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16]21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7-27
实施时间: 2016-8-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43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参照2015年大连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现就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标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8月1日起,我市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208 170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自2016年8月1日起,用于计算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为17350元。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 浙地税二[2000] 2000/11/1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 浙嘉地税政[200 2008/3/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 浙地税函[2009] 2009/8/5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 陕西省地方税务 2018/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 粤地税发[2016] 2016/10/1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区部分通信公司开展的促销 内地税字[2006] 2006/7/27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 浙地税二[2000] 2000/10/8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减免税政策的通 湘地税发[2005] 2005/8/29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解除 金市地税政[200 2000/7/5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 津地税外[2004] 200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