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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6]13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16
实施时间: 2016-8-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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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6日
  福建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更好发挥品牌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中的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供给结构优化升级,适应引领需求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围绕优化政策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夯实品牌基础建设、推动供给结构升级、引领需求结构升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加快构建个性化、层次化、多元化的供给市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主要任务
  发挥好政府、企业、社会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之以恒,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制约品牌发展和供需结构升级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保驾护航。完善标准体系,提高计量能力、检验检测能力、认证认可服务能力、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增强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品牌发展与创新驱动深度融合,为品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执行品牌发展法律法规,完善扶持政策,实现优质优价,持续打假治劣,净化市场环境。加强自主品牌宣传和推介,提高“福建品牌”消费意愿。
  (二)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增强品牌意识,苦练内功,改善供给,适应需求,做大做强品牌。引导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追求卓越质量,不断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家领军作用,培养引进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助力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破除对“洋品牌”的盲目崇拜,增强公众对自主品牌的认可度和自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加强中介机构能力建设,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关注自主品牌成长,讲好“福建品牌”故事。
  三、重点工作
  根据主要任务,按照可操作、可实施、可落地的原则,抓紧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夯实品牌基础建设
  1.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着力提升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提升我省企事业单位在国内国际标准化领域的话语权。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将发明专利转化为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协同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探索标准研制和推广。充分发挥我省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培育我省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充分发挥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作用,有效引领重点产业标准化,激发企业标准化热情。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企业自觉追求高标准、高质量,促进不断完善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调节机制。(省质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为重点,加强计量技术基础研究,科学规划量传溯源体系,统筹全省计量标准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建和完善一批高精度省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支持专业性强的行业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行业特点突出的量传工作。鼓励大中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增效、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以我省的国家计量中心、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为主体,加强计量测试服务公共平台建设,面向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广泛的计量测试、科研合作和产品验证服务,助推产业发展和产业竞争能力快速提升。(省质监局)
  3.提升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水平。以服务我省电子、石化、机械等主导产业、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以及千亿产业集群为重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检中心和检测重点实验室。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技术机构优势检测项目进行全方位升级,提高其科研能力和水平。采取“统一规划、分层推进、分类整合”的办法,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步伐,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支撑平台。以科学、公正、权威为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组建具有公益性和社会第三方公正地位、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以全省七大智能装备产业集群为重点,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与智能制造的深度融合,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等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发展。依托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和重点重大项目的科研突破,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服务能力突出、专业特色鲜明、市场竞争水平高的检验检测品牌平台。加快建立适应供给侧改革的认证认可体系,加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产品认证监管,强化节能、节水、环保和可再生资源产品认证,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更好服务福建企业“走出去”。(省质监局、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搭建持续创新平台。加快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工艺、探索新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市场需求、长远发展需要和关键技术建设技术交易中心、孵化平台、测试中心等服务平台,开展研发创新,推动行业创新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推行平台化、模块化、系列化的产品设计理念,普及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的先进设计技术与工具,提升新产品开发能力。引导企业以需求为导向,树立“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发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生产理念,提高研发设计水平,鼓励技术、工艺、性能、品种、品牌等方面差异化竞争,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推动“两化”融合发展,引导企业强化互联网思维,强化大数据挖掘市场需求的普及应用,精准定位消费需求,推广实施高效精准营销,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实现市场要素高效利用。(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探索建立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评价理论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开展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提高品牌研究水平,逐步提高公信力。鼓励有条件企业成立品牌相关研究机构,推动企业培养更多的品牌研究、建设和推广人才。加强品牌理论与应用研究,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品牌领域合作交流,鼓励高校开展品牌相关学科建设。宣贯品牌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组织我省企业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加强出口企业的品牌培育,推动“福建品牌”走出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品牌研究、咨询、宣传、维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培育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省质监局、经信委、商务厅、教育厅、人社厅、工商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供给结构升级
