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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办发[2016]10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6-13
实施时间: 2016-6-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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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3日
  重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实现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渝府发[2016]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十二五”期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联合协作,攻坚克难,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提高;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科普资源不断丰富,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科技传播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初步建立,大联合大协作的局面初步形成,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显示,201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4.74%,位居西部前列,圆满完成中国科协与市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确定的4%的目标,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总体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不平衡,不能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西部创新中心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科普投入不能满足公众需求,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不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不够;五大功能区域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差异较大,面向农民、城镇新居民、边远和民族地区群众的科学素质工作仍然薄弱,青少年科技教育有待加强;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高水平科普阵地数量较少、分布不均,城市发展新区科普阵地建设仍有空白,渝东北生态保护发展区、渝东南生态涵养发展区科普阵地建设缺口较大;现有科普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科普宣传形式和内容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科普均衡化、精准化服务能力亟待提升等。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对于完成“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工作目标
  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为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适应五大功能区域发展需求、满足西部创新中心建设需要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科技教育传播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增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超过8.3%,力争达到10%。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措施: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完善中小学校科学课程体系,密切科技教育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更新中小学校科技教育内容,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科技教育校本课程建设,充分发挥各门学科课程在科技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重视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加强普通高中科学与技术领域校本课程建设,明确对学科素养和学业质量的要求。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规范学生科学素质评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系统提升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落实大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课程改革,推进高校科学基础课建设。加强科学史等科学素质类视频公开课建设。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推动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创业就业基地,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和平台。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整合校外科技教育资源,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和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地球日、公众科学日、红领巾科技小社团、“科技之光”青年专家服务团、院士专家校园行、科普大篷车渝州行等活动,举办科学调查体验、中小学优秀科普活动社团、明日科技之星、小小实验家、小科学家、小发明家、科技小能手评选等活动,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科技模型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未来工程师大赛、梦想课堂自然笔记大赛等科技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的科技教育资源,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科技博物馆、地质公园、民族博物馆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继续开展重庆科技馆“馆校结合”等活动,探索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模式,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全覆盖。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和新型电子媒介。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雅培家庭教育等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新平台,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的科学素质。
  分工:由市教委、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重庆社科院、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措施: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科专家急诊室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强化专家和导师辅导、举办农村青年涉农产业创业创富大赛等方式,促进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女农民队伍。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日、地球日、科技周、世界粮食日、健康中国行、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农村安居宣传、科普之春(冬)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绿色殡葬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开展科普示范县(区)等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发挥优秀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实施民族地区科普工作专项,支持民族区县(自治县)特色科普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发挥中国智慧农民云、科普中国服务云、中国环保科普资源网、中国兴农网、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作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加强对薄弱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实施科普精准扶贫,加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加大科普资源倾斜力度。大力开展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智爱妈妈”活动,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分工:由市农委、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措施: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避免由于培训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组织开展技能就业培训工程暨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和新一轮全国百家城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工作,大力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推动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学习培训,把职业道德作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加强职业道德的培育和养成。
  ――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作为主要内容,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等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
  ――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实施“智慧蓝领”专项行动,依托中国科协科技创新服务云、“蓝领”幕课空间等开展职工创新技能和进城务工人员素质培训。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大国工匠”、“最美青工”、巾帼建功、金点子大赛等活动,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
  分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措施:
  ――把科学素质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长期规划。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规划时,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重点加强对市、区县(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教育培训。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2016年1月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和班次,引导、帮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不断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编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知必读科普读本。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强化科学素质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制订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办好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继续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科学思维与决策系列课程。做好心理咨询、心理健康培训等工作,开发系列指导手册,打造网络交流平台。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营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良好氛围。加强科技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增加科技宣传版面和时段,用好用活新媒体工具,推广发布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大力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主题,选树一批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先进典型。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重庆社科院、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措施: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技教育等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在“国培计划”中,加强教师科学素质能力培训,培养“种子”教师,加大对科学教师以及相关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科技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到2020年实现全市一线科学教师和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全覆盖。
  ――加强各类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等。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具有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科学测量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技教育教材建设。
  ――进一步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发挥基础教育国家、市级教学成果奖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研究建立符合我市青少年特点、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体系。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民族地区和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充分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资源,健全科教结合、共同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中小学校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有条件的中学校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师生广泛树立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
  分工: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文化委、市民族宗教委、市体育局、市林业局、重庆社科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措施:
