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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6]12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5
实施时间: 2016-8-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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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5日
  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为实现2020年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现状和意义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特别是在《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实施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政策法规和经费投入等条件得到改善,典型示范和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健全,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形成,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和实效性显著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更加完善,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力度不断加强,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科技传播能力明显增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取得新的突破,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进展顺利,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措施扎实,带动了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提高。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显示,201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6.10%,较2010年的4.4%提高了1.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十二五”末我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6%的工作目标,为我省“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开局和实现2020年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目前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省、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还不能满足新常态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面向农民、老区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群众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仍然薄弱;科普资源特别是科普读物和科普传媒产品开发能力不强;科普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均衡化、精准化科普服务能力亟待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基础较为薄弱,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不够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把“科学文化素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主要指标,标志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工作之一。“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的跨越提升,对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注入发展新动能,助力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要求,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为奋力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省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创新型省份建设需求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0%,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创新型省份的要求相适应。
  ——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突出工作主题,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学习实践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和决策水平不断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快速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以及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与部分发达省、市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科普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科普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进展,科普产业加快发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协调共建、社会动员、监测评估以及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等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各方面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提升。
  ——完善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造创业激情,提高大学生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
  措施: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更新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增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重视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到2020年实现“三通两平台”在全省中小学的全覆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大力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促进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的互动衔接,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应用人才的培养方式,建设一批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系统提高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推动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大力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体成果的渠道、平台。
  ——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的科技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参与省内外高校科学营活动。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映展评等竞赛活动,组织200万人次青少年参与各类科技竞赛活动。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技场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工作,探索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的模式,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的全覆盖。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提高家长的科学素质。广泛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
  分工: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科技厅、经信委、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厅、环保厅、文化厅、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建社科院、妇联、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围绕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粮食安全等,贯彻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等知识和观念。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服务现代化。
  ——着力培养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到2020年,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
  ——进一步加大对老区、山区科普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农村妇女和农村留守人群的科学素质。
  措施: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所(所)、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巾帼致富种子工程培训等,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鼓励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等科技服务。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日、科技?人才周、世界粮食日、健康中国行、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
  ——切实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将科普服务站、科普宣传栏等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加强文化与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培训1万名文化与食品安全协管员。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银会合作”,发挥优秀基层农技协、农村科普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老区、山区的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服务力度。
  ——加快推进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使用电子设备和互联网的兴趣。加大对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建设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示范乡镇、示范村、服务站点。在乡镇所在地的行政村布设500个“科普智慧云”互动大屏,推广“科普中国”乡村e站,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素质。
  ——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农村科普中的作用。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广泛动员科技人员发挥职业专长,到农村开展科普活动和创业服务,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
  分工:由省农业厅、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省教育厅、科技厅、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环保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文化厅、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科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围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生产方式转变,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养培训为重点,基本实现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到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8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万人。
  ——推动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措施: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到2020年,全省建设1500个省级劳模工作室,选树1500名福建省金牌工人。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
  ——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名师带高徒等活动,到2020年,实现师徒结对10万对,其中农民工结对名师5万对以上。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等的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
  ——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职工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讲理想、比贡献”、“最美青工”、智慧蓝领、巾帼建功等活动,组织100万名职工参与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地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
  分工:由省人社厅、总工会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教育厅、科技厅、经信委、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省委、妇联、科协、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大力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措施:
  ——加强规划,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4—2017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15—2017年福建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规划时,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重点加强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教育培训。
  ——创新学习渠道和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办好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网络竞赛等各类科普活动。继续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科学思维与决策系列课程。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科技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增加科技宣传版面和时段,用好用活新媒体工具,推广发布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大力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主题,选树一批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先进典型。
  分工: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教育厅、科技厅、经信委、卫计委、环保厅、文化厅、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建社科院、团省委、妇联、科协、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科学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建成一支优秀科技教师队伍。
  ——完善科技教育课程教材,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方法,不断推动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
  ——完善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
  措施: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科技教育等专业或相关课程,鼓励各级教师进修学院设立科技教育研究室,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加强对幼儿园、农村和科学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中小学中骨干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加强各类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等。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具有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科学测量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技教育的教材建设。
  ——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力度。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培养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研究建立符合我省青少年特点、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体系。
  ——强化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老区、山区和贫困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健全科教结合、共同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充分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资源,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师生广泛树立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
