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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考技能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鲁价费函[2016]4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5-30
实施时间: 2016-6-15
失效时间: 2020-6-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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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高考考试费中技能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16]17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我省春季高考技能考试继续执行每生90元(含报名费)的收费标准。山东政法学院监狱学专业和山东警察学院招生体能测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生90元(含报名费),参加复试的,复试费为每生40元;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体检费,上站检查每人次500元,复检每人次300元。
  二、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规定自2016年6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14日。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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