  ――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深入开展科普日、科技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标准日、实体书店名家讲座、梦想课堂、绿色印刷宣传周、社会科学“五进”活动、三峡大讲坛以及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开展“智爱妈妈”行动,依托中国科协“智爱妈妈”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妇女科学素质培训和竞赛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气象、防震减灾、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老年人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推动基层服务中心融合发展,在新建及现有的基层服务中心拓展科普功能,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人员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深入推进社区科普活动中心(站、室)、社区科普大学、市民学校、启明书屋、网络科普书屋等建设,到2020年实现科普中国乡村e站、社区e站社区、行政村全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有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学校)、科普画廊,60%的行政村建成“一站(科普活动站)一栏(科普宣传栏)一员(乡村科普员)”。充分发挥科普基础设施作用,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党员教育、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卫生健康、食品药品、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
  ――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动全国、市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到2020年建成全国科普示范社区135个,重庆市科普示范社区400个。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号、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分工:由市文化委、市民政局、市妇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庆社科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措施: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在全市主流网站和区县门户网站大力推广科普中国品牌,用好科普中国服务云,引导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分享的科普生态圈,打造科普新格局。在搜狐网重庆频道、人民网重庆频道等主流网站设置科普(科协)专栏,继续办好重庆科普网、重庆数字科技馆、重庆科协“Q博士”科普微博、重庆科协官方微信等科普信息化平台,以科普的内容信息、服务云、传播网络、应用端为核心,推动形成“两级建设、四级应用”的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网络科普内容科学性把关、网络科普传播舆情实时监测机制。深入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科普公共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把政府与市场、需求与生产、内容与渠道、事业与产业有效连接起来,实现科普的倍增效应。支持重庆众创空间联盟等在创客基地开展有特色、以创客群体兴趣爱好为导向的科普活动。举办“科普创客周”“创客孵化大赛”等专题科普活动,支持重庆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
  ――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以及科技成果普及、健康生活等重大选题,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科普文艺创作。继续举办重庆市优秀科普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大力开展科幻、动漫、视频、游戏等科普创作,推动制定对科幻创作的扶持政策,推动科普游戏开发,加大科普游戏传播推广力度,加强科普创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强化科普传播协作。引导市、区县(自治县)主要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在区县(自治县)电视台播放“科普大篷车”“智爱妈妈”节目,支持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适合在电视、广播电台和互联网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举办青少年科学素质大赛等科技类电视大赛,营造全社会学科学的浓厚氛围。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洞察和感知公众科普需求,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送达目标人群。通过科普中国服务云、科普中国V视快递、科普中国e站、“科普之窗”信息化科普平台推送等方式,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机关、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强化科普头条新闻推送,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
  分工:由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重庆社科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措施:
  ――加强对全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制订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基本建设计划。探索制定完善符合重庆特点的科普基础设施运行机制,研究建立科普基础设施的评估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推进全市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突出信息化、时代化、体验化、标准化、体系化、普惠化、社会化,进一步建立完善以重庆科技馆为龙头和基础,区县(自治县)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虚拟现实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发挥专业行业类科技馆等场馆以及中国数字科技馆、重庆数字科技馆的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大力推动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的应用。进一步深入实施科技馆免费开放制度,提高科技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继续实施“2020”重庆市科普示范工程,到2020年共支持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科普项目和区县(自治县)科技馆不少于20个。加快建设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农村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新增(更换)科普大篷车10辆。加强科技场馆及基地等与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实体书店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线上科普信息,强化现有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
  ――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加快科普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达到20家,市级科普基地突破200家,区县级科普基地数量突破1000家。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引导海洋馆、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区、气象台站、地震台站、地震遗址遗迹、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增强科普功能。
  ――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实验室)、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充分发挥天文台、野外台站、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端科研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重点打造10家有特色的企业科技体验馆和10条企业产品科普化旅游线路。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引导组织优秀科研团队专家参加科普活动。
  分工:由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措施:
  ――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功能。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创新与市场培育。通过各类科技与产业化项目,培育和建设科普产品(服务)研发中心、科普产业孵化服务体系、科普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等,促进科普产业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提升服务科普产业发展的水平与能力,推动科普产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将科普企业列入重庆科技计划、产业化项目和文化产业扶持计划支持范围,培育一批科普服务企业(机构),鼓励服务机构开展科普服务。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及个人投资科普产业,兴办科普新产品设计、开发、研制和生产企业。扶持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开发创作与服务能力的科普动漫、科普影视、科普出版、科普会展、科普创意等科普龙头企业。
  分工:由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重庆社科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措施:
  ――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的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学科发展、科普专业设置、科普人才评价标准等相关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普人员积极性。
  ――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深入推进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加强教学大纲、教材、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围绕科普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等,及时更新补充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提升创新能力,不断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现代科普发展新形势、新要求。
  ――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积极探索在2―3所高校开设科普相关专业和课程,建设20个科普人才实训基地,加强科普策划、创作人才的培养,提高科普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校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结合各类社区科普设施和活动,发展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发挥市科普志愿者总队作用,建设一支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校教师等担任科普宣传员,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分工:由市科协、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重庆社科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科学素质纲要》要求和本实施方案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定本行政区域“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要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全面推进本行政区域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
  (二)长效机制。
  ――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继续落实在符合条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将科普工作作为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完善科技报告制度,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时普及。全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院士专家带头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
  ――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体系,定期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客观反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适时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第三方评估。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重庆市科普基地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加强科普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提高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国际影响力。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市和区县(自治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规规章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长远发展规划,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6年,制定完成市、区县(自治县)“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做好“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7―2020年,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十三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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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民 内政办字[2016] 2016/12/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 浙政办发[2016] 2016/6/29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 甘政发[2016]72 2016/8/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 冀政办发[2016] 2016/5/4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 绍政办发[2016] 2016/8/26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 苏政办发[2016] 2016/6/7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 晋政办发[2016] 2016/12/16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 黔府办发[2016] 2016/12/20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科 宁政办发[2016] 2016/8/14
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国办发[2016]10 20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