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办市[2016]41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19
实施时间: 2016-12-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我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方式
  (一)2016年12月1日起,由我部审批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二)2017年1月1日起,由我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施工总承包特级)的新申请、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三)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事项,企业须通过我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网址:)申报。
  二、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资质资格的企业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建筑企业)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
  (二)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申请表。
  除上述书面材料外,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使用自行开发的资质申报和审批管理系统的省级主管部门,应按照统一数据交换文件标准,与我部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对接。
  (二)对涉及公路、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见附件)
  (三)各省级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加强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我部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建筑企业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尽快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保证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4626
  附件: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9日

相关附件:
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 建市[2017]137号 2017/6/13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499 渝税函[2022]51 2022/5/25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建筑业报验税务登记资料 大地税征便函[2 2011/4/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 冀建工[2018]18 2018/5/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营业税计算依据的 苏地税发[2003] 2003/11/7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市区建筑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衢地税发[2006] 2006/3/1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再次调整《北京市建筑业 京建发[2017]27 2017/7/1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豫建资质[2015] 2015/10/22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苏政发[2017]15 2017/11/24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业纳税人应税所得率执行标 沈阳市地方税务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