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业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16]14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23
实施时间: 2016-8-23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0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加快推进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推进地理信息产业集聚发展为重点,着力提升地理信息的获取和处理能力,加快地理信息资源及产品的开发应用,全面提高我省地理信息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地理信息产业打造为我省高成长服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成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协同发展的公益性保障服务体系和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地理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拥有地理信息企业1500家左右,服务总值超千万元的企业达到200家,服务总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50家;产业总产值达到35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产值突破3500亿元,形成以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为主的成熟产业链。
  二、突出发展重点
  (三)加强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协调、完整、开放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不断提高空间定位精度,提供高精度的定位服务,实现重点区域和特定场所室内外全覆盖无缝定位,提升导航定位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源获取、处理、分发服务统一管理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省级遥感影像保障服务水平,建设河南省遥感影像数据技术开发应用产业示范基地(遥感影像数据处理应用中心)。建设空天地一体的应急测绘保障和动态遥感监测系统,提升地理信息快速反应和服务能力。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应用管理,研究制定基准站建设和应用总体规划,做好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和使用安全等工作。
  (四)完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动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升级,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天地图·河南”等项目建设,支撑重大项目科学决策,实现省、市、县级互联互通,拓展地理信息一站式服务。依托省政务云平台、省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及其他平台资源,实现空间数据的分析处理、图形可视化、图像智能识别等服务,建设智慧河南时空信息云平台。深入研究各行业对遥感影像的需求,依托测绘地理信息平台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影像获取工作,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五)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开放地理信息资源。结合实施中原经济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创新地理信息在资源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服务模式,建立地理信息应用服务体系。鼓励测绘地理信息单位推广面向政府管理决策、企业生产运营、人民群众生活的地理信息应用,在电子政务、交通、物流、环保、旅游、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定位、遥感、地图等公共服务。
  (六)加快推动北斗导航示范应用。要高度重视北斗导航示范应用专项建设工作,在完善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在平战结合、军民融合基础上,以北斗导航应用为核心,以全球定位系统为补充,与有关部门合作,建设我省北斗导航应用大数据综合信息平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推进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北斗时空地理信息云平台、遥感影像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培育北斗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骨干企业,推动北斗导航规模化应用。全面改造提升北斗系统与GPS(全球定位系统)等系统的兼容性,积极发展推进国民经济建设和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导航定位服务产品,促进地理信息在规划、交通、环保、旅游、教育、医疗等领域广泛应用,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七)大力发展核心技术和先进装备。依托我省优势,重点发展北斗应用芯片、北斗授时系统、航摄无人飞行器、测绘设备、导航设备、地下管网探测等核心技术,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装备。积极开发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和系统集成产品,推进其在国土资源、农业、民政、医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环保、旅游、教育、交通、公安、应急等领域广泛应用。
  (八)积极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整合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测绘地理信息资源、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专题数据资料,围绕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化发展实施等,开展区域性、典型性地理国情信息监测,形成快速、规模化、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与综合统计分析能力,实现从点到面、从静态到动态的定量化空间监测与管理。主动向社会发布地理国情监测报告,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及时的地理国情信息服务与认证服务。建立地理国情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发真实客观、形式多样的地理国情信息产品,提供持续、稳定的地理国情信息服务。
  三、夯实产业基础
  (九)统筹规划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要加强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按照加快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重点,编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措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明确一批有专项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根据规划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路径、建设周期及责任单位。
  (十)着力丰富地理信息数据资源。要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着力推进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稳步实施基础测绘重大项目,加大地理信息资源获取力度,推动基础测绘生产体系转型升级。依法建立基础测绘分级投入和定期更新机制,1∶1万基础地理信息按需更新,重点发展区域基础地理信息动态更新,城市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实时更新,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完成“一带一路”河南段及沿线地区的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不断丰富地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数据现势性。
  (十一)大力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数据获取的分工、更新和共享,切实保障政府部门应用需求。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共数据中心,建设省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数据中心,构建功能结构完善、适合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空间大数据服务体系,促进多部门、多业务数据深度融合,解决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数据安全利用和高效监管问题。鼓励各省辖市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共数据中心,建设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数据中心,不断推动市、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数据采集,在“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精细农业”“精准扶贫”等应用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丰富我省地理信息资源,促进地理信息广泛应用和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二)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大省科技计划、知识创新工程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申请设立各类创新平台,完善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加快企业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动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企业利益,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对地理信息产业集聚区和列入省规划的地理信息重大项目要保障用地。加快河南省时空信息产业园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产业扶持,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集群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十三)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密地理信息的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建立地理信息服务资质管理、数据使用许可、地图审核等制度,规范地理信息项目招投标,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对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境外组织和个人非法获取、处理地理信息的行为。
  四、健全保障体系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强化市、县级政府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管理职责,确保我省地理信息产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省空间地理信息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落实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具体指导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交换机制,统筹协调地理信息分工采集和持续更新,推进共享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应用服务需求。
  (十五)健全政策体系。加强地理信息市场培育,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尽快制定并出台《河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办法》,提请修订《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地理信息市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等制度,完善工程监理、监督检验等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地理信息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强产业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
  (十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加大对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生产的支持力度。发挥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中原科创风险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地理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鼓励政府部门地理信息服务外包。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天地图·河南”公众版优化重组,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天地图”企业集团。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鼓励地理信息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上市,鼓励已上市的重点企业采取整体上市、定向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再融资。
  (十七)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快建立国内外人才合作与引进平台,制定培养与引进人才计划,完善、落实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推动我省人才计划向地理信息产业倾斜。依托院士工作站团队、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专家委员会、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着力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打造高层次、创新型的核心技术研发团队,全面提升地理信息产业综合实力,推动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十八)强化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切实发挥政府作用,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突出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对具有战略性或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对市场化程度高的重点发展领域,以社会资本为主,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地理信息应用服务,主要由企业提供,政府给予合理引导和支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4]2号 2014/1/22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 赣府厅发[2014] 2014/10/2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 浙政办发[2014] 2014/11/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 川办发[2014]38 2014/6/1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 黑政办发[2014] 2014/11/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号文件促 鲁政办发[2015] 2015/3/3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 青政办[2014]18 2014/12/24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 晋政办发[2014] 2014/9/9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 冀政办函[2014] 201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