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取消认证友情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7-19
实施时间: 2016-7-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5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纳税信用A、B级以及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需要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扫描认证,只需于当月申报截止期前2日,登录青岛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增值税发票信息的勾选、确认即可。如您需要了解自身纳税信用级别,请登陆青岛市国税局网站,通过网上办税厅-自助区-涉税查询模块查询,或者下载“手机税税通”APP,通过涉税查询模块查询。
  为减少操作失误,防止因操作失误造成不能正常抵扣进项税额,请您在进行发票勾选确认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纳税人确认用于抵扣税款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的操作时限,为上月申报期结束后第1日到当月申报截止期前2日,且在上述期间勾选确认的发票,归属于当月申报期抵扣范围。(例如:7月增值税申报期限为7月25日,纳税人7月23日前勾选确认的发票可于7月申报期申报抵扣;7月26日至8月申报期结束前2日勾选确认的发票可于8月申报期申报抵扣)。
  二、为不影响当月的申报抵扣,操作员必须在勾选、确认期内对当期勾选的数据进行手工确认。纳税人可在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和确认操作期内,纳税申报前,可多次进行勾选、确认,已确认数据不能修改。
  三、纳税申报后不得进行勾选确认操作,若进行勾选确认操作,这部分勾选确认的发票将无法纳入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中,也不能参与下期申报抵扣。为避免损失,请纳税人确认当期所有发票全部勾选确认后,再进行本期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当日确认的数据,次日可通过“抵扣统计”功能查询到准确的可抵扣数据(含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两类数据),并可下载所有抵扣明细数据。
  四、取消认证服务热线:
  青岛航天信息有限公司:4006180186
  青岛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6112366
  五、青岛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址:https://fpdk.qd-n-tax.gov.cn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 2016/4/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 浙江省国家税务 2016/3/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致全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一封信 2016/3/1
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3/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 2016/5/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 2016/3/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取消A级纳税人认证的公告 2016/3/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 重庆市国家税务 2016/5/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A级纳税人登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