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16]18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7-26
实施时间: 2016-7-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0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建材工业是我省工业重要支柱,产业关联度高,产品覆盖面广,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改善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加快推进建材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服务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全省“多规合一”总体框架下,以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综合利用和培育绿色建材产业为目标,按照“全省一盘棋、产业集中、总量控制”的原则,抓住建材工业低端过渡性产品所占比例偏大、市场供需失衡、企业规模小而分散等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在供给侧截长补短,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化解结构性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实现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稳定、坚实的建材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市场主导,统筹考虑各市县资源禀赋条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压减结构性过剩产能;坚持企业主体,发挥骨干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创新经营模式和业态。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建材工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综合利用各类废弃物总量提高2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8%,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玻璃深加工率达60%,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一)压减过剩产能。
  1.淘汰落后建材工业产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能耗超限额、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立即停产整改,3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关停退出。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立即关停退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海南电网公司,各市县政府)
  2.严控新增产能。停止新建烧结类煤矸石、页岩、粘土空心砖等墙体材料产能,严格限制加气块、灰砂砖等新型墙体材料产能。禁止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核心生态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城镇居民集中区、基本农田和耕地、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和沿江、河、湖、渠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内,以及机场、国省道、铁路、旅游线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建设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已建成的要关停拆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海南电网公司,各市县政府)
  3.加强行业动态管理。规范建材工业原料开采、生产加工、推广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墙体材料行业规范条件》和《水泥中转站管理办法》。从产业政策、产业布局、总量控制、产品规模、资源综合利用状况、能耗、环保、工艺装备等方面严格要求,充分利用省内、省外两种资源,每两年对建材工业生产企业的生产和产品进行复核审核,并将结果予以公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各市县政府)
  (二)促进转型升级。
  1.提升水泥与制品性能。控制现有熟料生产规模,坚持熟料粉磨一体化,优化水泥产品结构,转型生产高端特种水泥,推动产业链延伸,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适度从省外调入水泥熟料,弥补普通水泥产品需求。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理,实现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高性能混凝土、建筑构件和预拌砂浆等高附加值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质监局,各市县政府)
  2.发展高端玻璃。充分利用海南本地石英砂资源优势,依托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太阳能高端特种玻璃生产基地。积极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重点发展电子薄片玻璃、超白太阳能玻璃、航空玻璃等。推广应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安全玻璃、个性化幕墙、光伏光热一体化玻璃制品。结合发展设施农业和建设美丽乡村,开发农业种植和观光大棚所需的结构功能一体化玻璃板材及制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各市县政府)
  3.新型墙体材料革新。鼓励免烧结承重和非承重砖、砌块和板材类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墙材产品实现部品化、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多样化生产。重点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和轻质高强的墙体材料和屋面材料,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发展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体材料,开发结构与隔热装饰一体化外墙板,满足节能、环保、安全、轻质、高强、多功能的要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各市县政府)
  (三)促进降本增效。
  1.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发展轻质、高强、耐久、部品化的新型墙材和水泥砌块等建材产品。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全面引导水泥制品、新型墙体材料、砌体材料产品开展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工作。落实《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各市县政府)
  2.加强清洁生产。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建材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以及建材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限制平板玻璃行业高硫石油焦燃料,引导水泥企业开展深度节能减排。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计生委,各市县政府)
  3.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利用尾矿、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开发,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在有大宗固体废弃物产生和堆存量大的市县布局设立供应全省的大型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大型骨干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优先发展高档次、高掺量的利废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
  (四)促进融合发展。
  1.加快产业融合。强化需求牵引和创新驱动的协同效应,推进水泥、新墙材、玻璃产业链上下游产业融合。适应建筑产业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现代化需要,促进建材部品化、原料标准化和工厂化生产、配套化供应、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政府)
  2.推进两化融合。引导建材工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在水泥、墙材、玻璃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并提升水平,重点推进信息技术的综合集成,促进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广泛应用,提高绿色建材产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市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建材工业的工作检查指导,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抓好建材生产、应用、标准、评价等环节。强化部门联动,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协调完善推进措施,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价格、能源、环保、交通等相关政策衔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二)强化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省战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建材工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治理,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充分挖潜铁矿尾矿、围岩石料、低品位石灰石等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发展以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为原料的生物质建材。(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政府)
  (三)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价格自律,引导企业遵规守法、诚信经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关键、共性问题的研究,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监督制度。加强对建材工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建材产品抽查检查力度,对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依法责令整改并向社会通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各市县、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精神,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形成全社会推广和使用新型建材的局面,合力推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型升级、降本增效。各市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2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57 2016/7/23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 川办发[2022]9号 2022/1/23
关于印发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工信部规[2016] 2016/9/28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 晋政办发[2016] 2016/11/2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 内政办发[2016] 2016/11/18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 湘政办发[2016] 2016/11/1
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5/11/6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 鄂政办发[2018] 2018/4/1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 黑政办规[2017] 2017/1/18
《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税收政策操 20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