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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发[2016]1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5-4
实施时间: 2016-5-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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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4日
  河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精神,提升我省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社会科学意识和创造活力进一步增强,公共科普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坚实有力,监测评估体系不断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扩大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素质教育。发挥学校科学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教育体制和教育内容改革,提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的科学素养教育水平,上好通用技术课程,落实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科学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边远和农村学校科学教育课程的全面普及。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培养实用型科技人才和专门人才。
  2.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举办好全省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着力提高其就业和创业能力。充分利用、合理开放高等学校丰富的科技资源和教育资源,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建立科技信息平台,为广大未就业大学毕业生自主提高学习能力和职业素质提供高效便捷、普惠共享的信息服务。促进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的互动衔接,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3.提高校内外青少年科技活动水平。完善校内外科技教育衔接机制和模式,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调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青少年高等学校科学营等活动,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防灾避险、节约能源、生态环保、心理健康、奥运知识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鼓励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和农村、社区、企业等参加科学体验和探究活动。举办好全省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和学科竞赛,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竞赛成效、扩大覆盖范围。
  (省教育厅、省科协、团省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省社科联、省妇联等部门配合)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大力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农业教育资源优势,依托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深入开展农民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下乡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加大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推广。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引导新型市场主体加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转型升级,大力培养和发展农村科普带头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农村科普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培养农民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创建美丽庭院,创办村民讲习所。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要求,大力普及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的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农民的环保节能意识。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理念,引导农民立足当地农业资源禀赋特色,培育和发展多业态的高效农业。普及科学健康文明生活知识,引导农民转变旧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
  3.大幅度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加大“阳光培训”力度,以农村转移劳动力为培训对象,围绕家政服务、餐饮酒店、建筑安装、工业制造等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农产品保鲜、储存、加工技术和农机具使用、保养、维修技术,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就业。着力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培训,在实施精准扶贫中重视农民科学素质和能力的提高。重视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高对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大幅度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4.引导农民搭上互联网快车。在农村大力推广普及“互联网+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农民使用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和互联网的兴趣与熟练程度,引导农民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三农”网络书屋、电子科普宣传栏建设。组织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网络科普教育活动。
  (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农科院、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社科联、团省委等部门配合)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在我省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结合我国和世界科技发展前沿与趋势,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有针对性地开展高级研修培训。加强自然科学类专业学会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省内外、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推进我省优势学科和急需学科专业发展。
  2.对企业职工开展岗位精准培训。围绕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42号)精神,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职工岗位培训体系,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培训机构、落实培训经费、完成培训任务。在企业职工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广泛组织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能大赛、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评选出一大批岗位能手标兵,带动广大职工提高科学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园区科协工作的意见》(冀办字[2014]18号)精神,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大型企业建立园区科协和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等组织,落实职工岗位培训任务。
  3.努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科学素质。按照谁用人、谁培训的原则,实施进城务工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培训计划,面向城镇劳动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培训。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生活和健康心理教育,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适应城市生活和现代化生产的能力。
  4.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突出人的科学素质建设,实现县城人口规模扩大和科学素质提高相统一。围绕产业强县和打造特色鲜明、优势明显、质量效益好的支柱产业,大力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实现人口聚集与产业壮大相协调。围绕建设各具特色的小城镇,积极培养亦工亦农的城乡两用人才,实现城乡公民科学素质协同提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等部门配合)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把科学素质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编写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教材。在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的同时,加大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的培训力度。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深入普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帮助其树立创新驱动发展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提高对科技创新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地把科技创新摆在全面创新的核心位置。
