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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琼府[2016]7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7-11
实施时间: 2016-7-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18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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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制造业是我省重要经济支柱,互联网是新一轮技术革命的主要标志,两者深度融合发展,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2016]28号),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制造业为主战场,以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培育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争取国家在海南布局一批先进制造业。发挥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等优势,大力发展信息产业、生产型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业,向制造业产业链两端攀升,提高产业层次和竞争力,努力在全国乃至“一带一路”地区产业分工中形成新优势,走出具有海南特色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路径。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互联网在企业中的应用从采购、营销、售后服务等外围环节,不断融入到研发设计、设备互联、生产控制、流程优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核心环节。工业云企业用户不断增多,新产品研发周期明显缩短,能源利用率、库存周转率不断提高。全省建设一批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企业等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引领示范效应较强的制造新模式,力争引进和建设一批代表国家水平、融合式发展的领军企业和创新团队,增强海南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活力。省级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和信息产业园区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保障能力普遍提高,部分园区保障能力领先全国。通过5年努力,形成初具规模、特色鲜明的融合式发展新生态,全省制造业竞争力水平明显提高。
  到2030年,制造业骨干企业普及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制造形成亮点和特色。基于互联网应用的制造业新业态、新模式成形成势。建立一批全产业链高效协同和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的云制造服务平台,构建产业链互联共享、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共创的新型产业生态体系。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业。海南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一张新名片。
  二、重点任务
  (一)打牢工业互联网基础。工信、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加快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专项行动,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稳定的新一代信息网络,构建低损耗、易维护、长距离、大容量的新一代光纤网络。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创业创新需求,优先改造升级光网,扩容出口带宽,提高网络接入承载能力,加大工业宽带网络建设和应用补贴支持,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对工业互联网提速降费,为产业园区、产业小镇、创业创新基地、制造企业等打造良好的工业互联网环境。
  (二)强化融合发展支撑。工信、科技、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促进制造企业转变发展理念,实现技术融合与理念融合相统一。增强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加快构筑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等新基础。大力发展海洋电子、传感器、物联网等相关产业。生态软件园、三亚创意产业园、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等园区要积极引进培育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企业,开发系列成套软件,为工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增强配套能力,并形成支柱产业。
  (三)建设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依托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软件园、海口高新区、老城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及大型制造企业,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加快建设中电集团“互联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支持智能化制造“双创”基地、创新团队。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剥离研发设计、售后服务等业务,引导企业开放“双创”平台,促进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的合作,建立资源富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双创”新生态。加快制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的体系标准,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深化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产学研用“双创”资源深度整合,支持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新平台等,构建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融合发展新机制。
  (四)促进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面向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推进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基于个性化需求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工信、科技、质监、工商等部门要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培育新经营主体,建立适应融合发展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商业模式和竞争规则,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推动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增值服务,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对接,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商务部门要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投融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合作,打破行业界限,共享技术、设备和服务,积极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的供给能力,打造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
  (五)培育支持融合式发展的生产型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外包、售后服务等生产型服务业。工信、科技、质监和产业园区要吸引国内外企业集团、研发机构在海南建立设计研发、售后服务等分支机构,引进和培育服务于制造业的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信息安全等行业企业。商务、工信、科技和相关市县要面向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东盟地区制造业发展需求,引导企业发展信息产业、软件开发、工业信息服务等,吸引和鼓励互联网企业立足海南、面向世界发展信息服务贸易。
  (六)提高工业信息系统安全水平。工信、电信营运商等要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做好工业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及通讯服务商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要制定完善工业信息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健全工业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汇总和分析通报机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支持系统仿真测试、评估验证等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访问控制、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融合发展体制。政务服务、工商等各相关部门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升服务现代经济的能力水平,营造有利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环境。主动适应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发展趋势,发挥企业在两化融合中的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融合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工商、工信等部门要围绕新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形成有利于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培育融合发展机制。财政、金融、科技、人社等部门要鼓励企业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引导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大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创新创意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完善企业内部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引入有限合伙制。研究建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制度,建立促进创新成果转让的收益分配、工资奖励等制度,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支持探索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财政支持融合发展力度。财政要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双创”平台建设运营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发挥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制造业“双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
  (四)完善税收和金融政策。税务、财政等部门要结合营改增工作,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新业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选择一批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五)强化融合发展用地用房等服务。国土、规划等部门要支持制造企业在符合“多规合一”要求和不改变用地主体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等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对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水电、网络等费用给予一定补助,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周到服务。
  (六)健全融合发展人才培养体系。海口、三亚、澄迈、陵水等市县要加快园区建设,引进大企业、科研机构等,为人才搭建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国资等部门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吸引创新人才、跨界人才到海南发展。教育、工信、科技等部门要支持学校与企业、园区联合办学,开办培养适用人才的专业、培训基地等,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批量培养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互联网思维,强化企业首席信息官(C)制度,结合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为两化融合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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