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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绍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16]40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6-17
实施时间: 2016-6-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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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绍兴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结合查好、补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研究制定2016年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工作方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其他成员单位)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覆盖,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市编委办)继续推进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试点,加大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深入推进专项资金整合规范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村(社区)延伸,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发挥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做好有关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与人大的立法沟通衔接机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注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协会商会的意见,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体现人民的利益和需求。参与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的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调研,制定方案,广集民意,科学规范,尽快起草出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
  贯彻落实《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登记、编号、备案、公布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不漏报、不迟报,报送材料做到完整有效。(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各部门)按每隔两年一次的时间要求,及时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后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各部门)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政府主要部门逐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各部门)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进以综合行政执法、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与部门联合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一主两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监察局)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相对集中执法权,在市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向乡镇延伸。(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考核和监督办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根据省部署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修订后的《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研究制定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规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总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经验,研究提升创建质量、推进创建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做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完善仲裁机制建设,规范仲裁行为,提高仲裁的公信力。(责任单位:市仲裁委办公室)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完善审计制度,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扩大网上便民服务范围,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委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全面学习、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和内容,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制定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意见。(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研究制定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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