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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 “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发[2016]11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4-25
实施时间: 2016-4-25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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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绍兴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目  录
  一、发展背景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二)未来五年发展环境
  (三)未来五年金融改革趋势
  二、“十三五”时期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战略举措
  (三)发展目标
  三、“十三五”时期绍兴金融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优化区域融资结构
  (二)再造资本市场优势
  (三)重构区域金融体系
  (四)创新传统金融发展
  (五)推进普惠共享金融
  (六)重塑区域金融生态
  四、“十三五”时期绍兴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大发展扶持
  (三)优化法制环境
  (四)加强人才建设
  绍兴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是绍兴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应对“三期叠加”新阶段、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的关键期。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运行的血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日益凸显。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绍兴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关系着绍兴金融业的长远发展,对于支持绍兴实体经济稳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背景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是绍兴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也是金融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优化金融服务理念,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服务创新,全市金融规模逐步壮大,现代金融体系不断健全,资本市场地位日益显著,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生态环境逐步优化,金融改革和金融业发展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1.金融规模逐步壮大,产业贡献不断增强。“十二五”时期,全市金融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到2015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8338.41亿元,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6948.9亿元和6047.9亿元,存贷款规模均居全省第四位;全市保险业保费收入111.43亿元,保险密度2248元/人,保险深度2.48%,赔款和给付38.74亿元;全市证券交易累计成交72482.32亿元,月末保证金余额235.65亿元;期货市场累计成交31151.98亿元。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13.4亿元,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撮合成交9.5亿元。
  2015 年共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47.74亿元,金融业在第三产业中的贡献仅次于批发和零售业;全年金融业共计缴纳各项税金23.4亿元。
  2.现代金融体系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十二五”时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加大引进力度,加快机构建设,逐步形成了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创投和财务公司等共同发展、较为完备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42家,比“十一五”末增加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1143家,从业人员19726人,机构设立总数位列全省第四;全市共有证券营业部60家、期货营业部13家、保险公司57家,设有民营企业财务公司1家和全省唯一一家地市级期货公司(大越期货)。其他金融组织发展较快,全市有融资性担保机构24家、各类创投企业171家。
  地方金融业发展态势向好,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总体稳健。目前,全市有绍兴银行、瑞丰银行、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拥有从业人员7027人,分支机构448个,资产合计3568.19亿元,所有者权益246.71亿元。36家小额贷款公司合计注册资本94.81亿元。设有民间资金管理公司2家,民间融资服务中心4家,各区、县(市)创新试点的民间融资服务公司6家。
  3.资本市场日益壮大,直接融资比重快速提升。“十二五”时期,全市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末,已实现企业上市60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43家(主板17家、中小板22家、创业板4家),境外上市公司10家,外迁及倒闭上市公司7家,控股市外上市公司7家,上市公司数量居全省地级市首位,全国同类城市第四位;“新三板”挂牌企业28家,浙江股交中心挂牌企业299家。市场主体发展态势向好,效益不断提升,2014年年报显示,39家A股上市公司税收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占规上工业企业的22%、25%和21%。
  2015年,全市全年实现直接融资537.17亿元,直接融资金额在2014年超过银行贷款余额,持续位居全省同级地市第一位;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比重从“十二五”初期的17%提升至2015年的近50%。
  4.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环境逐步优化。“十二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内首创开展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并试点推广到中型企业,到2015年末,贷款余额达56.96亿元,2745家小微企业受益;在全省率先开展“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示范项目”、“支农精品工程”,引导金融企业构建面向不同客户群体、符合地方产业实际的差别化金融企业文化和风险管理文化,促进信贷投放从粗放逐利型向绿色成长型转变;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先后推出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林权抵押、农房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及排污权抵押贷款等创新业务。
  金融环境逐步优化,积极构建风险预防体系,大力开展打击逃废债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电子支付推广工作,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全市电子支付业务笔数占柜面可替代交易笔数超过50%,农村地区ATM(自动取款机)布放覆盖到86.21%的乡级行政区;大力推动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全市6个区、县(市)335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参与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累计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数为97.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3.5%,已评定信用农户74.4万户,并对已建立信用档案的12.3万农户发放了贷款,累计贷款1193.3亿元。