  分工:由省教育厅、人社厅牵头,省委组织部、文明办,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福建社科院、农科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科协、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任务: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建设。
  ——大力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区科普服务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常住人口科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居民科学素质,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措施:
  ——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深入开展科普日、科技?人才周以及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气象、防震减灾、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老年人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推动基层服务中心融合发展,在新建及现有的基层服务中心中拓展科普功能。在城市社区布设1000个“科普智慧云”互动大屏,深入推进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科普学校建设,新建一批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人员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基础设施作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200个科普示范社区,奖补资金1000万元,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分工:由省文化厅、民政厅、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教育厅、科技厅、卫计委、财政厅、环保厅、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建社科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
  ——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推动实现科普的理念、内容、表达形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和运营机制等的全面创新。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的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
  ——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
  ——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的落地应用,定向精准推动科普信息,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满足公众泛在、个性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
  措施: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升级改造“福建科普”等微信平台,择优扶持一批机构和个人的科普自媒体,形成联结30个以上科普自媒体的矩阵平台;建设“科普智慧云平台”,在社区、农村和学校布设科普互动大屏,建立科普信息网络管理与发布系统;开设《科普之窗》等电视科普栏目,引进和投放5万分钟的优质电视科普节目,形成覆盖全省各级电视台的科普电视平台。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科普公共服务新模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参与科普信息化内容开发;制作、投放和推广科普公益广告和科普游戏;建设福建数字科普教育基地,集成共享社会化科普资源;建设“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实现全省高校图书文献信息互联互享;积极利用“科普中国”系列科普信息化资源。举办重点人群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
  ——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以及科技成果普及、健康生活等重大选题,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科普文艺创作。开展科幻、动漫、视频、游戏等科普创作,加大科普游戏传播推广力度,加强科普创作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强化科普传播协作。推动省级和各地的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支持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适合在电视、广播电台和互联网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推动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和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组织开展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学习培训,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
  ——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依托“数字福建”和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洞察和感知公众科普需求,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资源送达目标人群。通过科普智慧云平台,集成共享10TB科普信息化资源,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的落地应用。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通过科普自媒体平台矩阵,强化移动端科普精准推送。加大对老区、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
  分工:由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科技厅、经信委、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文化厅、质检局、体育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建社科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措施:
  ——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推动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基本建设计划。制定完善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研究建立科普基础设施的评估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突出信息化、时代化、体验化、标准化、体系化、普惠化、社会化,推动由数量与规模增长的外延式发展模式向提升科普能力与水平的内涵式发展模式转变,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实体科技馆为龙头和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虚拟现实科技馆、数字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集中力量加快省科技馆新馆建设,推动大中城市科技馆的基本覆盖。到2020年,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城市至少拥有1座达标科技馆。按照国家《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配齐科技馆工作人员。抓好省级行业(产业)科技馆的规划,积极发展行业(产业)科技馆。稳步推进科技馆免费开放,强化科技馆运行规范管理,大幅提升科技馆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推进福建数字科技馆开发和集成优质科普资源,提升数字科技馆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扎实推进福建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加大科普大篷车的配发和管理力度。到2020年,福建流动科技馆的保有量达到20套,力争在尚未建设科技馆的县(市)每2年巡展1次;科普大篷车的保有量达到40辆,活动和服务范围基本覆盖所在县(市)的所有乡镇。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推动没有条件建设科技馆的县(市、区)建设科普活动场所,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拥有1个以上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积极推动科普服务站、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建设,提升各类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检疫、林业、地震、气象等行业类、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统一规范全省科普基地认定命名。到2020年,拥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50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200个。
  ——推动社会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建立完善社会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引导海洋馆、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区、地震台站、地震遗址遗迹等公共设施增强科普功能。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实验室)、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充分发挥天文台、野外台站、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端科研设施的科普功能。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分工:由省科协、发改委、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教育厅、经信委、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文化厅、质监局、体育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工会、团省委、妇联、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
  ——研究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宏观政策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促进科普产业健康发展,大幅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支撑科普事业发展。
  措施:
  ——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依托科普机构、科研机构、产学研中心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中心,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增强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开展科普创作和产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
  ——加强科普产业市场的培育。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的有利条件,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力度。鼓励建立科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形成科普产业集群,实现集约发展。
  分工:由省科技厅、科协牵头,省发改委、教育厅、经信委、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文化厅、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监局、旅游局、福建社科院、农科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科普人才,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
  措施:
  ——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落实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的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学科发展、科普专业设置、科普人才评价标准、技术职务等相关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普人员的积极性。
  ——强化科普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开展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围绕科普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等,开展补充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发展科学传播专家团队,聘请一批不同领域的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推进文化与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明确科普职责,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结合各类社区科普设施和活动,培养和发展1万名社区科普人员。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到2020年,全省专兼职科普人才达到15万名。
  ——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到2020年,建成一支结构优化、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注册科普志愿者达到2万名。
  分工:由省科协、科技厅、人社厅牵头,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省教育厅、经信委、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文化厅、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监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建社科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气象局、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省政府负责组织全省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或协调机构,研究解决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年1~2次听取工作汇报,组织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框架。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科协要充分发挥枢纽型、开放型、平台型的组织特色,切实担负起协调联络和日常沟通职责,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各市、县(区)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本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框架。要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方案。要建立和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或协调机构及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全面推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市、县(区)科协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的牵头和协调作用。
  (二)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共建机制。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或协调机构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共建机制,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建立完善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在实施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科普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大众关注科研工作与前沿科技发展,支持我省科技工作,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每年组织开展1~2次《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体系,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和激励机制。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技进步示范县、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院士专家八闽行活动,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到2020年,拥有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25个,命名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50个。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全省和各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政策法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到2020年,被命名为全国和福建省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年人均财政科普经费达到2元。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科普经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四)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6年,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7-2020年,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和重点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和目标的完成。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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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 辽政办发[2016] 2016/7/2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 黑政办发[2016] 201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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