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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16]110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7-25
实施时间: 2016-7-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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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确保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现就全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十二五”期间,全省农业得到长足发展,农业物质装备实力持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了两位数增长。草食畜、蔬菜、优质林果、马铃薯、中药材、现代制种六大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壮大;粮食生产连续12年丰收,总产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实现了由长期调入到总量平衡略有盈余的历史性转变;肉蛋奶总产突破172万吨,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日趋丰富,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面貌持续改善,农业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
  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发展面临愈加严峻的新挑战,粮经饲结构不尽合理,粮食供需总量平衡与口粮结构性短缺并存,蔬菜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与冬春季节性短缺并存,畜禽产品供给优势不够突出;农产品加工短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不够紧密,农业生产的低端农产品比重大,中高端、优质农产品比重低,精深加工能力弱;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和农业成本“地板”抬升双重挤压尤为突出,玉米、马铃薯等大宗农产品“价低卖难”的窘况时有发生。农业面临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优质中高端农产品供给不足,农业产业整体竞争力不强、质量和效益不高,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有效供给不能适应需求变化,迫切需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产品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破解农业发展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和难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为主题,强化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引领,突出供给侧“调结构、提品质、降成本、补短板、促融合、可持续”六项重点任务,把优势调强、把产业调大、把链条调长、把质量调优、把效益调高,着力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着力改善外部生产环境,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有效对接,全力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真正形成更有效率、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供给,为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提质增效作为核心要求,加快新技术、新农艺、新材料的推广运用,着力推动全产业链建设,向品质提升要需求、向品牌化经营要利润、向产业链延伸要效益。
  ——坚持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为重要抓手,引导土地、资本、科技、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企业、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等聚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根本动力,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激发供给侧改革活力。
  ——坚持把市场需求作为基本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细分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倒逼调整生产结构、品种结构,以供给创新,创造新的需求,推动农产品供求由低水平平衡向高水平平衡跃升。
  ——坚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方针,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产品综合供给能力、质量效益、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占比达60%,绿色有机农产品占比达20%,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55%,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明显优化,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和消费相匹配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高效安全供给水平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调结构。优化产品结构、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聚焦农业种养生产环节,优化粮经饲和养殖结构,持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开发名、特、优、新产品,让农产品的供给数量更充足,品种和质量更契合消费者需要。
  1.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围绕提升种粮比较效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依靠科技,主攻单产,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1000万吨以上的战略底线不动摇。强化旱作农业区的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地位,引导适度调减天水、陇南海拔1600米以上小麦条锈病核心区冬小麦和中部浅山易旱区春小麦、水地大田和中东部高海拔旱作区玉米面积,发展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引导中部和河西灌区适当增加马铃薯种植面积,着力优化粮食专业化生产格局。坚持提质增效并重,压减普通型、扩大专用型,重点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玉米、加工型马铃薯和优质杂粮杂豆。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加快推进马铃薯主食化,构建起以小麦、玉米、马铃薯为支撑,特色杂粮为补充的粮食生产体系。
  2.优化特色农产品结构。突出蔬菜优势产业带建设,加快设施蔬菜发展,加大老旧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改造升级力度,积极发展非耕地设施蔬菜,支持扩大冷凉型高原夏菜种植,做精做优高原夏菜和设施蔬菜;进一步提高优质水果供给能力,以优质高效果品基地建设和低产低效果园改造为重点,鼓励苹果适宜区稳步扩大种植规模,建成2000万亩以上的优质林果基地,做大做强特色果品产业;进一步加强马铃薯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改良,继续实施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大力发展主食化等优质专用马铃薯,做大做优马铃薯产业;稳步发展道地中药材,选育推广优良品种,促进地产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种植,推进传统大宗药材在传统优势产区发展,做强做精陇药产业;扎实推进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建设,加强玉米种质资源保护,加快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的培育,规范玉米制种秩序,做专做强玉米制种产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特色产品基地,加快发展花卉、油橄榄、食用菌、核桃、花椒、葡萄、红枣、枸杞、皇冠梨、黄花菜、百合等地方特色产品,满足市场不同层次需求。
  3.优化养殖结构。深入挖掘养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牛羊产业,继续深入开展牛羊产业大县和现代畜牧业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着力改善畜牧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畜产品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牛羊品种改良,提高牛羊良种化程度,开发藏羊、牦牛、细毛羊、滩羊等地方特色品种资源,大力发展肉牛肉羊专用品种,满足中高档市场细分需求,全面提升牛羊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稳步发展猪禽养殖业,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改进生产工艺,推进生态养殖、健康养殖,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优化猪禽产品供给。因地制宜发展有市场需求的特色养殖。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下养殖。鼓励发展有比较优势的渔业新品种,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提升水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安全供给水平。实施奶牛遗传改良计划和振兴奶业发展行动,扩大优质奶生产规模,促进奶业转型升级。
  (二)提品质。坚持把提升农产品质量作为有效对接消费需求的突破口,健全完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监管和服务,加快构建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保障体系,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安全、营养、口味的要求。
  1.加快农产品品种升级换代。认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调动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强化农产品品种原始创新的关键支撑,加大马铃薯、玉米、苹果以及牛羊等特色优势品种培育力度,着力增强优质农产品源头供给。瞄准市场需求,着力选育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名特新优农产品,加强优质农产品品种研发推广,加快促进农作物品种和畜禽品种升级换代,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一次,畜禽良种化率稳步提升;加大优质林果品种引进、选育、驯化、示范、推广,加快优质林果品种改良步伐。
