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30
实施时间: 2016-6-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60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执行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65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国、地税执法标准的统一和政策执行的一致,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由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65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与6号公告规定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不符,为此,应停止执行。
  二、主要内容
  停止执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65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三、执行时间
  本《公告》的执行时间应自6号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陕 2018/6/15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娱乐、饮食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实 吉地税发[2001] 2001/12/1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 大地税发[2001] 2002/1/1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 温州市地方税务 2017/1/1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 2022/7/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 鲁国税函[2005] 2005/5/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苏国税发[2007] 2007/12/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 粤国税函[2010] 2010/5/10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征求《贵州省环境保护税核 2024/7/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 京国税发[2010] 20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