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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16]30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5-10
实施时间: 2016-5-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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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安全治理,拓宽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难题的途径,推动实现政府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企业防控事故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原则
  各地要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体系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市场。
  二、服务模式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单一模式或多种模式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一)企业购买服务模式。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市场竞争选择机制,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安全培训等重点事项,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或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并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受委托方应根据自身能力承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偿服务。
  (二)保险(金融)业参与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保险公司、金融信贷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企业投保前和参保期内(金融信贷机构在实施企业信贷前和信贷期内)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参与投保(信贷)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风险管理和事故善后等工作。
  (三)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购买服务目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专业技术、评估、监测等服务。
  (四)三方联动模式。根据行业(领域)、区域安全生产特点,充分发挥一体化管理优势,由政府协调服务标准,企业自主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出资购买专业化服务。
  (五)园区协作模式。根据产业园区生产、安全关联度大的特点,以核心企业为龙头,其他企业参与,政府统筹协调,实现园区企业的生产组织、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联动,由点及面逐步提升区域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行业片组模式。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别、生产工艺危险程度等情况,将同一区域的企业或某一产业的企业组成若干安全生产管理单元或协作组,利用各企业技术和管理的集聚优势,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以及企业自查、组内互查、组间互查等活动,实现行业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
  (七)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优势和自律作用,以“传、帮、带”方式,指导、引领会员单位开展互帮、互学、互查以及培训等活动,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三、服务范围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范围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各地可根据辖区内经济产业结构特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风险程度以及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服务重点,原则上应将以下行业领域或区域作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对象:
  (一)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的中小微企业;
  (二)出租厂房及多租赁户的主体或单位;
  (三)矿山、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四)涉氨制冷、可燃爆粉尘、有限空间、涂装作业等存在燃爆、中毒窒息危险的企业;
  (五)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等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
  (六)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用人单位;
  (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被列为政府挂牌督办的单位。
  四、服务内容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要突出基础性管理工作,重点是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创建和持续改进以及安全教育培训。
  (一)专业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诚信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和演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病防治等专业技术和人力支持;为政府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发展战略以及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分析鉴定、重大隐患整治、公共安全应急防范、应急救援风险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
  (二)安全管理服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现状和特点,制定针对性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方案;为企业配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台帐等;为企业提供周期性安全检查服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落实整改。
  (三)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安全教育培训、知识更新、人才培养等服务;指导、协助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为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专业宣传服务和政策法规咨询以及安全法律援助等。
  (四)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安全生产”服务新业态,开发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研究资料和分析数据,为政府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化管理提供服务。
  (五)其他安全生产服务。提供智慧用电等安全技术推广、展览展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设备租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等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并加强组织、宣传和监督管理。要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列入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在有关投资、科研等计划中给予支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投入机制,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引导,并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对服务过程中需要突破的技术难题攻关,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二)规范服务市场。各地要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服务市场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探索建立专业安全服务机构评价和惩戒淘汰机制,定期向社会公示相关信用状况和评价结果。
  (三)加强指导协调。安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有效模式,研究完善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经信部门要支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涉及的技术改造等相关项目;科技部门要支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指导,支持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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