  2.创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形式。重视发挥各级各类行政学院、培训院校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手段,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的精准推送,满足多样学习需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把学习和了解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掌握科学决策程序和方法作为科学施政必修课落实到学习计划中。
  3.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活动。定期举办院士、专家科技讲座或科普报告会,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和前沿科普报告,介绍我国科技发展成就和各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验。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科技馆、重点实验室和科普教育基地。邀请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出席科技周、科普日、防灾减灾日和有关学术会议等科普活动。集中宣传一批科学决策典型案例,推出一批弘扬科学精神、运用科学思想、讲究科学方法、实现科学决策的典型。
  4.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中体现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评机制,在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有关的内容。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使科学素质考核具体化。把求真务实的科学教育与机关作风转变结合起来,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其科学施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落实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程序和机制,组织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前的科学咨询、科学会商、科学论证工作,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工委、省科技厅、省科学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配合)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和普及活动。围绕“科学、安全、健康、和谐”的主题,深入开展适合居民特点的科普活动,推动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普及日常性、应急性科普知识,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科学角度引导社区居民遵守社会规范、提高文明素养,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发挥社区教育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方面的作用。
  2.推动形成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街道、社区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科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科普工作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社区科普工作全覆盖。驻区单位和组织要主动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学校、医院、机关和事业单位等要有计划地面向社区居民开放科普资源,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到社区开展相关科普活动。房地产开发商、小区物业等在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和服务中要重视科普配套设施建设和条件投入,支持社区科普活动的开展。
  3.加强社区科普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社区科普工作制度,成立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社区负责同志分管科普工作,制定社区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指导社区普遍建立社区科普大学、社区科普活动站和社区科普宣传栏。加强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社区科普工作的开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对社区科普典型的奖补力度,创新社区科普工作形式,丰富社区科普工作内容、培养树立社区科普工作典型,提高社区科普工作水平。
  (省科协、省妇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科学院、省社科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等部门配合)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将科学教育列为教育的基础内容,鼓励高等师范类院校和有关科技类大学增设科学教育与培训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的科技教育师资和人才。有计划地组织各级学校在岗教师开展科学素质培训,引导教师运用科学原理、从科学角度做好各类课程授课工作,提高现有教师做好科技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面向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传播能力培训,鼓励各类有专业知识和科学教育能力的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后担任校内外科技辅导员。
  2.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规范化建设。制定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规范,合理确定科学教育标准和课时课程,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标准及考核办法。编写和发行科学教育通用教材,以鲜活生动的事例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作为科学教育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科学教育教材的编写。发现和培养科学教育典型经验,加大科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增强公众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3.合理规划布局科学教育培训基地和场所。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科学教育和培训资源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新设施,特别是加强农村、社区科学教育硬件设施建设。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现有教育和培训设施的使用效率,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城乡现代远程教育体系,推动科学教育网络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传播和共享。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省社科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部门配合)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加强对科普信息化的规划设计。制定河北省科普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全省科普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内容,加强对科普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网络科普传播舆情实时监测机制,加大对网络科普的监管力度。适应科普知识传播渠道新变化,依靠互联网推动科普手段创新、资源整合形式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创新,使越来越多的网民成为科普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2.强化信息化公共平台和手段建设。加大科普信息化投入,建立功能全面、安全稳定的科普云平台,推动科普信息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服务。用好我省在全国率先注册的“云科普”商标,整合我省研究力量加快推进云科普技术研究和开发,在广大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推广普及云科普网络终端。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做大做强“科普河北”网站,引导部门门户网站加强科普专栏建设,丰富科普传播形式和内容,打造品牌科普网站和科普栏目。建立科普信息审核机制,强化科普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3.提升传统媒体的科普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提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能力和力度,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和效果。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制作更多适合在电视、广播电台和网络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报刊增加电子版内容,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即时通信工具、APP等建立移动端科普传播平台,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4.开展科普信息精准推送服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采集和挖掘公众需求数据,做好科普需求跟踪分析,确定推送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通过科普电子读本定向分发、手机推送、电视推送、广播推送、电影院在线推送、多媒体视窗推送等,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资源送达目标人群。做好实体型科普资源和科普设施的数字化转化,推动虚拟现实科普工作开展。强化各类科普设施实现wifi全覆盖,促进科普设施和场所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满足公众对科普信息的个性化需求。
