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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绍政发[2016]32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7-15
实施时间: 2016-7-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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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各项工作,积极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力,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市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部署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紧紧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创新,率先突破,形成有利于效率提升、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倒推改革目标,厘清时间节点,量化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并针对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路径,优化方法,精准施策,切实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创新驱动和改造提升相结合。坚持“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有机结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加创新资源和人才、技术、设备供给,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主动性和积极性,着力解决产业层面的结构性问题、企业层面的效益问题,实现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府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
  (三)目标要求
  经过3至5年努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市场出清机制加快形成。按照“兼并重组一批、破产清算一批、主动关停一批”的要求,积极处置“两链”特困企业、落后产能和严重过剩产能、“脏乱差”小作坊,力争3年内基本解决资不抵债企业问题和高杠杆企业问题。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全面建立商品房供地与库存价格挂钩办法,逐步化解区域性、结构性房地产库存,力争2017年起基本实现全市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控制在20个月内。
  “两链”风险有效化解。进一步提高企业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力争“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直接融资2500亿元。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创新担保方式,力争5年内信用贷款占比提高到10%以上,保证类贷款比重下降到30%以内。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企业成本稳步下降。积极推进能源、交通、金融、财政、社会保险体制等领域的改革,完善电价、水价、气价等形成机制,建立规范的中介涉企收费制度,全面减轻企业负担。
  发展短板基本补齐。力争3至5年内基本补齐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交通基础设施、扩大开放、农民持续增收、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改革落地八大短板。
  二、重点任务
  详见附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和市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和配套政策,发挥政策协同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部署落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金融办、市审管办等部门要抓紧制定专项方案细则,切实抓好落实。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季度由市发改委牵头督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后报市政府审定并通报,通报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视情进行通报批评、行政问责直至组织处理。
  附件:绍兴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相关附件:
绍兴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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