  2.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落实《甘肃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4—2020年)》和《甘肃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加快建设以粮食、草食畜、蔬菜、特色林果、中药材等主要农产品为重点,涵盖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流通等环节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和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等各环节的农业企业标准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督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普及应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落实。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优化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布局,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全过程标准化覆盖。
  3.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加快设计推出甘肃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着力培育优质粮食、牛羊肉、苹果、高原夏菜、马铃薯、中药材、玉米制种、油橄榄、油菜、食用百合、核桃、樱桃、葡萄、枸杞等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创建企业知名品牌,加快构建以地方整体品牌为龙头、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鼓励引导各类农产品市场主体做大品牌、保护品牌。加大品牌农产品营销和宣传力度,通过国内外专业展会及各类媒体,推介宣传陇字号农产品整体品牌,利用媒体舆论、广告宣传、节庆活动等手段,发布公益性广告,扩大品牌农产品美誉度和影响力。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持续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着力强化安全环境、清洁生产、生态储运等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和新模式。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衔接机制,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和销售、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力争实现主要农产品追溯管理全覆盖。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猪屠宰、水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禁限农药、水产品药物滥用、兽药抗菌药物滥用和饲料非法添加,降低污染物排放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实施“红黑榜”制度,强化社会公众监督。
  (三)降成本。突出投入成本、用工成本、营销成本控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控制生产资料投入,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营销方式,优化经营体系,努力提高农业竞争力和比较效益。
  1.着力降低农产品投入成本。加快培育壮大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严格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优化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种结构,推广节本增效技术,降低农业投入成本。积极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农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化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促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控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
  2.持续降低农业用工成本。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扶持发展大中型、多功能、高性能、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加快废旧机具报废更新,逐步解决农业机械结构性过剩与不足并存的矛盾;积极研发推广农业生产急需的各类农机设施装备,全面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服务,着力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范围。支持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加快设施农业、畜禽养殖业、中药材、果业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发展,加快机械换人步伐,努力降低农业生产用工成本。
  3.不断降低农产品营销成本。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推进“农超、农企、农社、农校”等多渠道产销对接。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农产品电商模式创新,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网上开店、线下配送、社区直销;引导特色农产品生产经销商入驻知名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整合现代物流体系,加大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减少物流损耗。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农产品加工品集散中心、物流中心、展销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发展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营销、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新型流通业态,创新商业模式,降低流通成本。借鉴当前国际上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探索发展“直销农业”,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农产品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达客户。继续实施和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大向西开放力度,鼓励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中西亚国家开展农产品贸易投资合作。
  (四)补短板。加快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物质装备条件,着力补齐农业科技、信息、投入等关键短板,优化生产体系,努力突破农业生产力提升的瓶颈制约。
  1.加强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GB/T30600—2014)》的要求,集中开展以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农田林网等为主要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加快推进引洮供水二期、敦煌水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河西走廊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建设。继续抓好适宜地区的“五小”水利工程+特色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落实好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确定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工程和小型水库工程,增强重点旱区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加大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装备投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防控能力。
  2.加大关键技术创新力度。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瞄准国际前沿和农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创新项目,按照全产业链设计、一体化推进,统筹各环节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协同创新,组织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大协作、大联合,力争在农林产品品种培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精深加工及节能减排等重大领域、关键环节实现重大突破。支持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打造创业服务平台,使之成为主导产业集聚的先行区、新型经营主体孵化实验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示范区。积极发挥种业创新在农产品供给中的先导作用,支持种业企业培育优质高产、多抗广适、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支持航天育种示范推广,开展分区域、分作物标准化的高产高效、绿色可持续技术模式攻关,加大各区域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推介,加强已有成熟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力度,在挖掘甘肃地方畜禽优势品种的同时,加强畜禽新品种培育、品种改良攻关和养殖模式创新,扶持畜禽产品加工技术升级创新。
  3.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加快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升级“12316”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农业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广成熟可复制的物联网应用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智能农业,积极推动种养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全过程信息化,加快信息化对传统生产模式、产销关系的提升改造,完善灾害预警预报防控体系。实施“金农”工程二期,整合涉农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强农业大数据建设,打造包括农业生产导向、产业发展分析、市场供求预警、质量追溯体系等全产业链的大数据平台,重点加强农作物种子、农药监管追溯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农业供给侧与需求侧精准对接。
  4.健全农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逐步扩大担保、贴息、基金、风险补偿,以及公私合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资金规模,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发展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着力推进以省、市、县三级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龙头,商业性担保和民间相互担保为两翼,多层次担保、联保、互保和再担保协调发展的农业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有机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创新农业商业保险服务,推行菜单式保险服务,打造覆盖全部产业链、保障各个风险点、提供多层次保额的“三农”组合保险产品框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农业金融保障水平,努力降低农业融资和生产经营风险。