  “十二五”时期,绍兴金融业取得了多方面的发展成果,但受体制、机制等综合因素的制约,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金融产业定位不高。绍兴金融业长期被视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配角,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不高,扶持力度不大,导致金融发展总体水平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经济的贡献度不高,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2015 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为 5.5%,列全省第10位,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2.3%,相对“十一五”期末回落了4.8个百分点,列全省第10位。
  2.金融结构不平衡。从融资方式来看,绍兴金融业市场融资功能持续完善,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升,但直接融资主体主要集中在少数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众多的中小企业参与有限。从金融业主体来看,绍兴已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金融组织体系,但金融资产和金融业务主要集中在银行、证券、期货等,区域资本市场体系发展仍显不足,金融产品供给单一,金融服务效率不高。从本土金融机构发展看,绍兴本土银行机构同质化竞争比较明显,本土非银金融机构发展缓慢。
  3.金融配套支撑不足。全市金融中介服务功能较弱,会计、法律、评估、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不多,价格发现、信息聚散、资金清算、风险管理等功能匮乏;全市金融服务平台发展缓慢,服务范围相对狭窄,对企业尤其是众多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撑力度不足;融资担保体系不完善,业务开展与融资需求差异较大;对高层次金融人才吸引力不够,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足,高层次金融管理人才、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才和匹配度高的金融中介人才相对缺少。
  4.后续发展制约较多。信贷风险防控压力增大,企业资金链和担保圈影响不断蔓延,银行结益持续下降。受产业结构影响,上市后备企业资源不足。受经济转型制约和金融产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全市存贷款增长乏力,排名在全省较为靠后。在此基础上,叠加经济缓增、刚性成本上扬、楼市调整、货款回笼速度减缓等因素影响,企业资金链紧张与银行业务开拓难现象并存。
  (二)未来五年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国内外经济社会形势将发生深刻变革。国际上,自国际金融危机以后,面临着全球经济的再平衡和产业结构的再调整。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金融环境将发生巨变,对金融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国际国内宏观背景的变化,为绍兴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国际环境看,“十三五”时期,全球经济仍然处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恢复期,总体趋势稳中向好,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巨大的生产能力与消费需求的结构性失衡。与此同时,以互联网、新材料和新能源为基础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并引发全球供给和需求结构的新变化。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发达国家通过能源革命和再工业化逐步实现复苏,新兴产业对绿色、低碳的要求不断提升,国际产业版图面临重构,将形成世界范围内产业的新转移。
  从国内环境看,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将会有效地释放国内需求,拓展新的巨大空间,我国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健康发展态势。与此同时,受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我国经济也将呈现出相异于以往的“新常态”。长三角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外围城市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传统区位和地理优势的作用有所弱化,制度、服务、管理创新或取代时空距离成为城市竞争成败的关键。同时,随着新兴金融业态的不断涌现,“互联网+”在金融业的深入应用,金融业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金融体制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化。
  从绍兴市来看,浙江经济已接近高收入经济体水平,开始迈入工业化后期发展阶段。今后五年,是绍兴大城市建设的关键期、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冲刺期。绍兴将围绕“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加快推动发展动力转换、产业结构调整、中心城市集聚和新型城市化步伐,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这些都对区域金融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未来五年金融改革趋势
  1.多层次资本市场加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将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下一阶段,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巨大,绍兴也面临上市资源后续潜力不足的问题,潜力基本挖掘殆尽,尤其是绍兴以传统纺织业占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培育阶段,下一阶段上市后备资源相对匮乏。
  2.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绍兴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沛,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运营方面具有先天优势。但绍兴也存在着民间资金引导不足,信用环境不佳等现实问题,如何有效引导应是下一阶段着力解决的问题。
  3.新兴金融业态不断涌现。金融业是较早践行“互联网+”的行业之一,在短短几年内,快速涌现出第三方网络支付、互联网小额贷款、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而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互联网+”在提升资金融通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支持网络和信息经济发展、增强服务小微企业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如跨区域经营、风险无法监控、监管职责不清、社会影响巨大等。作为地方政府,将面对新兴金融业态下的资金流动方式转变和监管强度、难度增大等问题,必须及早加以探索。
  4.利率市场化提速。利率市场化是“十二五”时期最核心的改革之一,“十三五”期间,将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此改革背景下,“利差保护时代”将成为历史,银行业金融机构“牌照红利”逐渐消失;同时,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业态的成长,促使银行业开始从过去的“喂食保护”向市场竞争转型。反观绍兴地方法人机构,呈现“小、弱、散”态势,竞争能力不强。要充分发挥绍兴民营经济发达优势,加大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力度,迎头面对竞争,发挥应有作用。
  5.金融监管体制面临全面改革。“十三五”期间,将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预计未来金融监管体系将向“中央层面统权、中央与地方分责”方向发展,这将给地方更多管理责任,有必要及早谋划,提前准备。
  二、“十三五”时期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顺应我国金融改革进程,紧紧围绕国家金融战略部署,以探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融资改革为切入点,推动企业资产证券化、社会资金资本化、政府资源资产化,着力构建产融结合之城、资本汇聚之城、信用文化之城,不断提升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二)战略举措
