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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综发[2016]6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7-6
实施时间: 2016-7-15
失效时间: 2021-7-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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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0号),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和《山东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本目录的定价项目,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对相关经营者组织开展定价成本监审。
  二、列入本目录的定价项目,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和调整价格。其他暂未列入本目录的,定调价时应当加强成本调查;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组织开展成本监审。
  三、本目录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价格管理方式变化适时调整。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7月14日。《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鲁价调发〔2006〕103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物价局
  2016年7月6日
  附件 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序号

类别

监审项目

监审机构

监审形式

1

电力

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成本

省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2

燃气

城市管网供气成本

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三年一次)

3

供水

水利工程供水成本

省、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城市公共管网供水成本

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三年一次)

4

供热

城市供热成本

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三年一次)

5

交通运输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成本

省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地方管铁路运价成本

省成本监审机构

道路班车客运成本(含农村道路)

省、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城市交通成本(公交、轨道交通)

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省内管道运输成本

省成本监审机构

6

教育

公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培养、住宿成本

省、市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三年一次)

公办高中学历教育培养、住宿成本

市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三年一次)

列入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成本

省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7

医疗服务

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成本

省、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三年一次)

8

环境保护

污水处理成本

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生活垃圾处理成本

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9

文化旅游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成本

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成本

省、市、县成本监审机构

定调价监审

定期监审(三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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