  (五)促融合。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支持资本、劳动力、技术、资源等要素跨界优化配置,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及农业多功能开发等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性作用,引导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规范发展,深入开展示范社创建行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合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向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二三产业拓展。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物流配送中心和市场营销体系,创新“公司+N+农户”的经营模式。支持农垦企业深化改革,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加快供销社改革,实行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科研院校成立产业联盟,带动技术、物资、资本、人才向农业全产业链聚集,催生农业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行订单生产、直供直销,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2.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深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支持大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扶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鼓励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产品分级、清洗、精选、打蜡、包装、烘干等初加工服务,让农民从初加工中分享更多收益。优化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统筹谋划延伸特色优势产业加工链条,支持各地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重点扶持建设起点高、功能全、带动力强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引导加工企业集聚入园,打造产值过亿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积极迎合市场各层次消费需求,优先支持畜禽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加强马铃薯主食化加工和中药材精深加工,着力开发中高端系列化精深加工农产品。
  3.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开发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休闲服务项目。强化休闲农业规划引导,优化休闲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完善休闲度假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推动休闲农业向集群分布、集约经营转变。认真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和生态文明小康村工程,扶持建设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和休闲农业知名品牌。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各地开展休闲农业特色村、星级户、旅游精品线路等创建与推介,积极参加国家最美休闲乡村和中国美丽田园推介活动,推动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鼓励推出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特色化、生态化、本地化的休闲旅游产品,全方位提升休闲农业经营服务能力和水平。
  4.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细化专业分工,创新服务产品,进一步健全各类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和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满足农产品供给和农业产业化需求。引导服务领域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向农业信息、金融保险和市场营销等领域拓展,加快完善基层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信息支撑体系、农产品加工服务体系和物流保障体系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各类农业生产服务平台,重点推进良种推广、农机作业、统防统治、质量检测、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多主体参与、多要素投入、多形式发展,多渠道吸引产业要素投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健全完善农业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形成系列农业服务品牌。
  (六)可持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推动农业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的粗放型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的集约型发展转变,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
  1.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按照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弃物处理资源化的要求,突出特色优势产业间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农牧结合、产加配套、粮饲兼顾、种养循环、集约发展的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等措施。重点推进玉米、马铃薯产业和草食畜牧业的循环衔接,大力推广“果沼畜”、“菜沼畜”等循环生产模式,创新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着力提升玉米等农作物秸秆和马铃薯加工废料的转化利用率,推动企业、园区生产小循环和区域产业大循环良性互动。禁止无序开荒,严禁超采地下水,在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加大调整种植结构力度,积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和粮改饲及草牧业试验试点,集成推广种地养地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生产技术模式,合理利用“四荒地”、退耕地发展人工种草,引导饲用玉米、紫花苜蓿和草食畜牧业协同发展。在草原牧区,改善草产品供给结构,实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舍饲圈养,加快草原生态环境恢复。
  2.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业灌溉定额管理和用水量控制。突出抓好河西走廊及沿黄灌区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在有灌溉条件的44个县市区和单位重点推广膜下滴灌和垄膜沟灌节水技术,积极推进耕作制度改革和灌溉技术提升。继续抓好国家级1000万亩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以产粮大县为重点,加快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全膜双垄沟播、水肥一体化、集雨节灌、深耕深松等高效农田节水技术,加快构建高效节水农业技术体系。
  3.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农业清洁生产,认真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积极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探索规模养殖粪污第三方治理模式和PPP模式,着力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稳步推进沼气集中供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试点,鼓励引导沼肥高效利用。大力开展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微生物腐化和固化炭化等新技术示范,加快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利用,推进马铃薯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使用耐厚地膜,加快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支持企业回收废旧农膜,健全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体系,综合治理地膜污染;实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扶持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对蔬菜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产生的尾菜进行资源化利用,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坚决打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加强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意见的部署,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市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
  (二)加强规划引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相关规划衔接,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接,遵循《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细化实化改革举措,落实各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统筹谋划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三)加强政策扶持。在继续落实好各项现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推动新增补贴向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倾斜,支持特色优势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政府强农惠农资金整合,优化农业资金投向,调整完善优化农业结构的政策支撑体系,加大对优势产区、特色产业、优质产品的扶持力度;落实农业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政策,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探索政府财政性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相互结合的有效途径,引导和激励金融资本参与农业结构调整优化。
  (四)加强服务指导。各地要强化服务指导,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科技、人才培训等服务。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工作指导,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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