  绍兴市“十三五”金融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是探索推动转型升级投融资改革工作,战略抓手是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社会资金资本化、政府资源资产化,战略目标是构建具有区域金融特色的产融结合之城、资本汇聚之城、信用文化之城。
  “一个探索”:探索推动转型升级投融资改革要以国家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契机,结合绍兴区域金融实际,进一步优化全市社会融资结构,以金融结构的优化促进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
  “三化”:进一步促进各类型企业融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促进直接融资方式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推动企业资产证券化;深化政府与各类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深化政府项目融资方式,不断推动社会资金资本化;调整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式,探索各类市场化经营模式,不断推动政府资源资产化。
  “三城”:深化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努力实现产业发展与金融发展互相交融、互相辉映、互相促进,两者和谐互动,构建产融结合之城;推动创新优化融资结构示范区建设,努力提升直接融资在全社会的广泛运用,把绍兴建成资本汇聚洼地、资本经营高地、产业并购热土,构建资本汇聚之城;深化防范企业风险试点工作,努力重塑绍兴信用体系,促进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构建信用文化之城。
  (三)发展目标
  根据绍兴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力争到“十三五”期末,绍兴金融业基本形成体系完备、机构健全、层次多元、特色鲜明的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服务区域经济投融资体系和引导民间资金特色服务品牌;基本形成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格局和资源配置方式;基本形成服务高效、机制活跃、生态良好的金融环境,着力实现金融业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金融业发展与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规模水平和总体实力,提高产业地位和经济贡献程度。“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市社会融资总余额平均每年增速保持在7%以上,平均每年增量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占全市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8%和15%以上。
  ——银行业:银行业发展水平保持全省领先,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逐年稳步增长;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力争“十三五”末涉农贷款占比和小微企业贷款比重进一步增加至40%,绿色信贷占增量贷款的30%以上;银行业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稳中有降,“十三五”末回落到2.5%以下。
  ——资本市场:多方面推进企业接轨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到2020年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00家,“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柜)企业超100家,实现企业股改200家;大力推动直接融资多元化运用,力争“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直接融资2500亿元;加快推进资本经营,推动产业并购,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产业并购500亿元,建成省内并购重组示范区。
  ——保险业: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十三五”期间,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2%,保险深度达到2.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
  ——地方金融机构: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争取1—2个金融机构上市;大力发展本地证券公司、创投公司、私募基金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金融集聚区建设,发展壮大一批绍兴总部金融机构;力争成立民营银行,引入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数量明显增加,引入1—2家外资银行;持续推动小贷公司优化发展,提升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各类型新兴金融业态发展并形成区域特色。
  ——金融生态环境: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有效的金融稳定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民间信用不断强化,民间融资实现规范化运作;金融人才素质和投资者素质进一步提高,金融活动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持续稳定,金融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和风险控制继续保持较好水平,构建信誉良好、创新活跃的金融发展环境。
  三、“十三五”时期绍兴金融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优化区域融资结构
  1.持续优化银行信贷投向。积极争取上级银行机构的信贷规模支持,用好增量、优化存量,倡导绿色信贷,对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工业技改投资项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加大开发性等政策金融力度,积极支持安居工程、铁路、水利等稳增长惠民生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银行金融机构下沉和转型,鼓励轻型化、智能化、销售化的社区银行发展,健全基础金融服务。继续推动银行业创新业务品种,深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投贷联动战略联盟,实现贷款、投资联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资本有效整合。
  2.积极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深入实施上市公司“112”工程,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一步拓展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提高上市公司整体实力和质量,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升级。积极利用银行间、交易所等债券市场,扩大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的规模,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增加中长期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进一步探索保险资金引入,探索发行地方债券,尝试利用海外上市公司平台在国际金融市场开展直接融资。
  3.有效对接民间资本。深化诸暨市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改革省级试点工作,逐步复制、推广到全市。努力拓宽民间资金投资渠道,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有序进入金融领域,通过设立融资租赁、创建融资合作平台等方式,探索民间资本进入小微金融领域的新模式,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积极运用PPP模式,组建一批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充分运用民间资本,创新并逐步改变政府项目融资方式。
  (二)再造资本市场优势
