5名,每个行政村拥有1名以上乡村医生。
  (五) 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
  整合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信息共享、有效协同。
  (六) 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工程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1个省级国医院、10个市级国医馆、100个县级国医堂、1000个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组建江西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集团,推进全省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建设1个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10个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100个县级中医“治未病”中心。
  (七) 全民健身计划
  加强体质测试和健身服务指导,推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乡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加强足球等“三大球”场地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
  专栏27 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计划
  (一) 妇幼健康能力建设工程
  整合省、市、县、乡(镇)级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职能,建设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继续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管理试点项目,为5个地市级和50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为全省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更新、增配必要的服务用车和相关设备。
  (二)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设区市建成1所床位数不少于500张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床位数不少于300张的综合性养老机构,每个乡镇完善1所以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为主的敬老(光荣)院,在优抚对象超过3000人的县(市),建设县级示范性光荣院(楼)48所(栋),建成1.3万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三) 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程
  参照培养师范生的做法,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和课程,培育养老服务专业型人才。依托高校、职业院校和大型养老机构等设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到2020年,培训1万名以上养老护理员。
  (四) 养老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全省统一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各设区市至少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
  (五) 设施适老化改造工程
  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等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等场所的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专栏28 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一) 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推动江西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景德镇国家版权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南昌、九江、景德镇、抚州、宜春、上饶等6个现代出版物流基地,打造集创客空间、互联网+、数字传媒转型升级于一体的大型数字出版产业基地。(下转B8版)
  ①“四个一”扶贫:指每个扶贫攻坚重点县安排一位省军级领导、一个省直部门、一家省属企业定点联系和帮扶;每县每年专项安排至少1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产业发展。
  (二) 重大文化企业培育工程
  推动设立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立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基地,实施龙头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
  (三)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达标工程
  全面推进县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增加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
  (四) 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省文化中心、省群众艺术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馆、省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省级文化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改建省美术馆等省级重点文化场馆,推进市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馆建设。建设省广播电视数字节目制作中心和江西数字传媒文化产业园。实施“宽带广电智慧城乡”战略项目,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和IPTV监管系统工程。实施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全省应急广播系统和乡镇数字影院工程。
  (五)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文保单位和国家级、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大力推进革命遗址、传统村落、重点文物单位以及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景德镇御窑厂遗址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面完成“百馆展示工程”,加快数字化博物馆建设;实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关爱计划和抢救性记录工程,加快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和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六) 农家书屋建设工程
  依托通信、卫星传输、有线电视等网络,实现农家书屋数字阅读功能,推进农家书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七) 全民阅读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城乡阅报栏(屏)等便民阅读设施建设,在车站、广场、商场、集贸市场等城乡人流集中地建设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整合各地图书馆、科研院所、出版单位的阅读资源,建立数字图书资源中心。
  (八) 地方传统戏曲振兴工程
  重点支持赣剧、采茶戏等传统戏曲振兴。开展戏曲剧种普查,建立地方传统戏曲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地方戏曲研究和人才培养,出版传统剧目,修缮保护古戏台。
  第十三篇 全面深化改革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和制度保障。
  第一章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一节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依法合规界定产权归属,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企业财产权。全面完成农村承包经营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资产所有权实现形式。健全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强化各类产权保护,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决策程序,依法保障国有资本、私有财产权、自然资源资产和知识产权。健全产权交易制度,规范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产权有序流转、高效配置。
  第二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实行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差异化薪酬制度。
  第三节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坚持内商外商一视同仁、国企民企平等竞争、大企小企同等对待,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利益,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隐性壁垒,放手、放心、放权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引导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科技、人才等支持和服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和创新收益。
  第四节 有效发挥市场中介作用
  加快推进中介组织与行业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脱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大政府向市场中介组织购买服务,把部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事项交由市场中介承担,不断扩大市场中介组织的业务范围。加强市场中介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市场中介组织。
  第二章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大力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第一节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全面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竞争性政策作用。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的强制性标准,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健全监管责任制和社会化监管机制,加强互联网交易监管。
  第二节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强化全社会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全面建设信用江西。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加强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用信息保护。强化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加快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信用记录,建设和完善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依法推进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完善诚信褒奖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联动响应和联动惩戒机制,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第三节 建设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宅基地融资抵押、适度流转、有偿退出等试点,逐步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利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进一步扩大市场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大力发展和规范完善租赁、转让、抵押市场,鼓励支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第四节 完善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
  破除歧视、消除障碍,实行平等的就业准入和同工同酬制度,健全统筹城乡、区域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构建跨地区劳动监察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全面实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发展人才招聘、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之间人才流动的制度体系。
  第五节 构建现代高效的金融体系
  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转型,加快发展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江西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一批民间资本控股的商业银行,降低准入门槛,实现民营银行设立常态化。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小额贷款,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转型发展。努力扩大信贷规模,不断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加强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上市或挂牌并开展股权融资,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着力发展期货市场。做大保险市场,大力推进“险资入赣”。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等新型金融市场。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节 发展开放共享的技术市场
  加快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发展多层次的实体技术交易体系,健全全省统一的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构建全省开放共享的技术市场体系。实施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工程,大力发展技术认定、咨询、估价等中介服务,发展适应技术交易需求的科技服务新业态,形成服务完善、高效配置的新型技术交易中介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设立技术转移机构,鼓励企业积极承接转化科技成果。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部门协同促进机制,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和技术转移机制。
  第三章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
  第一节 健全省级经济调控体系
  完善省级经济调控目标体系,保持总体经济稳定运行,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投资、消费、财税、价格、金融、产业、土地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作用,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运用统计云、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健全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强化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构建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体系。建立健全政策预评估和政策后评价机制,注重实施预调微调。建立健全与调控目标相衔接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对于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于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一律转移,对于市县政府能够更方便有效管理的一律下放。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做到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透明、制约有效、权责分明。深入推进“三单一网”①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和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协作联动机制,推广随机抽查监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智能监管,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第三节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改革企业投资核准制和备案制,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的核准范围,更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最大程度精简前置审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条件,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改进财政资金的投资模式,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撬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投资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加强政府投资分类管理和项目监管,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第四节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收入划分,建立省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科学合理分配机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限制类主体功能区的转移支付。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全面完成营改增,着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构建地方税费体系。深入推进综合治税,依法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构建税收保障长效机制。