  (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省社科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等部门配合)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将科技馆建设纳入地方基本建设规划。加强对全省科技馆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积极推动河北特色科技馆体系建设。到2020年完成河北科技馆新馆建设和运行开放。推动各市将科技馆建设纳入当地基本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分别建成一座规模适中的综合性科技馆。经济发达、产业突出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积极建设一座综合科技馆或产业科技馆。加强省级数字科技馆建设力度,推动虚拟现实技术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的应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网络科普能力。
  2.加强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围绕产品和行业特点,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并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中小学校、社区、农村围绕教学、生活生产建设一批基层科技馆和科普活动站。加大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的配备力度,实现流动科普工作的“广覆盖、系列化、可持续”。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科普设施,支持民营科技馆发展。
  3.有效整合现有科普基础设施资源。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精神,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探索企业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有效模式。整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林业、地震、气象等行业类科普基地,督促各类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文化场所、引导海洋馆、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区、地震台站、地震遗址遗迹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开展科普活动。
  4.制定完善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标准。根据科技馆国家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我省各级科技馆建设规范标准,监督指导科技馆建设,开展科技馆评级与分级评估。完善科技馆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科技馆运行效率,扩大科技馆免费开放试点范围,建立健全科技馆免费开放制度。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制度,规范科普教育基地评选认证,加强对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配合)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研究制定科普产业发展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措施,完善政策环境和运行规范,加强对科普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建立科普产业发展联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科普产业,积极探索运用PPP模式发展科普事业的方式和方法。支持科普产品研发生产立项和成果转化,制定科普产品研发、生产和使用标准,完善对科普产品及研发项目的鉴定和验收办法。将科普产品研发生产纳入“双创”和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加大政策和财税支持力度。
  2.加大科普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创新。围绕社会公众关注,深度开展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以及科普展教品的创作研发,努力提高科普产品的有效供给。发挥科普作家协会、网络科普联盟等科技社团的作用,促进科学与文艺跨界合作,丰富创作内容。支持科研单位、科普场馆、产学研中心及有关企业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中心,提高研发质量。搭建科技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的平台,推动原创性科普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3.培育科普产业市场。加大科普产品和科普服务的推送力度,扩大科普产品市场需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活科普产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市场,发挥市场在科普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科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培育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实现集约化发展。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力度,发挥行政调解的导向作用,引导和培育科普产业市场发展。大力开发网络科普资源,建立网络交易平台,推动网络科普产品的线上线下交易。
  (省科协牵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省社科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配合)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培养建立规模适中的科普专门人才队伍。根据我省科普工作需要,着力培养高水平的科普研究和科普创作与开发人才队伍,影视、动漫、出版特别是网络新媒体的高端科普传媒人才队伍,爱科普、懂市场、会经营的科普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瞄准京津与其他省(区、市)以及国际科普人才资源,积极选拔和引进一批我省急需的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立足我省资源,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大力培养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展览设计、科普活动策划、科普产品和科普经营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
  2.加强科技人员科普兼职人才队伍建设。将科普作为科研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行考核验收,引导科技人员结合自身专业和研发项目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工作,让公众理解科学技术。加强科学教师兼职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学校教育课程改革,增加科学教师数量,引导鼓励基础课程教师投身科普工作,在工作量计算和绩效考核中给予政策认同。建立农村实用人才科普兼职人才队伍,培养农村科普带头人,支持其建立领办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民合作社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挥其在农村科普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优势和积极性,结合科普工作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动员更多的大学生参与科普志愿服务。邀请退(离)休科技人员特别是老专家、老教授参与科普志愿服务活动,担任青少年校外科技辅导员、社区科普大学兼职教师、农村和企业科普指导员。组织有关科普事业单位、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组织和场所的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4.加强对各类科普人才及队伍的服务管理。研究建立科普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有利于科普人才成长、发展的技术职务评定和晋级考核工作。健全科普人才发现培养和推荐表彰机制,做好科普事业贡献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抓好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加大对科普人才培训和知识更新力度。尊重和保护科普人才的劳动成果,保护科普工作者的知识产权。成立河北省科普志愿者协会,大力推动全社会科普志愿者组织建设,加强科普志愿者的服务管理,建立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为科普志愿活动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全社会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林业厅、省科学院、省社科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切实履行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本地“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推动行政区域内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全面开展。
  (二)完善体制机制。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推进信息共享,实施共建管理,形成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全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对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监督督导,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动员机制,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对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依法落实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和科普活动经费,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程和项目。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及有关民生工程建设中要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要求和任务,体现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性要求。按照规定开展对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奖励,加强典型宣传和经验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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