  1.全面融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发挥“绍兴板块”先导效应,积极推进企业规范运行,推动各类企业积极适配、对接各层次资本市场,为资本经营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大力推进企业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工具发展直接融资,提升资本经营能力。大力推进债券融资,积极探索企业资产证券化等新型手段,丰富资本经营手段。
  2.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实力。深化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切实推进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积极开展股权激励等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导上市公司加大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品牌营销、市场网络建设等方面投入,重视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做大做强主业。强化政策指引与信息发布机制,创新财政支持并购重组方式。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并购债券、再融资等形式的融资方式,加快并购重组对直接融资的促进作用,增强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3.全面建立高效服务体系。强化宣传引导,激发企业上市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形成企业千方百计想上市、创造条件争上市的氛围。深化培训指导,提升企业上市能力。推动有关金融企业和金融配套中介机构为企业直接融资业务提供良好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业的投融资功能,积极争取和吸引保险机构以股权、债权等方式开展投资。培育一批经营规范、治理良好、业绩优异、具有影响力的股权投资企业与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把绍兴打造成为重要的股权投资管理与信息中心。
  (三)重构区域金融体系
  1.全面优化产业布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筹建、引进民营银行、民间资本投资中心、财富管理中心、后台服务中心、征信评级中心等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大力引进具有先进管理经验和金融技术的外资金融机构。推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企业财务公司稳步发展。加强金融招商,打造私募基金集聚中心,探索建设商业保理和银票业务集聚中心、融资租赁业务中心。引进或组建评级机构、征信机构等中介组织。
  2.有序发展新型金融。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借用互联网发展的趋势和优势,积极跟进拓展业务,将“互联网+”作为主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争取搭建具有金融类服务资质、立足绍兴面向全国的本土创新型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涵盖金融信息服务、投资管理、金融产品销售代理、买卖、中介服务、传统金融资产交易、金融创新产品交易等领域,陆续接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票据借贷、融资租赁项目收益权转让、股权众筹等一系列覆盖全供应链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强对各类新金融业态的引导、监管,推动规范、有序发展。
  3.有效强化融入特色。充分利用上海自由贸易区金融改革经验,主动承接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集聚的空间布局。主动对接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有效利用相关政策,结合区域特色,开展先行先试。在此基础上,突出区域特色,开展创新试点。强化越城金融集聚区建设,推动柯桥“众创小镇”和“智汇小镇”特色小镇发展,深化上虞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和防范互保风险试点工作,推进诸暨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改革试点。
  (四)创新传统金融发展
  1.大力推进银行业改革发展。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创新体制,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活力,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能力。加快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改革步伐,完成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造。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探索,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通过设立科技专营支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等特色支行,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能力。鼓励各金融机构细分市场需求、丰富产品品牌,加强以支持小微企业为导向的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创新“年审制贷款”等转贷方式,提供差异化、专业化服务。
  2.大力推进证券期货业改革发展。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士等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支持期货公司做优做强,加快发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期现结合业务,推进期货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支持证券经营机构紧紧围绕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推进业务和产品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3.大力推动保险业改革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共保经营、互保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推广农村保险服务村、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更好地满足农民多层次的保险服务需求。统筹发展城乡医疗健康和养老保险,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责任保险,试行重污染高风险行业强制性保险,推广火灾高危单位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开展特定领域和行业的责任保险。推进保险产品创新,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深化科技保险创新试点、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吸引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多种形式,为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建设和重点工程,以及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4.有序推进民间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在现有优势民营企业尝试进入金融产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试点,尽快设立民营银行。有力推动大型企业集团设立企业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优化资本运作效率。积极创设条件,有效吸引产业资本参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制。加强监管与扶持,有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做深民间金融引导、管理工作,建设覆盖全市的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与民间融资信息中心网络,推动民间融资逐步规范化、阳光化、法制化。
  (五)推进普惠共享金融
