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2]781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5-20
实施时间: 2002-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省(自治区)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公司:
  为了促进西电东送顺利进行,经商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对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公司输电价格。天广交、直流输电线路天生桥至广东的输电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6.5分钱(含税,下同);天广交流输电线路天生桥至广西的输电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4.2分钱;云南电网和贵州电网送至天生桥输电线路的输电价格均调整为每千瓦时1.7分钱。输电企业与购电企业按资产产权分界点计量表记录的电量结算输电费。
  二、适当提高云南、贵州和天生桥一级电站向广东、广西送电的价格。云南、贵州送电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24元;天生桥一级电站送电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235元。
  三、送电地区或电厂按照与输电企业资产产权分界点计量表记录的电量为依据结算电费,输电损耗电费由购电企业承担。为了鼓励输电企业控制输电损耗,对各输电线路的输电损耗按以下标准限定:天广交、直流线路送广东平均损耗率为5.63%,天广交流线路送广西损耗率为2%,天贵线损耗率1.5%,鲁天线损耗率1%。购电企业按上述输电损耗率支付线损电费,实际超过上述损耗率标准的部分由输电承担,低于上述损耗率标准部分为输电企业收益。
  四、以上价格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轨道交通运营用电价格的通知 沪价管[2016]3号 2016/1/26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肥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和众诚热电有限公 皖价商函[2011] 2011/11/10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临沂翔诚钢铁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惩罚性电 鲁价格发[2011] 2011/6/1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燃气发电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 沪价管[2012]1号 2012/1/1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提高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价商[2009]28 2009/11/20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一 桂价格[2015]35 2015/4/20
关于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1 2019/4/22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等有关政策的通知 冀价管[2013]11 2013/12/20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清、惠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台资农 闽价商[2012]49 2012/11/27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定2013年第一批已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上 苏价工[2013]36 201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