  第五节 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序放开电力、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服务等领域的竞争性环节价格,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完善居民阶梯价格和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政府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推进成本公开。
  第十四篇 全面依法治省
  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不断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第一章 建设法治江西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第一节 加强地方立法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依法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适应改革发展和民生需要,加强经济、文化、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提高立法精准性、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和配套性。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促进法律体系内在和谐统一。
  第二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第三节 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预防和惩处机制,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防止枉法裁判,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第四节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第二章 创新社会治理
  深入推进平安江西建设,促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全省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第一节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改进社会治理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5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3%。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对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公众监督评估。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双拥”活动。切实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第二节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稳定风险。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全面推行阳光信访,落实及时就地化解责任,建立诉讼与信访分离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衔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心理疏导和矫治。
  第三节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千名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率下降19%。职业病危害得到进一步控制。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大农村食品药品治理力度,保障饮食用药安全。全面提高抵御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救护救援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基本建成统一指挥、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全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第三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一节 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促进网络协商民主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工作。
  第二节 积极发展基层民主
  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完善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的自治机制,提高自治能力。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第十五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实干,要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确保实现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章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依法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体制机制
  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的领导干部,推进干部培训改革创新,提高把握发展规律、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
  第二节 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充分激发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第二章 努力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强化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领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健全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市县规划、区域规划等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工作合力。年度计划要与总体规划衔接并予以滚动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并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如期完成。强化重大工程项目支撑作用,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末期全面评估,并提请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适时对规划进行修订调整,由省政府提出方案报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发挥审计机关推动规划落实的作用。
  第二节 强化财力保障
  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强化公共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充分考虑本规划实施需要。年度预算安排要优先考虑本规划实施的年度需要。加快政府投资地方立法,建立与规划实施相匹配的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先规划后项目、先项目后预算”的项目预算编制机制。
  第三节 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要激发全省人民参与规划实施、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江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为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宏伟蓝图、共同谱写赣鄱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专栏29 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制定实施《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
  深入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提高立法质量。
  (三)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健全并严格执行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实施《江西省政府法律顾问规定》。
  (四)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支持在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制定《江西省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办法》。
  (五)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修订《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六)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实施《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力度,制定实施《江西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加强财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等专门监督。
  (七)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电子政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和社会救助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专栏30 法治保障重点建设工程
  (一)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分步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 政法业务用房建设
  继续实施省、市、县、乡各级政法系统业务用房建设,主要包括28个法院审判法庭、30个检察院专业技术和办案用房、101个公安机关业务用房(含61个森林公安业务用房)、9个国安机关业务用房、46个司法机关业务用房,以及基层乡镇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两所一庭”建设。
  (三) 政法监管场所
  继续实施各类政法监管场所项目建设,建设36个公安看守所、42个公安拘留所、8个公安强制戒毒所、10个监狱、8个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省强制医疗所。在县市区建设社区矫正监管中心。
  (四) 其他政法设施
  推进省市县政法教育设施建设。加强刑事侦查、网络侦查、技术侦查、应急处突和警用水上交通装备配备。加快推进警犬基地建设。适时建设警用直升机临时起降点。
  专栏31 社会治理重点建设工程
  (一) 城乡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整合利用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在设施匮乏、功能不足、需求集中的地区,新建、改扩建1000个城市社区服务站和10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立基层综治中心,打造集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市场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二) 社会治安管理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强化人防、技防和物防;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联网应用,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集110接处警、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紧急警务活动统筹协调等功能于一体的实战型指挥中心。在设区市建设特殊人群安置教育中心。
  (三) 环境安全监管
  推进全省环境监测(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环境预警网络建设与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高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件防范水平。
  (四)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加强省市县三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省市两级和区域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建设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机构专业人才培养。
  (五) 安全生产监管
  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高危行业治本攻坚行动,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六) 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实现救灾减灾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救灾减灾指挥平台和全省灾情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标准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迁建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创建800个省级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完善消防应急救援站点布局和队伍建设。
  (七) 气象灾害防御
  新建10个城市和200个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建设6套应急气象观测系统、15套防雷应急服务系统和城乡气象灾害信息发布系统。新建21个景区气象站、11个环境气象站,改造3部、新建3部气象雷达,升级700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对93个气象台站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八)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对136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完成22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避灾移民搬迁。完成20个重点县(市、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九) 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测震台网加密,升级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建设矿震监测预警台网;建立防震减灾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省级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基地。
  (十) 应急管理重点建设工程
  建设江西省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系统;推进应急平台三期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网络。建设省、市两级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基地,推进江西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救护培训。
  专栏32 “十三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一) 专项规划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水利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科技创新升级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理信息发展与应用规划、流通业发展规划、扶贫攻坚规划、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城乡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金融业发展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林业发展规划、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铁路发展规划、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人口发展规划、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规划、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防震减灾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天然气发展规划、煤炭发展规划、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规划、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规划。
  (二) 区域规划
  昌九新区建设规划、江西省际区域合作规划、南昌大都市区规划、向莆铁路(江西段)经济带发展规划、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规划、赣西经济转型发展规划。
  ① “三单一网”:“三单”指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网”指江西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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