  1.支持“三农”发展与改革。 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和“阳光信贷”。积极开展农户建档、评级和授信工作,提高农户小额贷款覆盖面。推进农户授信评议和授信公示制度,努力实现农户贷款流程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进一步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继续推广林权、农用生产设备、农业订单等抵质押贷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创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开发和推广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色信贷产品。
  2.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与转型升级。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积极利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及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推广动产、仓单、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商位使用权抵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推动还款方式创新,积极开展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段式、宽限期等小微企业还款方式。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设,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推广小微企业“信贷工厂”模式,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标准化、流程化和批量化操作,提高授信审批效率。
  3.支持城乡居民创业创新。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向社区和基层下沉,大力发展个人小额信贷,推广适合小额信贷的差异化信贷技术、业务流程和评审标准,加强面向社区和基层的小额信贷网点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小额信贷业务的引导激励力度,着力扩大个人创业贷款覆盖面,支持创业富民。加强金融部门与就业管理部门的合作,完善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积极推广针对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大学生村官等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和覆盖面。
  4.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积极引导区域内银行新设或改造绿色支行,专项服务于低碳经济领域企业及向此领域转型的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绿色产业的贷款额度。加快推进绿色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绍兴绿色金融信息体系,加强对企业绿色信息的征集,完善绿色信贷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全面促进绿色金融业务开展。
  (六)重塑区域金融生态
  1.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加快整合人行、银监、市场监管、税务、财政、环保、质监、电力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违法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建立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信用自律,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市场建设,逐步形成以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公司为主体、以政策性担保公司为辅助的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2.全面构建风险防控机制。政府、企业、银行和司法四位一体,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良性互动,严控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业交叉性风险;继续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和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健全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和防控预案,形成迅捷高效的风险通报和信息传递网络,增强化解系统性风险和处理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行业规范自律。大力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同业公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协会在自我约束、利益协调、信息沟通交流、人才培训、协助监管、改善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支持和促进建立健全金融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增强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完善中介机构执业标准体系,加快建立中介机构失信惩罚体系,规范金融行业公会和中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违法行为,净化金融发展环境。
  四、“十三五”时期绍兴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提高对金融业的组织领导水平,提高“十三五”金融规划执行力度和效率,保障金融业创新转型和发展。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十三五”金融规划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联合银行、证券、保险、租赁、各类股权投资、担保等融资服务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开展定期和非定期联谊和合作活动等形式,加强信息共享和实质性合作,及时研究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大发展扶持
  制定和出台相关扶持措施,完善政策环境。积极借鉴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做法,以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优质的金融机构和高素质人才落户。依法落实涉及到各类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政府引导资金设立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大胆改革创新,促进绍兴金融业快速发展。
  (三)优化法制环境
  根据发展需要和绍兴实际,适时制定地方性金融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对立法环境尚不成熟、近期不适宜立法的有关行业与业务,研究制定过渡性规定,规范市场秩序。同时,对原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宜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确保地方金融改革和创新在法律框架下顺利进行。
  (四)加强人才建设
  实施金融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培训一批金融经营领导和高级管理人才,提升全市金融人才的整体素质,满足金融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强化激励考核和平台晋升通道,留住金融人才。加强金融人才引进,加大各层次金融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国际化水平;大力引进高层次金融研究、创新、技术、市场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鼓励设立金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制定金融人才工作计划,对引进的金融人才给予生活、工作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加大对地方金融业发展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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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支持金融业 宁政发[2015]92 2015/11/17
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9]96号 201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