  1.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按照资源禀赋发展区域特色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做强闽东南闽北果蔬加工、泉州休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沿海水产品加工带、闽西北畜禽产品加工业、提升闽南、闽北、闽东茶业加工水平。发展绿色健康食品,构建绿色食品先进配送体系,打造食品安全区域品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针对工业消费品市场热点,加快研发、设计和制造,及时推出一批新产品。推动出口企业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引导更多的出口企业进行内销转型。推进开放式研发设计、网络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生产、互联网商业和共享协作等方面创新,鼓励企业提供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客户满意度。打响“清新福建”品牌,升级旅游产品体系,以打造清新海丝度假、清新生态体验、清新生活休闲三类品牌产品为重点,创新发展乡村、文化、红色、邮轮游艇、研学五类休闲旅游业态产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实施旅游景区创新提升工程,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省经信委、科技厅、农业厅、商务厅、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管理,实施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建设农药兽药监管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农业污染防治和农业生物防控技术推广使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围绕地区农业生产特色和优势,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扶持一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大和知名度高的“闽货”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满足中高端需求。强化农产品品牌营销,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作用,拓展宣传渠道,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范围,打造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加快提升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满足更多消费需求。(省农业厅、发改委、商务厅、海洋渔业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着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重点企业,为生产更多优质精品提供有力支撑。发挥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支撑作用,着力解决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的产品性能和稳定性问题,加大基础专业材料研发力度,为精品提供可靠性保障。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推广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以国际同类产品质量为标杆,强化品质供给能力,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厨卫、智能安防、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生活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终端消费品。在国防科工、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实施质量自我声明和追溯制度,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生活服务品质。支持生活服务领域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生活服务企业品牌。拓展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全方位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生活服务机构提供场所设施。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组织或机构企业。引导大中型生活服务企业深入社区设立便民站点,提供家政、儿童托管、居家养老、美容美发、洗染等各类便民生活服务,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探索建立适应企业管理方式的新型家庭服务企业,建设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的家政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提升家庭服务业职业化、连锁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省发改委、商务厅、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需求结构升级
  1.努力提振消费信心。以监督抽查结果数据为支撑,建设“消费与质量查询平台”等一批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者选购质量稳定的产品提供信息参考。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福建”网站,推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加快归集、整合行业信用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在各省直部门间交换共享。建立福建省质量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诚信体系,实施质量信用信息的分级管理。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以婴幼儿配方奶粉、儿童玩具、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提振消费信心。(省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厅、海洋渔业厅、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宣传自主品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以政府质量奖、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福建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老字号、知名商号等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一批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并购国外高端品牌和将自主品牌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积极组织我省企业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扩大品牌影响力。继续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建设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竞争力,打造一批区域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形成一批产品优质、服务上乘、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民族品牌。做好我省中国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等优秀品牌宣传,引导更多的企业追求卓越绩效,增进公众对福建质量的信心。拓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特别是有效运用新媒体,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形象,传递品牌价值。鼓励企业借助国际媒体资源和主动参与具有影响力的重大经贸交流等活动,承担相应社会责任,有效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省质监局、经信委、商务厅、农业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村居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产品,让货真价实的商品占领农村市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消费热情,提高面向农民的产品服务质量,拓展农村品牌产品消费的市场空间。围绕住房、教育、交通、文化娱乐等农村消费新热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特色园艺景观、乡村体育文化和农村服务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激发农村市场消费升级,落实好《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10号),构建农产品进城和网货下乡的双向流通体系,进一步促进“网货下乡促进农村消费、农货进城满足城市消费”。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和社会保险等制度,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增强农民消费信心。(省农业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文化厅、卫计委、商务厅、海洋渔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扩大城镇消费。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主动适应居民生活质量改善需求,加快发展旅游、健康、养老、教育等服务消费,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市政服务等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加大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以及环境标志产品等推广力度。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等文化核心内容产业以及数字创意、动漫网游、云媒体服务、移动多媒体、文化电商等文化产业新型业态,扩大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拓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服务业态,进一步做强软件产业。围绕中高收入群体对消费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的趋势,大力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为消费者提供更有品质的品牌商品。(省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商务厅、民政厅、科技厅、文改办、文化厅、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净化市场环境。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追究执法不力责任。加强对知名自主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二)完善机制建设。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或做法,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依法健全完善汽车、计算机、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三)强化政策保障。在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出台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形成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落实各项质量品牌奖项激励作用,推动质量创新升级。
  (四)强化组织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尽早取得实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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