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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2016]17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5-31
实施时间: 2016-5-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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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厦门市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闽政发[2015]505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民族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权利,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2017年健全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完成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评估工作,2018年实现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 到2020年,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受教育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社区适龄儿童能就近享受到较好的义务教育。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内地民族班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及责任分解
  ㈠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穿于大中小学的学生学习生活各个方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在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教育课、党课、团课、少先队活动等,系统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督导评估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㈡办好内地民族班。鼓励各族学生同校共班、共学共进。组织开展当地学生与内地民族班学生之间互帮互学、友好班级等活动,促进内地民族班学生尽快融入学校、融入集体、融入社会。教育引导各族学生树立建设伟大祖国的远大志向、学习建设美丽家乡的知识技能、投身民族团结的伟大实践。建立健全内地民族班办学经费动态调整、生均补助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保障民族班的办学需求。推动落实内地新疆班特殊岗位津贴,提高内地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待遇。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㈢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实行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按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高中按现行助学金政策优先安排助学金。落实少数民族学生中、高考升学照顾政策。关注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教育和疏导。加强少数民族学生骨干培养,选拔和吸收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参加团组织和学生会,参与学校管理。加强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通过举办招聘会等形式,为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积极创造条件,同时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回家乡创业、发展。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㈣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宁夏、甘肃等民族地区,重点加大对受援地区双语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支援力度,培训和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帮助培养各类人才。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对口支援办公室。
  ㈤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教育发展。推进湖里区钟宅畲族社区、翔安区陈塘回民社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课程改革、培育民族教育特色等,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推进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中小学于2017年完成“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评估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持续建设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教室为载体,逐步扩大校际联网交流,实现远程互动教学、教师交流等,尽快实现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培养补充制度。大力加强双语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重点补充乡村学校、民族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㈦加强民族文化的教育与传承。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学生增强“三个自信”,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支持职业教育传承民族工艺和文化,鼓励职业院校开设民族文化传承相关专业,将民族文化融入学校教育,着力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区实际,认真制定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优先发展、重点保障民族教育发展。
  ㈡加大经费投入。健全以政府为主投入,其他社会力量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民族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民族教育投入,重点支持湖里区钟宅畲族社区、翔安区陈塘回民社区改善幼儿园、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培训,保障民族教育顺利开展。
  ㈢开展民族教育科学研究。推进民族教育教研体系建设,开展民族教育重大理论和政策的研究,促进民族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发展。扎实开展校本研究,以研促教,教研结合,提高民族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民族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服务民族教育发展的能力。
  ㈣实行工作考核。将民族教育工作列为各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强区”等教育督导工作内容。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民族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优先发展、重点保障,确保民族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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