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税费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专用票据》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6-8-31
实施时间: 2016-8-3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为加强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的征收和核算管理,现决定启用《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专用票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9月1日起,启用《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专用票据》,该票据仅限于海关向进口货物收货人收取进口货物滞报金时使用,具体票样见附件。
  二、《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专用票据》正式启用后,原《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专用票据
  海关总署
  2016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
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专用票据.rar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启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 内财非税[2016] 2016/11/25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专用票 鄂财综发[2009] 2009/9/1
关于同意统一印制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财综[2015]47号 2015/8/4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启用《天津 津财综[2016]11 2017/1/1
广州海关关于进口货物滞报金收缴改革有关事宜的公告 广州海关公告20 2013/6/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非税收入专 新发改收费[200 2006/6/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启用山东一卡通科技有限公司专 鲁地税函[2008] 2008/3/1
关于启用《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专用票据》的通知 财办综[2016]95 2016/8/18
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