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补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16]11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16-4-7
实施时间: 2016-4-7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5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过程中,按照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原则,对矿业权未被整合而直接注销且已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以下简称矿业权价款)的矿业权人,其拥有的剩余矿产资源储量对应的已缴纳矿业权价款应予以退还。为规范有序做好矿业权价款的退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6]394号)出台前的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
  (一)国土资源部直接收缴的矿业权价款,由矿业权人依据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关闭矿山名称和资源储量、矿权注销情况及时间、关闭前已动用资源储量、关闭后剩余储量、已缴纳价款数等情况,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退库申请,再由国土资源部向财政部提出退库申请,财政部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二)地方直接收缴的矿业权价款,矿业权价款的退还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办法由省级财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关于财建[2006]394号文件出台后的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
  394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其中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中央和地方分成的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中央分成的矿业权价款退还。
  中央分成的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授权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符合退还政策的矿业权人,向矿权登记机关,即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矿业权价款退还申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退还申请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包括已关闭矿山名称和资源储量、矿权注销情况及时间、关闭前已动用资源储量、关闭后剩余储量、已缴纳价款数等(在国土资源部登记的矿业权的基本情况,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同级财政部门要对矿业权价款缴纳时间、数额和分成等情况进行核实。
  各省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区、市)所有退还申请进行核实汇总后,向财政部驻当地专员办提出退还申请,同时提供此前核实情况,并按照专员办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专员办应在收到省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价款退还申请及相关材料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向省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就地退库手续,并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备案。
  (二)关于地方分成的矿业权价款退还。
  地方分成的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办法由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自行确定。
  三、其他要求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0]1018号)关于矿业权价款退还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各地应对矿业权人已提出的矿业权价款退还申请进行梳理,并按本通知要求,尽快做好退还工作。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2016年4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 黔府办发[2014] 2014/9/16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提取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青国税函[2010] 2010/6/22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矿业权交易 沪规土资矿规[2 2016/4/1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出让矿业权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7/1
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 2015/8/24
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7]12号 2017/7/27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管[2012]84 2012/11/5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框架 中国矿业权评估 2007/5/11
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退库有关问题的通 吉财税[2023]87 202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